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6月13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26日公布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管理办法(试行)》内容,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法人送审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质量,促进专家技术审查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工作安排,市水利局拟定了《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过程
市水利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起草工作。2022年12月中旬完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在市水利局政府官网上对社会各界、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2023年3月,在征求市水利局政法处、建设处等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形成了《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所涉及到的实物指标调查、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防护工程、水库水域开发利用规划、水库库底清理、实施管理、移民投资等方面。根据工程类别,评审专家组分别对《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报告》以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进行评价赋分。
(二)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技术赋分的方法,由专家组组长根据成员专业评审意见对所有评价内容进行赋分,专家组成员对负责专业评审的评价内容赋分。评价综合得分由组长得分和成员得分取加权平均值,组长和成员权重分别为0.30和0.70。
(三)评价标准
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技术性评价总分100分,其中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季度公示制,即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视情况在市水利局政府官网上公布上季度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结论。
对1年内存在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同一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但累计两次修改成果仍未通过评审专家组复核的,市水利局将约谈报告编制单位负责人。对1年内有2个(含2个)以上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市水利局将约谈报告编制单位负责人并报送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公开期自被第二次认定为不合格之日起1年。
三、主要特点
(一)可促进专家技术审查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二)评价采用技术赋分的方法,由专家组组长根据成员专业评审意见对所有评价内容进行赋分,可对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质量进行量化。
(三)建立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季度公示制,在市水利局政府官网上公布上季度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结论,可督促编制单位落实重视成果质量管理责任,提高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质量。
原文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解读文件:《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