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我局组织对2016年9月8日发布的《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现行《基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重庆市水行政处罚第一批免予处罚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要求,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通过市水利局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各方意见已基本达成共识。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水行政处罚第一批免予处罚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doc
相关链接: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水行政处罚第一批免予处罚清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