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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解读

    日期:2024-02-19

    一、背景及意义

    为服务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积极推进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盘活水利资源资产,增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提高民间投资活力、拓宽融资渠道,重庆三峡银行制定了《重庆三峡银行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重庆市水利局联合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探索开展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通知》(渝水〔202383号),提出各金融机构可参照《重庆三峡银行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探索制定取水权融资质押业务管理制度,确定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加强质押信息登记和融资管理,规范开展业务,有效防范风险。该通知于202419日正式印发。

    二、定义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取用水资源并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得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作质押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对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但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也参照执行。

    三、融资主体评估

    (一)作为抵(质)押品的取水权应满足条件

    1.依法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在取水权有效期内且满足取水权使用的相关要求。

    2.权属清晰,拥有合法有效的取水权证明材料。

    3.未质押给其他机构及个人。

    4.不存在因司法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借款人应满足条件

    1.依法设立,相关证照齐备、合法、有效。

    2.所属行业、产业和融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3.经营稳定,能按期还本付息,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融资额度、期限和利率评估

    (一)融资额度评估

    取水权质押融资额度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取水权评估价值和质押率,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时考虑并不限于取水权指标数量、取水指标交易市场价格、取水权运营产生收益并参考贷款期限、经济周期和国家地方政策等因素。

    (二)融资期限评估

    取水权质押融资期限在测算借款人(或项目)现金流、投资回收期、偿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三)融资利率评估

    取水权质押融资利率根据贷款人与借款人合作情况和项目风险情况确定,鼓励其优于同等条件的普通融资业务利率。

    五、融资程序

    (一)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借款人提交融资申请及材料,经营机构受理申请并开展尽职调查。

    (二)绿色金融业务部门进行准入判断和价值评估。

    (三)授信评审部门开展融资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审批通知书。

    (四)经营机构落实审批通知书要求并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五)办妥取水权质押信息备案登记(预质押备案登记)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质押登记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实施放款。

    (六)贷款人在合同终止后,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取水权质押信息注销备案登记。

    六、融资管理

    对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当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抵质押权的情形,以及取水权质押期间借款人宣告解散或破产的,贷款人可依法对借款人采取处置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变更或追加担保。

    (二)提前回收融资。

    (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通过取水权交易向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转让等方式依法处置质押有效期内的取水权。


    原文文件:重庆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探索开展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通知

    解读文件:《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解读.docx


    政策原文:

    重庆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探索开展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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