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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379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4〕3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江口片、红狮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云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查审批云阳县江口片、红狮片河道治理等3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云阳水利文〔202493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阳县江口片、红狮片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45002350401403314)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位于云阳县江口镇、洞鹿乡、桑坪镇。工程任务以场镇、集中居民点防洪为主,兼有岸坡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等。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工程治理河道总长约2659.14m,其中:江口镇治理河长1252.66m,洞鹿乡治理河长1081.87m,桑坪镇治理河长324.61m。江口镇龙洞湾支沟段修建拦渣坝1处,改建桥涵3处,局部河道改线并新建明渠长83.22m,清淤河道长352.61m;大湾支沟段修建拦渣坝1处,新建护岸挡墙长135.70m,改建桥涵2处,清淤河道长446.82m。洞鹿乡段修建分洪工程1处,包括拦河堰1处、分洪隧洞1座、防冲挡墙长123.00m、拦渣坝1处;清淤河道长372.51m,拓宽河道长244.24m。桑坪镇段新建护岸长324.61m

    三、工程等级和标准。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新建堤防、护岸挡墙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拦渣坝、拦河堰、分洪隧洞、箱涵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Ⅵ度。

    四、工程总布置和主要构(建)筑物设计。工程由江口镇河道治理工程、洞鹿乡河道治理工程、桑坪镇河道治理工程等3部分组成。

    (一)江口镇河道治理工程。龙洞湾支沟段河道治理起于新里坝下游,止于汤溪河汇河口,治理河道全长605.35m;大湾支沟段河道治理起于桃树湾,止于汤溪河汇河口,治理河道全长647.31m。龙洞湾支沟段、大湾支沟段各修建拦渣坝1座,坝高3.00m,坝顶宽3.00m,采用镀高尔凡格宾石笼砌筑。龙洞湾支沟段、大湾支沟段分别改造桥涵3座、2座,箱涵净空尺寸为2.00m×3.00m~3.00m×3.00m(宽×高),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矩形箱涵。龙洞湾支沟段、大湾支沟段河道疏浚清淤设计河床高程分别为195.80m182.71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187.72m180.47m。龙洞湾支沟段截弯取直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明渠,设计渠底高程183.70m182.70m,净尺寸3.00m×2.00m(宽×高,下同)。大湾支沟段新建护岸挡墙采用C25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现状地面高程为墙顶高程,挡墙高2.70m,顶宽0.50m

    (二)洞鹿乡河道治理工程。拦河堰布置于土猪洞河口上游约395m处,堰轴线长56.00m,共分3个坝段,堰体为C25埋石混凝土结构,最大堰高11.00m,堰顶高程782.00m,堰顶宽3.00m,桩号Y0+036.00处设DN300生态放水钢管,管中心轴线高程776.98m。分洪隧洞进口接拦河堰上游右岸,出口位于麻树河洞鹿桥下游约70m处,隧洞轴线长390.25m,设计分洪流量36.00m3/s。分洪隧洞进口段长10.00m,底板设平坡,高程777.61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矩形箱涵,净尺寸3.60m×4.20m;隧洞段长364.57m,底高程777.61m~769.72m,采用圆拱直墙型断面,净尺寸3.60m×4.20m2.20m×3.30m;出口段长15.68m,底高程769.72m~769.44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箱涵,净尺寸2.20m×3.30m,箱涵下游接麻树河。拦河堰上游左岸设C30钢筋混凝土悬臂式防冲挡墙,长33.00m,墙顶高程782.00m,顶宽0.70m,墙高6.70m;分洪隧洞出口麻树河左岸设C20埋石混凝土重力式防冲挡墙,长90.00m,墙顶高程773.00m,顶宽2.00m,墙高6.30m。拦渣坝布置于分洪隧洞进口上游约20m处,坝轴线长3.00m,坝高1.00m,坝顶宽1.00m,采用镀高尔凡格宾石笼砌筑。麻树河疏浚清淤段起于八间铺桥上游约140m处,止于洞鹿桥上游约125m处,河道长372.51m,设计河床高程772.13m769.80m,最大清淤深度1.00m,宽7.00m10.00m。麻树河拓宽段起于八间铺桥下游92.5m处,止于洞鹿桥上游30m处,设计河道底宽13.60m15.50m,河道长244.24m,开挖边坡最大高度47.00m,设42.00m宽马道,高程773.90m以下采用0.45mC25钢筋混凝土护坡、以上采用C20混凝土挂网锚喷支护,局部不稳定楔形体岩体采用清除或锚筋桩+预应力锚索加强支护。

    (三)桑坪镇河道治理工程。新建护岸与云阳县车家坝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原护岸右堤段相接,长324.61m。护岸采用C20埋石混凝土仰斜式或衡重式挡墙,墙顶高程758.95m759.50m,墙顶宽2.00m

    五、施工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10个月,其中:江口镇工区7个月,洞鹿乡工区10个月,桑坪镇工区9个月。

    六、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为准。

    七、请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做好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和云阳县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五)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云阳县江口片、红狮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1119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江口片、红狮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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