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水规范〔202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质量,促进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审查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2023年6月13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管理,增强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报告编制、审查等单位(机构)的质量意识,提高报告成果编制质量,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渝水〔2019〕102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是指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报告等专题成果质量进行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水利局负责审批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区县负责审批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部门可参照开展。
第四条 重庆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的质量评价工作和发布质量评价结果,其内设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审查单位(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工作。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水利水电移民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水利水电移民机构)应把好申报成果初审关,对转报的成果真实性负责,报告编制单位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第五条 评价依据为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第二章 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第六条 评价采用技术赋分的方法,由审查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组按评价主要内容进行赋分(见附表1—4),并提出技术评价意见。
第七条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前言、概述、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指标、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防护工程、水库水域开发利用规划、水库库底清理、实施总进度与年度计划、实施管理、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附图附件等。
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前言、概述、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及实物指标、规划设计依据和原则、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专业项目处理、征用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后期扶持措施、水库库底清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实施组织设计、公众参与、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附图附件等。
实物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实物调查范围、调查依据、调查组织、调查方法、调查成果、比选方案的实物调查成果、调查成果评价、意见及建议、附图、附件及附表等。
实物调查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概况、建设征地处理范围、调查依据、社会经济调查、调查方法、实物复核公示确认、调查精度、组织分工、调查计划、提交成果、调查表格和附图等。
第八条 评审专家组由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根据成员专业评审意见对所有评价内容进行赋分,成员对负责专业评审的评价内容赋分。若建设项目不涉及某项评价内容,则该项内容的分值采用同比例扩大系数折算到其他评价内容(详见附件1备注);若某项评价内容有多位评审成员,则该项评价内容得分取该项内容所有评审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价综合得分由组长得分和成员得分取加权平均值,组长和成员权重分别为0.30和0.70。
评审专家对某评分项的技术赋分低于该项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则应注明扣分理由。
第九条 审查机构在评审专家组赋分的基础上,确定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技术性评价总分100分,其中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条 对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申报单位,由其按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后依程序重新申报;对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报告后,由审查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组组长或专家组复核。
第三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建立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季度公示制,即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视情况在重庆市水利局外网上公布上季度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结论。
第十二条 报告编制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1年(1月1日—12月31日,下同)内存在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同一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但累计两次修改成果仍未通过评审专家组复核的,重庆市水利局将约谈其负责人。
(二)1年内有2个(含2个)以上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重庆市水利局将约谈其负责人并报送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公开期自被第二次认定为不合格之日起1年。
第十三条 区县水利水电移民机构、项目法人应配合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单位做好相关专题报告。若同一个区县在1年内累计两次出现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同一项目评价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但累计两次修改成果仍未通过评审专家组复核的,重庆市水利局将约谈其负责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庆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2.重庆市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3.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4.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附件1
重庆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序号 |
章节 |
主要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最终得分 |
|
1 |
前言(1分) |
规划设计工作过程、组织与协作、参加单位和工作时间 |
1.0 |
|||
2 |
概述(2分) |
工程概况(工程所在流域概况及流域综合规划概况、工程功能任务、主要工程特性等) |
0.5 |
|||
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概况(自然条件概况、经济社会概况、建设征地区涉及乡镇、村组主要经济社会概况) |
1.0 |
|||||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概况(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等主要内容及成果) |
0.5 |
|||||
3 |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12分) |
水库淹没区范围确定(设计洪水标准、尖灭点及回水终点位置、安全超高计算、水库淹没处理范围表等成果正确、合理) |
6.0 |
|||
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影响分析、范围划定、处理对象界定准确、科学) |
1.5 |
|||||
工程建设区范围界定(枢纽区、灌区/供水工程区/其他工程区等永久及临时占地划分原则、主要建筑物对应的征地红线正确,新增临时用地范围划分合理) |
4.0 |
|||||
远迁移民实物指标处理合理(涉及此安置方式时适用,缺项时分值归入水库淹没区) |
0.5 |
|||||
4 |
实物指标(10分) |
实物调查依据完整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文件和其他资料全面、准确) |
1.0 |
|||
实物调查组织及程序合规性(停建通告、实物指标调查细则、成立联合调查组、实物指标调查培训,实物指标经调查人和被调查人/权属人签字/盖章确认,并按法律规定有效公示) |
2.5 |
|||||
实物调查内容和方法全面准确(与现行规范、政策要求一致性) |
1.5 |
|||||
实物调查成果及确认(分区统计结果准确,实物调查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并经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 |
4.0 |
|||||
水库淹没影响分析评价、经济社会调查准确 |
1.0 |
|||||
5 |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15分) |
设计依据完整正确,指导思想、方针、原则能与安置方式结合 |
1.0 |
|||
规划设计基准年、水平年确定合理 |
0.3 |
|||||
人口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确定合理 |
0.3 |
|||||
规划目标、安置标准确定合理 |
2.0 |
|||||
移民安置任务计算(生产安置人口、搬迁安置人口等计算方法正确,结果准确) |
2.0 |
|||||
安置区选择和环境容量分析等计算方法正确,结果准确 |
1.0 |
|||||
农村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针对性、与相关政策的对应、可操作性) |
1.0 |
|||||
移民生产安置规划(安置方式、以组为单位的安置方案、移民意愿调查、生产安置规划设计等) |
3.0 |
|||||
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安置方式、安置方案、安置区选择、居民点规划设计等) |
3.0 |
|||||
耕地占补平衡 |
0.3 |
|||||
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方式确定) |
0.3 |
|||||
临时用地复垦 |
0.5 |
|||||
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 |
0.3 |
|||||
6 |
城(集)镇迁建(11分) |
淹没影响城(集)镇现状及影响分析(现状调查真实可靠,全面分析受淹影响程度) |
1.0 |
|||
迁建方式确定(结合受淹情况和经济腹地变化,综合分析自然、经济、社会、功能等) |
1.0 |
|||||
迁建规模和标准(城市集镇迁建人口规模分析计算准确;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合理) |
1.0 |
|||||
新址选择(水源、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地灾危险性评估、交通、防洪安全及排水等充分考虑,实物指标调查准确) |
1.0 |
|||||
总体规划(与地方政府相关规划衔接一致,规划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居民居住用地落实,迁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地范围界定清晰,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
2.0 |
|||||
迁建规划设计(规划设计依据及原则准确;迁建方案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外连接工程满足相关专业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
3.0 |
|||||
补偿投资(估)算(投资计算准确,分摊的投资原则清晰、费用合理) |
2.0 |
|||||
7 |
工业企业处理(5分) |
企业现状和淹没影响情况,征地影响工业企业的各项实物和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清楚 |
1.0 |
|||
迁建原则确定合理,符合行业规定要求 |
0.5 |
|||||
征地影响工业企业处理方案基本确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2.0 |
|||||
工业企业迁建补偿费用概(估)算合理准确 |
1.5 |
|||||
8 |
专业项目处理(12分) |
专业项目现状和淹没影响分析(实物调查准确,影响分析真实可靠) |
2.0 |
|||
专业项目处理规划设计(设计依据准确,选定的处理方案合理,对复改建工程具有制约性因素的重大单项工程,应进行同等深度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专业项目按各专项相当于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进行典型设计,提出工程量) |
7.0 |
|||||
专业项目处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及原则准确,费用项目划分合理,费用计算准确,分摊清晰合理) |
3.0 |
|||||
9 |
防护工程(5分) |
必要性分析、防护范围确定 |
1.0 |
|||
防护工程设计(防护工程等级确定合理;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防浸没标准/其他设计标准确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防护工程布置,方案经论证比较,并达到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防护工程区实物指标调查准确) |
3.0 |
|||||
防护工程投资(估)算 |
1.0 |
|||||
10 |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1分) |
水库水域综合利用规划、水库消落区土地利用规划 |
1.0 |
|||
11 |
水库库底清理(5分) |
清理范围和对象(清理对象的分布及数量/工程量准确) |
1.0 |
|||
库底清理设计(符合卫生、环保等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各类清理对象的清理技术要求和清理措施明确,满足强制性标准) |
2.0 |
|||||
库底清理投资(估)算 |
2.0 |
|||||
12 |
实施总进度与年度计划(1.5分) |
实施总进度计划,分项目编制 |
1.0 |
|||
分期分年度资金计划 |
0.5 |
|||||
13 |
实施管理(1.5分) |
移民实施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建议、分工职责清晰 |
0.8 |
|||
移民实施监督评估、培训计划等 |
0.7 |
|||||
14 |
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12分) |
概(估)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编制依据全面,价格水平取用正确,原则、方法符合编规要求) |
1.0 |
|||
补偿投资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 |
1.0 |
|||||
补偿补助标准 |
3.0 |
|||||
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总投资(补偿投资计算采用的实物指标数量、分区的各项补偿投资计算准确,其他费用、预备费取费合理,总投资汇总清晰) |
5.0 |
|||||
分年度投资(划分合理) |
2.0 |
|||||
15 |
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2.5分) |
风险分析的依据、过程、方法完整准确(依据完整,合规性、合法性等分析准确,符合实际) |
0.5 |
|||
风险因素识别准确(主要风险因素筛选准确,能结合征地区实际,调查样本数选取合理) |
0.8 |
|||||
风险影响分析、等级判断正确(分析方法正确,风险估计成果明晰,初始等级判断正确) |
0.6 |
|||||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科学(针对性、应急措施) |
0.6 |
|||||
16 |
公众参与(1.5分) |
意愿调查方法、程序、样本数确定正确 |
1.0 |
|||
调查成果分析及成果应用科学(与安置规划充分结合) |
0.5 |
|||||
17 |
附图、附表、附件(2分) |
完整、全面、清晰 |
2.0 |
|||
合计 |
100 |
|||||
备注:若第6、7、9项中有缺项时,其对应的分值按权重归入第3、4、5、8、14项中,子项按调整后的权重值 |
||||||
附件2
重庆市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序号 |
章节 |
主要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折算得分 |
1 |
前言(1分) |
电站设计过程阐述清楚 |
0.5 |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工程阐述清楚 |
0.5 |
||||
2 |
概述(2分) |
工程概况(工程所在流域概况及河流梯级规划概况、工程开发任务、主要工程特性等) |
0.5 |
||
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概况(自然条件概况、经济社会概况、建设征地区涉及乡镇、村组主要经济社会概况) |
1.0 |
||||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主要成果(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移民安置总体规划主要成果、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城市集镇处理规划设计成果、专业项目、补偿费用概算成果) |
0.5 |
||||
3 |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及实物指标(20分) |
水库淹没区范围确定科学合理(设计洪水标准、尖灭点及回水终点位置、安全超高计算等成果的正确、合理) |
3.0 |
||
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科学合理(影响分析、范围划定、处理对象界定的准确、科学) |
2.0 |
||||
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界定科学合理(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工程临时占地范围确定合理,应根据经审定的施工总布置专题成果确定,枢纽区与库区重叠部分处理原则和方法正确) |
3.0 |
||||
围堰截流和阶段性蓄水范围界定科学合理 |
0.5 |
||||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设置科学合理(各类对象界定正确,已进行实地标识) |
0.5 |
||||
实物调查依据完整性(实物调查依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实物调查依据准确、全面) |
1.0 |
||||
实物调查组织及程序合规性(下达停建通告、编制和确认实物指标调查细则、成立联合调查组、实物指标调查培训) |
2.0 |
||||
实物调查内容和方法全面准确(实地测量设置临时标志,搬迁人口、土地等调查方法与现行规范、政策一致) |
2.0 |
||||
实物调查确认及公示(实物指标经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实物指标按法律规定完成公示,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
2.0 |
||||
实物调查成果(分区统计、分类统计、按户统计结果准确,分区统计结果准确;农村承包的耕地、园地和林地应以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查面积为控制,将指标分解到户。实物调查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并经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 |
2.0 |
||||
经济社会调查结果准确,深度符合要求 |
1.0 |
||||
水库淹没影响分析评价 |
1.0 |
||||
4 |
规划设计依据和原则(2分) |
规划设计依据完整准确(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国家及地方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基础资料、设计成果、审批文件) |
1.0 |
||
规划设计原则科学合理,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
1.0 |
||||
5 |
移民安置总体规划(8分) |
移民安置任务计算正确(移民安置基准年、规划设计水平年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搬迁截止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确定,确定农村移民安置任务、城市集镇处理任务、各专业项目处理任务) |
2.5 |
||
规划目标确定科学合理(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处理、专业项目处理规划目标) |
1.5 |
||||
安置标准确定科学合理(农村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标准、城市集镇处理标准、专业项目处理标准、临时用地复垦标准) |
2.0 |
||||
规划方案拟定科学合理(综述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及专业项目处理等成果) |
2.0 |
||||
6 |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9分) |
环境容量分析计算正确和规划方案初拟合理 |
1.0 |
||
生产安置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方案及生产安置人口对接成果,农业生产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其他安置方式的规划设计成果;生产安置规划投资平衡科学合理) |
4.0 |
||||
移民搬迁安置规划设计科学合理(集中居民点规划设计成果,对集中超过100人的移民居民点进行规划,相应开展基础设施设计。对分散安置区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应进行典型设计。提出搬迁安置规划成果;提出农村移民集中和分散安置费用概算成果) |
4.0 |
||||
7 |
城(集)镇处理(12分) |
淹没影响城(集)镇现状及影响分析(现状调查真实可靠,全面分析受淹影响程度) |
1.0 |
||
规划设计原则和依据,规划设计原则确定合理,规划设计依据选择正确 |
0.5 |
||||
迁建方式确定(结合受淹情况和经济腹地变化,综合分析自然、经济、社会、功能) |
1.0 |
||||
迁建规模和标准确定科学合理(原址建成区淹没影响常住人口、新址留居人口和规划进新址的农村人口分析计算准确;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确定合理) |
2.0 |
||||
新址选择科学合理(水源、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地灾危险性评估、交通、防洪安全及排水等充分考虑,实物指标调查准确) |
2.0 |
||||
总体规划(与地方政府相关规划衔接一致,规划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居民居住用地落实,迁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地范围界定清晰,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
1.5 |
||||
迁建规划设计科学(规划设计依据及原则准确;迁建方案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基础设施设计、对外连接工程满足相关专业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
3.0 |
||||
补偿投资概算、年度进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符合编规、定额,年度计划划分合理,投资计算准确,分摊的投资原则清晰、费用合理) |
1.0 |
||||
8 |
专业项目处理(14分) |
企事业单位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处理方案及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 |
3.0 |
||
交通运输工程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及处理方案,铁路、等级公路、乡村公路、水运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复建成果科学合理 |
5.0 |
||||
水利工程、小水电站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处理方案及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 |
1.0 |
||||
电力设施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及处理方案;变电站、输电线路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 |
1.0 |
||||
通信及广播电视设施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处理方案及规划设计成果科学合理 |
1.0 |
||||
防护工程方案和设计成果科学合理 |
1.0 |
||||
文物古迹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和保护方案科学合理 |
1.0 |
||||
永久测量标准、水文站、气象站、军事设施等其他专项设施的现状、受影响情况及处理方案;主要矿产资源压覆结论和处理意见科学合理 |
1.0 |
||||
9 |
征用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3分) |
征用土地复垦设计科学合理(阐明用地性质、数量、类型,征用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成果,复垦土地的分配方案) |
2.0 |
||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合理(项目建设用地中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情况,进行耕地(含基本农田补划)占补平衡分析,提出补充耕地(含基本农田)数量及方案) |
1.0 |
||||
10 |
后期扶持措施(1分) |
后期扶持采用的依据和原则准确 |
0.5 |
||
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方案科学 |
0.5 |
||||
11 |
水库库底清理(5分) |
水库库底清理的原则及依据科学 |
1.0 |
||
水库库底清理范围及对象界定准确 |
1.0 |
||||
水库库底清理技术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
1.0 |
||||
水库库底清理工作量计算正确 |
1.0 |
||||
水库库底清理投资概(估)算计算正确 |
1.0 |
||||
12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3分) |
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设计成果) |
1.5 |
||
水土保持(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结论和建议、设计成果) |
1.5 |
||||
13 |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1.5分) |
说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现状评价成果,开展生产生活水平现状评价,评价生产资料、收入、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
0.5 |
||
分析提出移民安置后生产生活水平预测成果(根据确定的资源配置情况,分析提出移民安置后生产生活水平预测成果) |
1.0 |
||||
14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12分) |
概(估)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编制依据全面,价格水平取用正确,原则、方法符合编规要求) |
1.0 |
||
补偿投资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科学合理 |
1.0 |
||||
基础价格(说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价格水平,补偿补助费基础价格采集,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等基础价格的采集和编制成果) |
2.0 |
||||
补偿概算实物指标准确 |
1.0 |
||||
主要项目单价确定准确(投资概算价格水平年确定准确,各类项目补偿补助标准的拟定和分析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 |
2.0 |
||||
分项费用编制,包括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 |
2.0 |
||||
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总投资(补偿投资计算采用的实物指标全面、准确;其他费用、预备费取费标准合理、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移民补偿总投资计算全面、准确) |
3.0 |
||||
15 |
实施组织设计(3分) |
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计划编制合理 |
1.0 |
||
先移民后建设实施计划方案提出 |
0.7 |
||||
分年度资金计划制订科学合理 |
0.8 |
||||
实施工作组织建议合理 |
0.5 |
||||
16 |
公众参与(1.5分) |
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
0.5 |
||
分析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正确,调查成果分析及成果应用(与安置规划充分结合) |
0.5 |
||||
简述主要结论 |
0.5 |
||||
17 |
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2分) |
风险分析的依据、过程、方法(依据完整,合规性、合法性等分析准确,符合实际) |
0.5 |
||
风险因素识别准确(主要风险因素筛选准确,能结合征地区实际,调查样本数选取合理) |
0.5 |
||||
风险影响分析、等级判断正确(分析方法正确,风险估计成果明晰,初始等级判断正确) |
0.5 |
||||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科学(针对性、应急措施) |
0.5 |
||||
合计 |
100 |
附件3
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报告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折算得分 |
1 |
前言(5分) |
简述工程概况(流域概况及流域综合规划概况、工程功能任务、主要工程特性) |
1 |
||
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概况(自然条件概况、经济社会概况、建设征地区涉及乡镇、村组主要经济社会概况) |
1 |
||||
简述主要实物(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部分实物成果) |
2 |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工程阐述清楚 |
1 |
||||
2 |
实物调查范围(10分) |
水库淹没区范围确定(设计洪水标准、尖灭点及回水终点位置、安全超高计算、水库淹没处理范围表等成果正确、合理) |
5 |
||
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影响分析、范围划定、处理对象界定准确、科学) |
2 |
||||
工程建设区范围界定(枢纽区、灌区/供水工程区/其他工程区等永久及临时占地划分原则、主要建筑物对应的征地红线正确,新增临时用地范围划分合理) |
2 |
||||
远迁移民实物指标处理合理(涉及此安置方式时适用,缺项时分值归入水库淹没区) |
1 |
||||
3 |
调查依据(6分) |
实物调查依据准确、全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
1 |
||
报告采用的规程规范准确、全面,符合现行规定 |
1 |
||||
基础资料采用准确,精度符合要求 |
3 |
||||
其他相关文件依据正确 |
1 |
||||
4 |
调查组织(7分) |
调查通告程序合法(由项目业主向市级移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实物指标调查申请,实物调查通告发布符合移民条例和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对实物指标调查工作作出安排。) |
2 |
||
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 |
2 |
||||
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法人、主体设计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 |
1 |
||||
参加实物调查单位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
1 |
||||
对参与调查的人员开展实物调查培训 |
1 |
||||
5 |
调查方法(18分) |
搬迁人口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以户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并登记造册 |
2 |
||
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逐栋进行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测量登记造册 |
2 |
||||
土地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核实行政界线、地类界线,落实土地权属,分村组量算各类土地面积,提出分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土地面积明细表和汇总表 |
3 |
||||
零星林木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1 |
||||
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1 |
||||
城市集镇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城集镇人口调查、用地规模调查、企事业单位调查、工商企业调查、城集镇房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及公用设施调查镇外单位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4 |
||||
专业项目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交通运输工程设施调查、输变电工程调查、电信工程调查、广播电视工程调查、管道工程调查、水利水电工程调查、国有农林牧渔场调查、矿产资源调查、文物古迹调查、水文站调查) |
3.5 |
||||
企事业单位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基本情况、人口调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设施、设备调查、其他项目) |
1.5 |
||||
6 |
调查成果(25分) |
实物指标经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公示的内容、方法、范围、程序符合要求,实物指标按法律规定完成公示,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
3 |
||
提出各集体经济组织人口分户调查表、汇总表 |
2 |
||||
提出房屋、附属建筑物调查记录表和分户、逐级汇总表 |
2 |
||||
提出分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土地面积明细表和汇总表 |
2 |
||||
提出零星林木分户调查记录表及逐级汇总表 |
2 |
||||
提出农副业设施、个体工商户分项调查表和分项目逐级汇总表 |
2 |
||||
提出城镇实物指标分项调查表和汇总表 |
2 |
||||
提出专项设施实物指标分项调查表和汇总表 |
2 |
||||
分区统计结果准确(水库区、枢纽区,并划分截流水位、度汛水位、分期蓄水实物指标成果) |
3 |
||||
实物调查影像资料清晰完整,完成库区航拍和高清影像 |
2 |
||||
建设征地范围内逐户逐栋逐项形成一户一档 |
3 |
||||
7 |
比选方案的实物调查成果(5分) |
比选方案的实物调查成果 |
2 |
||
实物调查成果评价 |
3 |
||||
8 |
调查成果评价(5分) |
说明水库淹没损失的特点和主要淹没对象的特征 |
1 |
||
说明水库淹没损失的特点和主要淹没对象的特征 |
1 |
||||
完成水库淹没对涉及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
2 |
||||
完成淹没损失对水库主要特征水位选择的影响分析 |
1 |
||||
9 |
意见及建议(5分) |
根据调查成果和分析评价对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意见 |
3 |
||
提出本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建议 |
2 |
||||
10 |
附图(4分) |
水库淹没影响范围示意图 |
2 |
||
回水曲线图 |
1 |
||||
枢纽工程区建设征地范围红线图 |
1 |
||||
11 |
附件(6分) |
地方政府对实物调查成果的意见 |
3 |
||
有关部门对实物调查成果的意见 |
3 |
||||
12 |
附表(4分) |
淹没影响调查成果分县汇总表、分类统计表 |
2 |
||
建设征地区分区县、镇、村土地面积平衡表 |
1 |
||||
建设征地区分乡、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
1 |
||||
合计 |
100 |
附件4
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技术性评价赋分表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折算得分 |
1 |
概况(5分) |
简述工程概况(流域概况及流域综合规划概况、工程功能任务、主要工程特性) |
3 |
||
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概况(自然条件概况、经济社会概况、建设征地区涉及乡镇、村组主要经济社会概况) |
2 |
||||
2 |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12分) |
水库淹没区范围确定科学合理 |
5 |
||
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科学合理 |
2 |
||||
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界定合理 |
2 |
||||
建设征地范围外处理原则 |
1 |
||||
建设征地范围实地标识 |
2 |
||||
3 |
调查依据(6分) |
实物调查依据准确、全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
1 |
||
报告采用的规程规范准确、全面,符合现行规定 |
1 |
||||
基础资料采用准确,精度符合要求 |
3 |
||||
其他相关文件依据正确 |
1 |
||||
4 |
社会经济调查(6分) |
基础资料调查准确 |
2 |
||
经济社会调查准确 |
2 |
||||
安置规划资料收集准确 |
2 |
||||
5 |
调查方法(18分) |
搬迁人口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以户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并登记造册 |
2 |
||
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逐栋进行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测量登记造册 |
2 |
||||
土地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核实行政界线、地类界线,落实土地权属,分村组量算各类土地面积,提出分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土地面积明细表和汇总表 |
3 |
||||
零星林木调查内容、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1 |
||||
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1 |
||||
城市集镇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4 |
||||
专业项目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3.5 |
||||
企事业单位调查内容和方法符合规范和政策要求 |
1.5 |
||||
6 |
实物复核公示确认(8分) |
人口、土地和房屋等主要公示内容完整 |
2 |
||
公示方法符合实际要求,公示地点要明显、醒目 |
2 |
||||
公示程序符合规定 |
2 |
||||
实物复核技术要求符合规定,有异议内容处理及时,成果确认符合规定 |
2 |
||||
7 |
调查精度(4分) |
人口调查满足精度要求 |
1 |
||
房屋调查符合精度要求 |
1 |
||||
耕地、园地调查符合精度要求 |
1 |
||||
林地、草地调查符合精度要求 |
1 |
||||
8 |
组织分工(8分) |
实物调查工作程序清晰 |
1 |
||
建议成立实物调查联合调查组,初拟实物调查分组方案及人员要求 |
2 |
||||
明确实物调查各方工作职责 |
2 |
||||
应开展实物调查人员政策法规及调查方法培训 |
1 |
||||
宜开展入户宣传及调查动员 |
1 |
||||
明确调查中有关争议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对未明确事项提出处理方案 |
1 |
||||
9 |
调查计划(5分) |
制订实物调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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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实物调查成果提交计划科学合理 |
2 |
||||
10 |
提交成果(5分) |
明确需提交的各项成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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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经复核、公示、确认 |
2 |
||||
11 |
调查表格(18分) |
农村部分调查表格 |
5 |
||
城集镇部分调查表格 |
5 |
||||
经济社会调查表格 |
3 |
||||
专业项目部分调查表格 |
3 |
||||
企事业单位调查表格 |
2 |
||||
12 |
附图(5分) |
建设征地范围等相关图件 |
5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