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000-01-01-134549)和《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1.9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2346.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2982.31万元,方案新增19363.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85.96万元,植物措施740.40万元,监测措施372.05万元,临时措施2364.86万元,独立费用1436.07元,预备费1049.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4.68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丰都县、武隆区 | ||||||||||
项目规模 |
线路总长82.212km,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5.5m,分离式路基宽12.75m。 |
总投资 (万元) |
1512478.29 |
土建投资(万元) |
1360735.06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8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9年 | ||||||||||
工程总占地(hm2) |
581.92 |
永久占地(hm2) |
268.38 |
临时占地(hm2) |
313.54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988.43 |
411.24 |
/ |
1577.19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名称 |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河谷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81.92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万t) |
14.65 |
新增土壤流失量(万t) |
8.8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 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混凝土截水沟12572m,混凝土排水沟4053m,混凝土边沟17240m,混凝土平台排水沟4007m,混凝土急流槽522m3,骨架护坡13270m3,植生袋护坡23958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9.80万m3,场地平整9.64hm2,覆土2.87万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4.98hm2,有机基材喷播4.66hm2,中央隔离带绿化1.8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659m,临时沉沙池15座,土袋拦挡1354m,临时覆盖11.53万m2。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79万m3,场地平整36.37hm2,覆土7.27万m3; |
主体已列:桥下植草绿化36.3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020m,泥浆沉淀池70座,临时沉沙池101座,土袋拦挡1450m,临时覆盖5.45万m2。 |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混凝土截水沟1920m,混凝土排水沟3680m,混凝土骨架护坡2034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38万m3,场地平整3.60hm2,覆土0.72万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3.6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800m,临时沉沙池18座,土袋拦挡384m,临时覆盖1.08万m2。 |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主体已列:混凝土截水沟3736m,混凝土排水沟5566m,混凝土边沟16343m,混凝土平台排水沟10497m,混凝土急流槽2702m3,混凝土骨架护坡17726m3,植生袋护坡106369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64万m3,场地平整27.52hm2,覆土9.43万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2.67hm2,有机基材喷播11.75hm2,景观绿化13.1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305m,临时沉沙池17座,土袋拦挡1983m,临时覆盖27.52万m2。 |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主体已列:混凝土排水沟821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81万m3,场地平整3.83hm2,覆土2.30万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1.91hm2,景观绿化3.83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368m,临时沉沙池68座,土袋拦挡5184m,临时覆盖10.42万m2。 |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混凝土和浆砌石排水沟19711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96万m3,场地平整4.51hm2,覆土0.90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51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682m,临时沉沙池66座,土袋拦挡7884m,临时覆盖4.51万m2。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片石混凝土挡渣墙1174m,混凝土截排水(洪)沟39822m,块石盲沟16037m; 方案新增:混凝土平台排水沟7753m,顺接工程645m3,土埂2738m3,浆砌石护坡骨架51712m3,表土剥离21.90万m3,场地平整149.55hm2,覆土27.20万m3,复耕90.74hm2; |
方案新增:种植乔木36753株,灌木110260株,撒播草籽58.81hm2,幼林抚育58.81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29.91万m2。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浆砌石挡土墙34527m,浆砌石排水沟51790m,顺接工程518m3,表土剥离21.51万m3,场地清理121.99hm2,覆土16.34万m3,复耕59.56hm2; |
方案新增:种植乔木13854株,灌木41561株,撒播草籽22.17hm2,幼林抚育22.17hm2; |
方案新增:土袋拦挡20716m,临时覆盖33.09万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76万m3,场地清理22.67hm2,覆土3.49万m3,复耕11.13hm2; |
方案新增:种植乔木3960株,灌木11881株,撒播草籽6.34hm2,幼林抚育6.3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355m,临时沉沙池110座,土袋拦挡2542m,临时覆盖4.53万m2。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场地平整9.40hm2,复耕8.20hm2; |
方案新增:种植乔木750株,灌木2250株,撒播草籽1.20hm2,幼林抚育1.2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7671m,临时沉沙池176座,土袋拦挡13913m,临时覆盖26.60万m2,临时绿化26.60hm2。 | ||||||||||||
投资(万元) |
38752.14 (主体已列26166.18) |
7556.53 (主体已列6816.13) |
2364.8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52346.30 |
独立费用(万元) |
1436.07 | ||||||||||||
监理费(万元) |
243.33 |
监测费(万元) |
372.05 |
补偿费(万元) |
814.688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刘伟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代高飞 |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景阳路37号2幢8-7 | ||||||||||||
邮编 |
400067 |
邮编 |
401331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谭洪伟18***11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导13***58 | ||||||||||||
传真 |
023-62***35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31***27@qq.com |
附件2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1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丰都县水利局、武隆区水利局、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领导、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各专家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1月27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1.92hm2,其中:丰都县272.41hm2,武隆区309.51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位于重庆市东北部的丰都县、武隆区境内,属于新建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5.5m,分离式路基宽12.75m。线路起于垫丰武高速与沿江高速公路相交的兴义互通以东(起点桩号B16K78+110),经兴义、双路、龙河、暨龙等乡镇进入武隆境内;路线再向南经接龙、土地等乡镇至中咀村,止点与武隆道真高速公路对接(终点桩号K160+324.806),路线全长82.212km。线路长度按行政区分,丰都县境内41.341km、武隆区境内40.871km。
项目主体工程部分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等组成,综合桥隧比为84.1%。主要工程包括:路基7.540km,桥梁20.204km/58座,隧道48.925km/16座,互通立交5处,沿线设施34处,改移道路10.572km,改移沟渠1.090km。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设弃渣场154.33hm2/40处,施工便道132.34hm2/172.634km,施工营地17.47hm2/55处,集中表土堆放场9.40hm2/28处。
项目总占地581.92hm2,其中:永久占地268.38hm2,临时占地313.54hm2;本项目总土石方量2399.67万m3,其中:挖方总量1988.43万m3(含剥离表土70.54万m3),填方总量411.24万m3(含回覆表土70.54万m3);弃方总量1577.19万m3(弃于40处弃渣场)。
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8年11月完工,工期60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1512478.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60735.06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敏感区,但受路网规划的制约,线路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保护红线且无法避让。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开展了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等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项目40处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所属区县规自、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和地方乡镇的同意。8处弃渣场下游可能受影响的9户房屋已全部纳入工程拆迁范围,在完成拆迁的情况下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48.03hm2,损坏植被面积39.97hm2,弃方19.35万m³。
(二)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499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050t。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弃渣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表土堆放场共10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截(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土质路基边坡遇到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路基下边坡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两侧布设永久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和急流槽等,出口顺接自然沟道,路基边坡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植被护坡或综合护坡。施工后期,中央隔离带经土地整治后采取灌草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对存在集中汇流的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疏导汇水,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桥梁钻孔泥浆经泥浆沉淀池干化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填埋,桥台、桥墩下边坡布设土袋临时拦挡;边坡裸露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施工后期,桥下可绿化用地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植草绿化。
3.隧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洞口边坡采用彩条布苫盖,开挖下边坡布设土袋临时拦挡;隧道洞口坡顶设截水沟,截水沟接入下游排水沟,排水出口顺接自然沟道。施工后期,对适宜绿化的洞口边坡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植被护坡或综合护坡。
4.互通立交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填方边坡坡脚设置土袋拦挡,土质边坡遇到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路基两侧布设边沟、排水沟等,出口顺接自然沟道,边坡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植被护坡或综合护坡。施工后期,互通其他可绿化用地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景观绿化。
5.沿线设施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开挖边坡遇到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边坡成形后,适宜绿化的边坡采取植草护坡。施工后期,可绿化用地经土地整治后采取景观绿化。
6.改移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中,改移道路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改移道路下边坡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改移工程建设形成的裸露面遇到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施工后期,改移道路边坡布置植草护坡,其他可绿化用地经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绿化。
7.弃渣场防治区
弃渣前,剥离表土并利用渣场占地集中堆放;弃渣场堆渣下边坡布设挡渣墙,沟底布置排水盲沟,周边设截排水(洪)沟,陡坡段设急流槽,排水进出口顺接自然沟道。堆渣过程中,弃渣采取分层压实、分级堆放,布设平台排水沟,顶平台外侧设挡水土埂,弃渣边坡遇到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堆渣结束后,弃渣场经土地整治后恢复耕地或植被。
8.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于便道两侧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便道填方边坡坡脚设置土袋拦挡,不宜放坡区域布置浆砌石挡墙护脚;便道汇水侧布设排水沟,排水出口设置顺接工程、沉沙池等接自然沟道;施工裸露面遇到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便道形成后边坡撒播草籽护坡。施工结束后,对不留用地方道路的施工便道,经土地整治后恢复耕地或植被。
9.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在施工营地征地范围内;场内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施工期间,对堆料场四周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顶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经土地整治后恢复耕地或植被。
10.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表土堆放场下边坡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设沉沙池后顺接自然沟道。堆放过程中,遇到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堆土完成后,撒播草籽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表土堆放场经土地整治后恢复耕地或植被。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2346.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2982.31万元,方案新增19363.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85.96万元,植物措施740.40万元,监测措施372.05万元,临时措施2364.86万元,独立费用1436.07元,预备费1049.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4.68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弃渣,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加强弃渣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件: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复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万元)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万元)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2585.96 |
26166.18 |
38752.14 |
12585.96 |
26166.18 |
38752.14 |
0.00 | |
一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366.99 |
4532.22 |
4899.21 |
366.99 |
4532.22 |
4899.21 |
0.00 |
二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82.45 |
0.00 |
382.45 |
382.45 |
0.00 |
382.45 |
0.00 |
三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67.37 |
531.74 |
599.11 |
67.37 |
531.74 |
599.11 |
0.00 |
四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454.48 |
4760.80 |
5215.28 |
454.48 |
4760.80 |
5215.28 |
0.00 |
五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145.42 |
448.78 |
594.20 |
145.42 |
448.78 |
594.20 |
0.00 |
六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90.59 |
1627.35 |
1717.94 |
90.59 |
1627.35 |
1717.94 |
0.00 |
七 |
弃渣场防治区 |
5997.93 |
14265.29 |
20263.22 |
5997.93 |
14265.29 |
20263.22 |
0.00 |
八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4739.75 |
4739.75 |
4739.75 |
4739.75 |
0.00 | ||
九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290.45 |
290.45 |
290.45 |
290.45 |
0.00 | ||
十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50.53 |
50.53 |
50.53 |
50.53 |
0.00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740.40 |
6816.13 |
7556.53 |
740.40 |
6816.13 |
7556.53 |
0.00 | |
一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0.00 |
1008.56 |
1008.56 |
0.00 |
1008.56 |
1008.56 |
0.00 |
二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0.00 |
846.61 |
846.61 |
0.00 |
846.61 |
846.61 |
0.00 |
三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0.00 |
83.81 |
83.81 |
0.00 |
83.81 |
83.81 |
0.00 |
四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0.00 |
3864.77 |
3864.77 |
0.00 |
3864.77 |
3864.77 |
0.00 |
五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0.00 |
756.74 |
756.74 |
0.00 |
756.74 |
756.74 |
0.00 |
六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18.72 |
0.00 |
18.72 |
18.72 |
0.00 |
18.72 |
0.00 |
七 |
弃渣场防治区 |
393.70 |
255.64 |
649.34 |
393.70 |
255.64 |
649.34 |
0.00 |
八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244.76 |
244.76 |
244.76 |
244.76 |
0.00 | ||
九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69.97 |
69.97 |
69.97 |
69.97 |
0.00 | ||
十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3.25 |
13.25 |
13.25 |
13.25 |
0.0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372.05 |
372.05 |
372.05 |
372.05 |
0.00 | |||
一 |
土建设施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 |
设备折旧费 |
9.10 |
9.10 |
9.10 |
9.10 |
0.00 | ||
三 |
监测运行费 |
362.95 |
362.95 |
362.95 |
362.95 |
0.00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
2364.86 |
2364.86 |
2364.86 |
2364.86 |
0.00 | |||
一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83.30 |
83.30 |
83.30 |
83.30 |
0.00 | ||
二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62.16 |
62.16 |
62.16 |
62.16 |
0.00 | ||
三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13.25 |
13.25 |
13.25 |
13.25 |
0.00 | ||
四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176.23 |
176.23 |
176.23 |
176.23 |
0.00 | ||
五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118.10 |
118.10 |
118.10 |
118.10 |
0.00 | ||
六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182.85 |
182.85 |
182.85 |
182.85 |
0.00 | ||
七 |
弃渣场防治区 |
149.92 |
149.92 |
149.92 |
149.92 |
0.00 | ||
八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521.71 |
521.71 |
521.71 |
521.71 |
0.00 | ||
九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76.76 |
76.76 |
76.76 |
76.76 |
0.00 | ||
十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517.49 |
517.49 |
517.49 |
517.49 |
0.00 | ||
十一 |
其它临时工程 |
463.09 |
463.09 |
463.09 |
463.09 |
0.0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436.07 |
1436.07 |
1436.07 |
1436.07 |
0.00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838.08 |
838.08 |
838.08 |
838.08 |
0.0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88.92 |
88.92 |
88.92 |
88.92 |
0.0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602.03 |
602.03 |
602.03 |
602.03 |
0.00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
147.14 |
147.14 |
147.14 |
147.14 |
0.00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597.99 |
597.99 |
597.99 |
597.99 |
0.00 | ||
建设管理费 |
321.27 |
321.27 |
321.27 |
321.27 |
0.00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43.33 |
243.33 |
243.33 |
243.33 |
0.0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3.40 |
33.40 |
33.40 |
33.40 |
0.00 |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17499.34 |
32982.31 |
50481.65 |
17499.34 |
32982.31 |
50481.65 |
0.0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1049.96 |
1049.96 |
1049.96 |
1049.96 |
0.00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814.688 |
814.688 |
814.688 |
814.688 |
0.00 | ||
总投资(Ⅰ+Ⅱ+Ⅲ) |
19363.99 |
32982.31 |
52346.30 |
19363.99 |
32982.31 |
52346.30 |
0.00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