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14-44-02-102093)和《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内容和理由。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5.52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工程静态总投资1004.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18.12万元,方案新增286.3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32万元,植物措施9.13万元,监测措施11.00万元,独立费用175.87万元,基本预备费11.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29万元(已缴纳))。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做好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2.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 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项目 名称 |
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项目规模 |
9台单机容量3.3兆瓦、14台3.6兆瓦(1台限发3.5兆瓦)风电机组 |
总投资(万元) |
63794.87 |
土建投资(万元) |
16229.23 | |||
动工时间 |
2020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 | |||
工程占地 (hm2) |
55.52 |
永久占地 (hm2) |
1.23 |
临时占地(hm2) |
54.29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量 |
填方量 |
借方量 |
弃方量 | ||||
78.03 |
76.50 |
0.00 |
1.53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黔江区阿蓬江-(段溪河、细沙河、金溪河、南溪河、黔江河)流域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山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55.5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0270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8869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机平台 |
已实施:表土剥离1.09万m3、表土回覆3.10万m3、浆砌石截排水沟655m,全面整地14.09hm2 |
已实施:撒播草籽8.20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5.89hm2、种植藤蔓11780株 |
已实施:临时苫盖31200 m2、编织袋装土拦挡55m | |||||
道路工程 |
已实施:表土剥离3.42万m3、表土回覆1.41万m3、浆砌石截排水沟26627m、沉砂消能池26座、全面整地8.03hm2 |
已实施:撒播草籽6.13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90hm2、种植藤蔓3800株 |
已实施:临时竹板拦挡300m、临时苫盖13220m2、临时排水沟14213m2。 | |||||
架空线路 |
已实施: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全面整地0.02hm2 |
已实施:撒播草籽0.02hm2 |
无 | |||||
升压站区 |
已实施:表土剥离0.08万m3、表土回覆0.08万m3、浆砌石截排水沟202m、全面整地0.62hm2 |
已实施:撒播草籽0.10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52hm2、种植藤蔓1040株 |
已实施:临时排水沟80m、临时苫盖12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已实施:表土剥离0.31万m3、表土回覆0.31万m3、全面整地1.60hm2 |
已实施:撒播草籽1.60hm2 |
已实施:临时排水沟40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苫盖3200m2 | |||||
弃渣场 |
已实施:表土剥离0.20万m3、表土回覆0.20万m3、浆砌石挡渣墙155m、浆砌石截排水沟342m、沉砂消能池2座、全面整地1.23hm2。方案新增:沉砂消能池1座 |
已实施:撒播草籽1.23hm2 |
已实施:临时苫盖3400m2 | |||||
投资(万元) |
616.61万元(含方案新增0.32万元) |
23.72万元(含方案新增9.13万元) |
29.15万元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004.51(含方案新增投资286.39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175.04(含方案新增投资175.04万元) | |||||
监理费(万元) |
25.53 |
监测费(万元) |
69.08(含方案新增投资11.00万元) |
补偿费(万元) |
78.29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 发电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游廷安02367***02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高秉文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腾芳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 区四期标准化厂房4号楼 第1层 | |||||
邮政编码 |
401120 |
邮政编码 |
409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蓝明波13***89 |
联系人及电话 |
梁家辉/17***5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64***88@qq.com |
电子信箱 |
||||||
附件2
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8月2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复审会。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0月8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况及缘由介绍清楚。
2020年8月13日,本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0〕53号)。2020年12月7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黔江区五福岭风电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0〕1844号),将项目建设内容由安装32台单机容量2.5兆瓦风电机组,调整为9台单机容量3.3兆瓦、14台3.6兆瓦(其中1台限发3.5兆瓦)风电机组。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导致项目土石方挖填数量、弃渣场布设及水土保持措施体系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办水保〔2016〕65号)规定,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5.5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位于黔江区濯水镇东侧的五福岭一带,涉及的乡镇有濯水镇、阿蓬江镇、金洞乡,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主要由风电机组23台、集电线路29.08km(其中架空线路1.59km,地埋电缆27.49km)、道路工程51.99km(其中新建场内道路31.32km/21条,进场道路改扩建20.67km)、升压站1座组成。工程总装机规模80MW,设计安装9台3.3兆瓦、14台3.6兆瓦(1台限发3.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项目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1.60hm²/1处、弃渣场1.35hm²/2处。
项目总占地面积55.52hm²,其中:永久占地1.23hm²,临时占地54.29hm²,工程区占地以林地为主。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78.03万m³(含表土剥离5.11万m³),填方总量76.50万m³(含表土回覆5.11万m³),弃方1.53万m³,不对外借方。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开工,2023年10月完工,总工期35个月;工程总投资63794.8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229.23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原则同意对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设置的2处弃渣场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涉及河道、湖泊和水库,周边无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矿企业及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选址征得了所在区规资、水利、环境、林业等部门的确认同意,弃渣场选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弃渣场选址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55.52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027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8869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风机平台、道路工程、架空线路、升压站、施工生产生活、弃渣场等6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风机平台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主体已实施了表土剥离并对各风机平台开挖产生的临时边坡、临时堆土采用临时苫盖、临时拦挡措施,布设了浆砌石截排水沟。主体施工结束后,已实施了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后续针对现状填方边坡植被恢复不佳及溜坡区域,方案新增播撒草籽及栽植藤蔓植物等措施进行防护。
2.道路工程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主体已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苫盖、临时拦挡等措施,布设了临时排水沟及浆砌石排水沟、沉沙池。主体施工结束后,已实施了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后续针对现状边坡植被恢复不佳及溜坡区域,方案新增播撒草籽及栽植藤蔓植物等措施进行防护。
3.架空线路防治区
主体已实施了表土剥离、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方案不新增水保措施。
4.升压站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主体已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苫盖措施,布设了临时排水沟及浆砌石排水沟。主体施工结束后,实施了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后续针对现状植被恢复不佳及溜坡区域,方案新增播撒草籽及栽植藤蔓植物等措施进行防护。
5.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主体已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方案不新增水保措施。
6.弃渣场防治区
弃渣场已布设了浆砌石挡渣墙、浆砌石截排水沟及沉沙消能池。主体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苫盖、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等措施。后续针对现状排水情况,方案在1#弃渣场南侧排水沟末端新增沉沙消能池1座。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变更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1004.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18.12万元,方案新增286.3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32万元,植物措施9.13万元,监测措施11.00万元,独立费用175.87万元,基本预备费11.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29万元(已缴纳)),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表: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万元) |
审核投资(万元) |
增减 (+/-) | ||||
新增 投资 |
主体 已列 |
小计 |
新增 投资 |
主体 已列 |
小计 |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0.31 |
616.29 |
616.60 |
0.32 |
616.29 |
616.61 |
0.01 |
一 |
风机平台 |
|
82.63 |
82.63 |
|
82.63 |
82.63 |
0.00 |
二 |
场区道路 |
|
422.56 |
422.56 |
|
422.56 |
422.56 |
0.00 |
三 |
集电线路 |
|
0.24 |
0.24 |
|
0.24 |
0.24 |
0.00 |
四 |
升压站 |
|
4.72 |
4.72 |
|
4.72 |
4.72 |
0.00 |
五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7.74 |
7.74 |
|
7.74 |
7.74 |
0.00 |
六 |
弃渣场 |
0.31 |
98.40 |
98.71 |
0.32 |
98.40 |
98.71 |
0.01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9.13 |
14.59 |
23.72 |
9.13 |
14.59 |
23.72 |
0.00 |
一 |
风机平台 |
7.13 |
6.76 |
13.89 |
7.13 |
6.76 |
13.89 |
0.00 |
二 |
场区道路 |
1.57 |
5.05 |
6.62 |
1.57 |
5.05 |
6.62 |
0.00 |
三 |
集电线路 |
|
0.02 |
0.02 |
|
0.02 |
0.02 |
0.00 |
四 |
升压站 |
0.43 |
0.43 |
0.86 |
0.43 |
0.43 |
0.86 |
0.00 |
五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1.32 |
1.32 |
|
1.32 |
1.32 |
0.00 |
六 |
弃渣场 |
|
1.01 |
1.01 |
|
1.01 |
1.01 |
0.0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11.00 |
58.08 |
69.08 |
11.00 |
58.08 |
69.08 |
0.00 |
一 |
监测设备 |
0.00 |
1.32 |
1.32 |
0.00 |
1.32 |
1.32 |
0.00 |
二 |
监测运行费 |
11.00 |
56.76 |
67.76 |
11.00 |
56.76 |
67.76 |
0.00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
|
29.15 |
29.15 |
|
29.15 |
29.15 |
0.00 |
一 |
风机平台 |
|
13.36 |
13.36 |
|
13.36 |
13.36 |
0.00 |
二 |
场区道路 |
|
12.50 |
12.50 |
|
12.50 |
12.50 |
0.00 |
三 |
集电线路 |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四 |
升压站 |
|
0.51 |
0.51 |
|
0.51 |
0.51 |
0.00 |
五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1.43 |
1.43 |
|
1.43 |
1.43 |
0.00 |
六 |
弃渣场 |
|
1.35 |
1.35 |
|
1.35 |
1.35 |
0.0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75.87 |
|
175.87 |
175.87 |
|
175.87 |
0.00 |
一 |
技术咨询费 |
130.44 |
|
130.44 |
130.44 |
|
130.44 |
0.00 |
二 |
工程管理费 |
45.43 |
|
45.43 |
45.43 |
|
45.43 |
0.00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196.31 |
718.12 |
914.43 |
196.32 |
718.12 |
914.44 |
0.01 |
Ⅱ |
基本预备费 |
11.78 |
|
11.78 |
11.78 |
|
11.78 |
0.00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78.29 |
|
78.29 |
78.29 |
|
78.29 |
0.00 |
总投资(Ⅰ+Ⅱ+Ⅲ) |
286.38 |
718.12 |
1004.50 |
286.39 |
718.12 |
1004.51 |
0.01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