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水权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和政策执行,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水权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建立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归属,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水权改革工作,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用水权改革事项做出了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抓好水权改革相关工作。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权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有关工作要求,市水利局在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基层调研、专家咨询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旨在解决我市水权制度建设滞后、水权确权难度大、水权交易动力不足、水权价值难实现等问题。
二、出台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明晰初始水权、建立交易机制,能高效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益、高需求领域和区域流动,破解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的矛盾。
(二)有利于构建现代化水资源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水权改革是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核心制度创新,能够有效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推动水资源管理从行政配置为主向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转变,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有利于激活水资源要素市场潜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清晰界定且可交易的水权将水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的生产要素资产。通过水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不仅能体现水资源的经济价值,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引入社会资本,更能激励用水主体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用水效率,驱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市场活力。
三、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制定了3个阶段的目标。
——到2026年,完成区域水权、取用水户水权确权工作;水权融资金额累计达到18亿元以上;区县改革试点任务初具成效。
——到2027年,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水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水权融资金额较2023年年均增速达20%;区县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形成可供全市推广的实践经验;交易监管更加有力,初步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水权改革路径和模式。
——到2030年,全市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水权收储制度更加完善;水权融资金额较2023年年均增速达20%,水资源价值充分体现。通过市场化手段有效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庆市水权改革经验。
四、重点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共5个方面15项改革举措。一是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对灌溉用水户水权、集体经济用水户用水权、已批复未完工的水利工程用水权等初始水权确权方式、方法等进行明晰、探索。二是建立水权制度体系。通过修订《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逐步完善用水权政策法规;研究水权确权机制,出台《重庆市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探索性制定水权收储转让机制逐步完善水权管理制度;通过探索水权质押模式,制定水权质押融资业务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水权价值盘活制度。三是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多种水权交易形式,建立并完善水权交易机制。四是盘活水权价值。围绕创新水权金融产品服务、拓展水权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水权贷款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等水权融资模式以及“水权+N”(水权衍生权)的多产权组合搭配模式进行探索,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水利资产。五是推进改革试点。明确了8个区县作为水权改革试点区县,其中万州区、江津区、长寿区负责稳妥推进用水权有偿获得先行先试;永川区负责研究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涪陵区、潼南区负责探索开展水权收储及交易;璧山区、铜梁区负责探索再生水利用交易。
以上就是《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出台意义、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的内容。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牵头推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建立并逐步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探索水资源价值实现机制,提升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要素保障。
政策原文: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