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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政策解读

    日期:2024-09-06

    重庆市第6号总河长令相关情况

    2024628日,家军书记、衡华市长两位市级总河长共同签发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在全市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

    2023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要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我市高水平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的“必答题”。重庆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水是支撑保障美丽重庆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要素。特别是近年来,虽然全市河湖面貌发生全局性变化,但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风险仍存、农村黑臭水体点多面广,最为直观地影响着美丽重庆建设成色,成为我们当前必须拔除的钉子、啃下的硬骨头。可以说,在全市全域消除黑臭水体,既是我市向水治理领域发起的新的集结冲锋,也是我市探索超大城市河湖治理现代化的率先实践,必将整体跃升江河治理能级,必将成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的标志性成果。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我市高标准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加压课”。前段时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污水溢流问题。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拉高标杆、自加压力,一体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并将治理重点向小微水体延伸、向农村地区拓展,强化污水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降低水体返黑返臭风险,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全域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实际行动,交出一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高分报表。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我市高质效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优先项”。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期盼,是广大群众孜孜以求的民生大事。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动员全市上下下大力气协同推进这次专项行动,归根结底就是努力还原老百姓脑海深处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乡愁记忆,奋力勾画巴渝大地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和美画卷,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山水之城、美丽重庆的重要标识、成为群众打卡驻足、流连忘返的幸福承载。

    此次专项行动面向全市全域开展,分全面排查、综合整治、长效巩固三个阶段,总体目标是2027年,全市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

    全面排查阶段。重点抓两个排查。首先是,全覆盖、地毯式动态排查,通过各级河长带头查、各级各部门针对性查、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查,全面摸清全市域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底数。其次是,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城市建成区重点排查新增和返黑返臭水体,农村地区重点排查河流、沟渠、坑塘、水库,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黑臭水体。

    综合整治阶段。我们坚持重点治理与源头防控相结合,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黑臭水体台账清单,督促指导各区县按照治理的难易程度、区分治理的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分批次、分阶段制定治理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做到分批实施、限期整改、动态清零。重点实施好两项治理。在生态治理方面,针对黑臭水体被污染程度,采取清淤疏浚、水体置换、控源截污等方式尽快消除黑臭,同步采取人工+自然的方式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在工程治理方面,包括城镇排水管网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乡镇和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场(户)配套设施建设等主要措施。通过治理,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5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

    长效巩固阶段。黑臭水体治理,一方面重在抓排查整治,另一方面重在形成长效机制。此次专项行动,我们以总河长令的方式部署开展,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三大机制并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同时,配套健全监督举报、快速响应、定期调度等工作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全过程、全周期迭代的闭环治理提升体系。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事关群众健康福祉,事关美丽重庆建设成色。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增强群众因水而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巴渝幸福河湖新画卷,聚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的标志性成果。

    重庆市第5号市级总河长令实施幸福河湖建设

    “百千行动”进展以及如何统筹推进第5号和第6号

    市级总河长令

    去年启动幸福河湖建设以来,取得了3个方面的主要进展。

    一是实现了对重庆幸福河湖的精准画像。经过实践摸索,我们创新制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重庆市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从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亲水宜居、绿色富民、群众满意等12个维度把幸福河湖具象化,展现巴山渝水水清河美、乡愁乡韵的独特魅力,推动河湖从安全、生态、美丽向幸福汇流。

    二是启动了一批幸福河湖建设的先行先试。经区县申报、市级审核,我们制定了幸福河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到2025年启动180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去年我们选择了73条基础条件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河湖进行先行先试,今年我们再启动54条、明年还要启动53条。经过努力,永川临江河成功建成首批全国幸福河湖,长寿桃花溪全国幸福河湖基本建成,渝北御临河、彭水郁江、巫山大宁河、酉阳酉水河、铜梁淮远河等14条(座)河流水库打造成为市级幸福河湖样板,临江河两岸产业兴旺、汉丰湖周围宜业宜居、大宁河沿线生态优美、璧南河两畔人水和谐,每条幸福河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是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在幸福河湖建设中,我们坚持市级统筹、区县推进和基层首创相结合,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经验做法。比如:永川区通过前期精准施策治污、中期系统治理提质、长期创新管护巩固,三步发力,推动临江河由、再到的蝶变跃升,三河汇碧再现几泓碧水穿城过的美好景象。

    5号令部署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是从整体面上对河湖治理作出的总动员,而6号令则是聚焦河湖治理薄弱环节吹响全域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剿灭劣V类水体的冲锋号,两者的出发点一致、方向一致,最终目的就是打造一条条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下一步,打算从以下3个方面来统筹推进:

    坚持河长统筹。建成幸福河湖是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目标,消除黑臭水体是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底线,河长作为河流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闻令而动、履职担当,充分发挥在专项行动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

    坚持问题统筹。幸福河湖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都强调问题导向,逐条河流查找差距、盘点问题、锚定短板,制定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销号,解决人水相亲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以黑臭水体清仓见底的实际成效,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美丽重庆建设成色。

    坚持政策统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将建立完善长效、稳定、多元的黑臭水体治理投融资机制,统筹乡村振兴、水利发展、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文旅城建等各类资金,推动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同时,对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我们也将优先作为河长制督查激励和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推荐对象,实现与幸福河湖建设同频共振。

    如何统筹推动畜禽养殖和城乡黑臭水体治理?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学习应用千万工程,加快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的底线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畜禽粪污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7%,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33.2%,养殖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工作要求,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综合防控,有力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动全市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健康发展。主要从四个具体方面来强化:

    在强化摸底排查方面,对全市重点水域和确定的农村黑臭水体周边,进一步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养殖场(户)治理设施配套建设、运行和使用的情况,持续查漏补缺,对设施完善的养殖场重点指导业主提高运行和使用效率;对不完善的重点督促指导和支持配套设施建设。对工厂化的水产养殖场和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基地,将全面完善配套治理设施,提升养殖尾水治理效率。

    在强化日常巡查方面,重点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监管,督促业主落实主体治理责任,确保治理设施常态化稳定运行,达到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在强化技术指导方面,加强种养循环、粪肥还田、鱼菜共生等农业绿色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强化绿色生产技术指导,对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每月到场指导不少于1次、对规模养殖场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一般的养殖专业户每半年不少于1次。

    在强化动态监测方面,持续开展畜禽粪肥还田监测,在万州、渝北、奉节等19个区县建立畜禽粪肥还田测监点,完善并推广粪肥还田技术标准实施。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检测,根据治理设施、治理能力和环境容量实行调度式排放。

    如何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美丽重庆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的要求,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围绕提高污水收集效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等重点任务,深入实施重庆市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全市无新增和返黑返臭城市水体。按照源、网、厂、河系统施治理念,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在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方面,我们针对山地滨江城市特色,综合采取水质水量分析、机器人内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管网排查,加快实现管网问题排查全覆盖。将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列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重要内容,提速实施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改造。到2026年底,拟新建改造城镇排水管网4500公里以上,强化排水管网运维,督促运维单位制定实施排水管网巡查、养护、维修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二是在加强污水处理能力方面,按照集散结合、提升韧性、适度超前的工作理念,科学修订《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不断优化设施布局。加快推进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等10个在建项目和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等拟建项目。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20万吨/天,2026年底达到650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韧性也将进一步加强。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升级处理工艺、提升运维水平。

    三是在剿灭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将深入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领作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及监管机制。指导各区县常态化开展城市黑臭水体自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城市自然水体的监督性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同时,畅通排水领域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群众投诉问题,着力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建立健全防止城市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努力为老百姓恢复鱼翔浅底的清澈河流、创建开放共享的绿色长廊、打造舒适宜人的生态空间。努力为美丽重庆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体目标、工作进展及具体做法是什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纳入了美丽重庆建设,治水、治乡等九治攻坚任务和总河长令,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的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12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专班、工作进度、工作规程、指标清单、资金筹措等内容,涉及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三项国家评价指标,今年将完成50%以上的区县,明年是全面完成。

    目前,全市已动态排查建档农村黑臭水体1255个、面积299万余平方米,累计已经完成治理708个,消除黑臭水体面积131万余平方米,约43万群众受益。超进度完成今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形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经验做法和正面典型。

    主要做法:一是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全域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13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工作专班。市委两次召开现场推进会,市政府纳入今年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协纳入专项民主监督,市人大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5次调度会,组建7个现场核查组,出动人员开展核查溯源和水质监测。

    二是体系推进。市、区县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57916”工作构架(5条标准、7个步骤、9大行动、16项指标),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利局等统筹推进实施。建立半月通报、每月调度、季度复盘、半年总结工作机制,采取外源截污、内源清淤、水网连通、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一水一策推进治理,梁平区“5653”工作法,永川区“1234”工作法,北碚区五套五化、六源六治工作法,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数字赋能。按照红、黄、绿三色动态调度(绿色表示已消除、黄色表示消除中、红色表示未消除),丰富巴渝治水数字应用场景,建立数字智管体系,健全多源感知乡镇核实环保溯源分类治理专班评估村社巡查一件事处置流程,清单化、数字化、事项化、全覆盖、全治理、全监测,进一步提升管理质效,为每个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配发二维码(身份证)。

    四是高效保障。15个区县71个水体近43万余平方米农村黑臭水体,成功入选国家治理试点,争取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的资金1.5亿元,市财政统筹市级资金3.9亿元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党建统领“885”生态报表等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效果评估,对治理缓慢、效果较差、返黑返臭的区县进行约谈通报。在主流媒体设立专栏,宣传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返黑返臭负面典型。健全基层河长巡查、生态环境网格员等长效机制和制度,确保消黑除臭、长制久清。

    在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中,

    如何强化河长制作用发挥?

    在排查整治方面,将充分发挥全市四级河长体系、1.83万名河长常态化巡河查河等河长制制度优势,将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摆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河长工作的突出位置,引导全市各级河长对全市存量城乡黑臭水体再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并结合基层巡河员、护河员队伍力量,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特别是区县级河长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辖区或责任河流黑臭水体治理资源要素的整合,研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在动态监管方面,将强化数字赋能,加强视频监控、水质监测等前端感知设施建设,适时开展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深化数据资源共享互通,加强巴渝治水”“河长管河治河等应用联动,加快构建全市城乡黑臭水体风险点位一张图、整治工作一本账,在此基础上网格化河长责任田,实现对风险点位整治责任的精准划定、整治进展的实时掌控、整治成效的动态监管。

    在调度推进方面,针对专项行动中的重点任务、难点问题,特别是风险隐患突出、需要攻坚治理的关键点位,将坚持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阶段纳入一河一策年度任务打表推进、精准施治。比如,今年主城区梁滩河的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将高新区、北碚区涉及的93个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纳入其中并调度推进。

    在监督评价方面,将建立全过程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形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方式,畅通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随手拍、河长制公示牌电话投诉等群众举报渠道;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跟踪报道进展成效,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同时,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深化整改督促,回应群众关切;最终,通过适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将专项行动成效的好坏交由群众来评判,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来。


    全文下载: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政策解读.docx

    政策原文: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的决定


    政策原文:

    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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