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6-500153-04-01-697762)和《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2.29hm2,其中:大足区8.02hm2,荣昌区24.2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36.2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15.10万元,方案新增621.1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52.04万元,监测措施31.9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91.59万元,独立费用67.76万元,基本预备费32.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20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荣昌区 | ||||||||||||||||
项目规模 |
新建1座许溪220kV变电站,扩建双桥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2个,扩建昌州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2个;新建线路工程54km,均为架空线路。 |
总投资 (万元) |
37828 |
土建投资 (万元) |
22775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32.29 |
永久占地(hm2) |
3.70 |
临时占地(hm2) |
28.59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余(弃)方 | ||||||||||||||||||
13.00 |
10.23 |
2.7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大足区濑溪河中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荣昌区濑溪河湿地公园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2.2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990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665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
新建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透水混凝土2305m2,雨水管网866m,土地整治0.36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9万m3,表土回覆0.29万m3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0.36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80m,防雨布遮盖5000m2 | |||||||||||||||||
扩建工程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2万m3,表土回覆0.02万m3,土地整治0.06hm2 |
主体设计:铺设草皮0.06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50m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5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7万m3,表土回覆0.17万m3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0.08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90m,临时沉沙池2口,临时拦挡100m,防雨布遮盖1000m2 | ||||||||||||||||||
线路工程防治区 |
塔基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122m,土地整治11.99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0万m3,表土回覆0.60万m3 |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7600株,撒播草籽4.7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5195m,防雨布遮盖17542m2 | |||||||||||||||||
施工便道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16.46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46万m3,表土回覆4.46万m3 |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12100株,撒播草籽6.86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80m,临时沉沙池10口,临时拦挡8952m,防雨布遮盖15860m2 | ||||||||||||||||||
牵张场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1.20hm2 |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200株,撒播草籽0.32hm2 |
方案新增:铺垫彩条布1800m2,铺垫棕垫1500m2 | ||||||||||||||||||
跨越施工场地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40hm2 |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250株,撒播草籽0.13hm2 |
方案新增:铺垫彩条布2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271.99 方案新增:152.04 |
主体已列:43.11 |
方案新增:291.5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936.27(方案新增621.17) |
独立费(万元) |
67.76 | ||||||||||||||||||
监理费(万元) |
12.01 |
监测费(万元) |
31.97 |
补偿费(万元) |
45.206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法定代表人 |
王大彪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122号 | ||||||||||||||||||
邮编 |
401147 |
邮编 |
4021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艺玲/15***92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俊/18***74 | ||||||||||||||||||
传真 |
023-67***11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94***09@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1月23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荣昌区水利局、大足区水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2月22日,项目法人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2.29hm2,其中:大足区8.02hm2,荣昌区24.2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和荣昌区,项目为新建工程,由变电站工程和线路工程两大部分组成。变电站工程包括:新建1座许溪220kV变电站、扩建双桥220kV变电站和昌州220kV变电站,各扩建220kV出线间隔2个;线路工程总长度约54km,线路整体为东北-西南走向,均为架空线路,包括两个部分:双桥~许溪220kV线路工程,起于大足区双桥220kV变电站,止于荣昌区许溪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2×37km,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94基,塔基采用长短腿配置及不等高基础;昌州~许溪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荣昌区昌州220kV变电站,止于荣昌区许溪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2×17km,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47基,塔基采用长短腿配置及不等高基础。
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为13.00万m3(含表土剥离5.54万m3),总填方10.23万m3(含表土回覆5.54万m3),产生弃方2.77万m3。弃方外运至荣昌区广顺街道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中的李家坪村一社原荣昌县三和碎石厂矿坑进行回填利用,运距约4.5km。本工程总占地面积32.29hm2,其中:永久占地3.70hm2,临时占地28.59hm2。新增临时占地主要为根据施工需要布设牵张场15处/1.20hm2,跨越施工场地5处/0.40hm2,车行施工便道158条/29375m/16.55hm2,设施工生产区1处/0.50hm2。其他施工生活用房租赁附近居民房,塔基施工场地、表土堆放场等其他临时设施均布置在相应的工程建设范围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昌州220kV架空线路涉及1处迁改,新建220kV塔基1基;1处35kV临时过渡线路,路径长度0.33km,新建单回杆塔3基,均为水泥杆塔,除此之外无其他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2023年4月,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以“渝电建〔2023〕13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工程总投资378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775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敏感区,但受路网规划的制约,线路涉及大足区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荣昌区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荣昌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对线路无法避让的荣昌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开展了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项目的弃方处置方式及处置场地选择内容。项目弃方运往荣昌区广顺街道2023-2024年度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中的李家坪村一社原荣昌县三和碎石厂矿坑进行回填利用,施工时序及土石方容纳量符合本项目需求,荣昌区广顺街道出具了同意弃渣的协议。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2.29hm2,损毁植被面积17.68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990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665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变电站工程和线路工程等2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其中:变电站工程防治区划分为新建工程、扩建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等3个防治亚区;线路工程防治区划分为塔基工程、施工便道、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等4个防治亚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1)新建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许溪变电站占地范围内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堆放在站内不影响施工的区域,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和防雨布临时遮盖。施工过程中,在变电站站区内布设雨水管和雨水沟,在进站道路一侧设置雨水管和排水沟,站区道路及地坪铺设透水混凝土;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后期,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然后撒播草籽。
(2)扩建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昌溪变电站扩建需损毁植被区域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场内,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施工完成后,恢复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然后植草皮。
(3)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范围内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场内,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沿场地周边修建排水沟排并接入周边自然水系,排水沟出口建设沉沙池。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裸露地表等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拆除临时设施,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草地的恢复植被。
2.线路工程防治区
(1)塔基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坡地和坡顶型塔基下边坡设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和临时堆土等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在有汇水的塔基上边坡修建排水沟,接入周边自然沟道。施工后期,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永久占地撒播种草,临时占地范围内占用耕地和园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草地的恢复植被。
(2)施工便道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内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施工便道一侧,外侧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上坡有汇水的车行施工便道内侧设临时排水沟,接入周边自然沟道,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裸露边坡及堆土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占用耕地和园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草地的恢复植被。
(3)牵张场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在车辆出入通道处铺垫棕垫,对表土区域铺垫彩条布进行防护。施工后期,对牵张场进行土地整治,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草地的恢复植被。
(4)跨越施工场地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表土区域铺垫彩条布进行防护。施工后期,对跨越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草地的恢复植被。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36.2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15.10万元,方案新增621.1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52.04万元,监测措施31.9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91.59万元,独立费用67.76万元,基本预备费32.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206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52.04 |
271.99 |
424.03 |
152.04 |
271.99 |
424.03 |
0.00 |
1 |
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
13.45 |
114.04 |
127.49 |
13.45 |
114.04 |
127.49 |
0.00 |
2 |
线路工程防治区 |
138.59 |
157.95 |
296.54 |
138.59 |
157.95 |
296.54 |
0.00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00 |
43.11 |
43.11 |
0.00 |
43.11 |
43.11 |
0.00 |
1 |
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
0.00 |
2.20 |
2.20 |
0.00 |
2.20 |
2.20 |
0.00 |
2 |
线路工程防治区 |
0.00 |
40.91 |
40.91 |
0.00 |
40.91 |
40.91 |
0.0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31.97 |
|
31.97 |
31.97 |
|
31.97 |
0.00 |
1 |
土建设施 |
0 |
|
0.00 |
0.00 |
|
0.00 |
0.00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1.42 |
|
1.42 |
1.42 |
|
1.42 |
0.00 |
3 |
观测运行费 |
30.55 |
|
30.55 |
30.55 |
|
30.55 |
0.00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291.59 |
|
291.59 |
291.59 |
|
291.59 |
0.00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288.55 |
|
288.55 |
288.55 |
|
288.55 |
0.00 |
1 |
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
11.05 |
|
11.05 |
11.05 |
|
11.05 |
0.00 |
2 |
线路工程防治区 |
277.50 |
|
277.50 |
277.50 |
|
277.50 |
0.00 |
二 |
其他临时工程 |
3.04 |
|
3.04 |
3.04 |
|
3.04 |
0.00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67.76 |
|
67.76 |
67.76 |
|
67.76 |
0.00 |
一 |
技术咨询费 |
42.61 |
|
42.61 |
42.61 |
|
42.61 |
0.00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8.86 |
|
8.86 |
8.86 |
|
8.86 |
0.0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6.01 |
|
16.01 |
16.01 |
|
16.01 |
0.00 |
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17.74 |
|
17.74 |
17.74 |
|
17.74 |
0.00 |
二 |
工程管理费 |
25.15 |
|
25.15 |
25.15 |
|
25.15 |
0.00 |
1 |
建设管理费 |
9.51 |
|
9.51 |
9.51 |
|
9.51 |
0.00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01 |
|
12.01 |
12.01 |
|
12.01 |
0.00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63 |
|
3.63 |
3.63 |
|
3.63 |
0.00 |
Ⅰ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543.36 |
315.10 |
858.46 |
543.36 |
315.10 |
858.46 |
0.0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32.60 |
|
32.60 |
32.60 |
|
32.60 |
0.00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5.206 |
|
45.206 |
45.206 |
|
45.206 |
0.000 |
|
静态总投资(Ⅰ+Ⅱ+Ⅲ) |
621.17 |
315.10 |
936.27 |
621.17 |
315.10 |
936.27 |
0.00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荣昌许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