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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964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监〔2022〕3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规范重庆市水利行业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加快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格局,提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本区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推动水利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建立水利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规范,根据《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并结合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安办〔2022〕73号)要求,编制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黄开剑,联系电话:88707017)

    附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定稿).docx

    文字解读:关于《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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