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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3-04-11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的描述

    备注

    1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缴纳监督检查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3.《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取水许可批复和取水许可证的合法性;取水用途、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水源等取水许可证载明的相关事项;年度取水计划的执行情况;取水口标志设立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取水档案、取水台账等资料完善情况;退水水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水资源费缴纳情况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根据检查结果,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

    市水利局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内容一致

    2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8〕42号)第三十三条。

    用水单位执行计划用水、开展水平衡测试、进行用水统计、用水计量设施运行、节水措施“三同时”等事项。

    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市水利局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内容一致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和和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

    市水利局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内容一致

    4

    涉河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建设界限、建设内容、结构形式与批复是否一致;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临时建(构)筑物、弃土弃渣是否影响河道防洪、是否符合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

    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

    2.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 是否符合当前大保护的相关政策及其相关规划。

    4.是否符合《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的要求。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执法已下放所在区县属地管理

    5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人员资格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6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体系、检测能力和检测行为;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是否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市局检查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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