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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5-00169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5〕3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的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3-500235-04-01-337155)和《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5521受理该申请,并于527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云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530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

    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52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云阳县水利局、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重庆骊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不予通过技术评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开工现状阐述不清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不合理。

    三、表土堆置方案不合理。

    四、弃渣场设置分析评价不满足要求

    专家组长:

    2025528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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