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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水利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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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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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水利局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完成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3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1.67%,其中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4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8.27%。 二是会同市林业、市规划自然资源、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统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4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66平方公里,其中三峡库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70平方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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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水利局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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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全文下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市水利局事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