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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435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建〔2024〕6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公开2024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着力推动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2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2458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重庆市2024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

    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表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12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高雨;联系电话:88705896


    附件

    重庆市2024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结果公开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重庆弘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2.混凝土试块养护不满足规范要求

    3.无损检测参数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

    5.检测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上传

    6.样品储存不符合规范要求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13.4.2条、第13.4.1

    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352-2020)第5.1.2条、第5.1.4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2

    4.《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9

    2

    重庆市正扬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2.仪器设备未检定或校准

    3.无损检测参数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

    5.检测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上传

    6.参数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5.2.1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1条、第12

    3

    重庆市永渝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仪器设备未检定或校准

    2.检测参数缺少作业指导书

    3.检测参数原始记录不规范

    4.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5.检测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上传

    6.参数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第11条、第12

    4


    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2.仪器设备未检定或校准

    3.部分参数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

    4.参数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第13.4.5条、第13.4.6条、第47.4.3条、第47.4.4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1条、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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