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000-48-01-152543)和《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60.09hm2,其中:垫江县124.62hm2、长寿区335.4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0351.8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2358.52万元,方案新增7993.35万元(工程措施3884.48万元,植物措施575.10万元,监测措施239.6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361.61万元,独立费用872.36万元,基本预备费415.9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44.12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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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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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重庆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长寿区、垫江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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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主线45.621km |
总投资(万元) |
513430 |
土建投资(万元) |
305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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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6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8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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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2) |
460.09 |
永久占地(hm2) |
380.56 |
临时占地(hm2) |
79.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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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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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87 |
387.51 |
0 |
7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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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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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侵蚀堆积河谷地貌及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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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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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60.0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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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万t) |
11.02 |
新增土壤流失量(万t) |
1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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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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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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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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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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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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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41336m,边沟29586m,截水沟11045m,急流槽4589m,拱形骨架护坡24435m3,锚杆(索)格梁5500m3,实心六棱块护坡149m3,衬砌拱护坡22386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88万m3,表土回填4.49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33570m2,三维网喷播植草57705m2,挂铁丝网喷混植生基材45976m2,衬砌拱喷播草灌128823m2,框架内挂铁丝网喷播基材植草61126m2,实心六棱块喷播植草452m2,拱形骨架植草16598m2、植生袋76902m2,撒播草灌12799m2,三角梅8055株,栾树88株,杜英118株,撒播狗牙根9229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0922m,临时沉砂池30座,临时拦挡10113m,临时苫盖28.46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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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2万m3,表土回填0.13万m3,场地平整1.33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53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47座,泥浆晾晒池32处,临时排水沟200m,临时拦挡980m,临时苫盖2.22hm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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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立交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7999m,边沟20951m,截水沟4313m,急流槽2035m,拱形骨架护坡10270m3,锚杆(索)格梁406m3,实心六棱块护坡232m3,空心六棱块护坡150m3,衬砌拱护坡13049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8.03万m3,表土回填7.89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63553m2,三维网喷播植草46623m2,挂铁丝网喷混植生基材10144m2,框架内挂铁丝网喷播基材植草4976m2,衬砌拱喷播草灌81337m2、香樟885株、夹竹桃495株,实心六棱块喷播植草182m2,空心六棱块喷播植草1072m2,拱形骨架植生袋46498m2,撒播草灌10105m2,三角梅7218株,黄葛树183株,重阳木242株,杜英265株,天竺桂466株,刺槐469株,栾树291株,美人梅614株,紫叶李602株,日本晚樱599株,木芙蓉株267株,撒播狗牙根171444m。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8949m,临时沉砂池32座,临时拦挡2850m,临时苫盖27.98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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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设施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5972m,边沟4510m,截水沟251m,急流槽150m,拱形骨架护坡2961m3,锚杆(索)格梁146m3,实心六棱块护坡8m3,衬砌拱护坡1067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22万m3,表土回填2.90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9970m2,三维网喷播植草8557m2,挂铁丝网喷混植生基材559m2,框架内挂铁丝网喷播基材植草1642m2,衬砌拱喷播草灌5140m2、夹竹桃147株,实心六棱块喷播植草28m2,拱形骨架植生袋13160m2,撒播草灌10406m2,香樟178株、银杏178株、栾树148株、杜英49株、桂花340株、广玉兰221株、杨梅187株、日本晚樱444株、紫叶李344株、紫薇434株、毛叶杜鹃268株、金森女贞球370株、红叶石楠442株、三角梅1935株、金边大叶黄杨1955m2、红叶石楠2177m2、夏鹃13934m2、金森女贞866 m2、铺草皮51439m2,撒播狗牙根2183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482m、临时沉砂池12座、临时拦挡1250m、临时苫盖3.91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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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24496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7.02万m3,复耕0.20hm2,场地平整0.35hm2,表土回填1.67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158001m3。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5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4496m,临时拦挡2580m,临时苫盖16.96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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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63万m3,表土回填3.80万m3,场地平整14.65hm2,复耕6.87hm2。 |
方案新增:植乔木3112株,植灌木8644株,撒播草籽7.78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7座,临时排水沟3718m,临时苫盖2.30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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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6574m。 方案新增:排水沟46010m,表土剥离7.43万m3,表土回填10.83万m3,场地平整42.34hm2,复耕17.00hm2。 |
主体设计:三维网喷播植草66374m2。 方案新增:喷播植草9.27hm2,植乔木10136株,植灌木63350株,撒播草籽25.3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5896m,临时苫盖23.72hm2,临时沉砂池46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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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挡渣墙205m,截水沟4706m,排水盲沟1521m,平台排水沟735m,复耕1.36hm2,沉砂池12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03万m3,场地平整10.55hm2,表土回填2.85万m3。 |
主体设计:植乔木2472株,植灌木15451株,撒播草籽9.1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挡水埂653m,临时截水沟4706m,临时苫盖3.49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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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场地平整8.54hm2,复耕2.67hm2。 |
方案新增:植乔木5711株,撒播草籽5.8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662m,临时沉砂池94座,临时拦挡1662m,临时苫盖8.86hm2,临时撒播草籽防护8.86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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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21343.89 |
5474.21 |
1361.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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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0351.87 |
独立费用(万元) |
872.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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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522.25 |
监测费(万元) |
239.68 |
补偿费(万元) |
644.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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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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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芸 |
法定代表人 |
汪天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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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7号财富2号C栋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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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1121 |
邮编 |
40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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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波/17***58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能武/13***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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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3-63***66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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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73***02@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2月3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长寿区水利局、垫江县水利局、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6年1月4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60.09hm2,其中:垫江县124.62hm2、长寿区335.4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垫江县和长寿区,起于垫江县太平镇,终点位于长寿区渡舟街道太平村。项目路线全长45.621km,其中:垫江段11.116km,长寿段34.505km。项目全线采用沿老路改扩建,包括两侧拼宽和左幅整幅拼宽方案。项目太平枢纽至云台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m;云台互通至长梁枢纽段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m。项目共设置桥梁1.896km/32座(其中双侧拼宽22座,拆除新建10座),互通立交7座;改扩建垫江服务区1处,新建渡舟监控分中心1处,新建石堰养护工区1处,改扩建及新建匝道收费站4处;涵洞62处,通道127道,天桥48处;改路24.496km/114处,改沟(渠)3.202km/21处。
根据建设需要,项目布设施工便道43.71hm2/63.440km;施工生产生活区14.65hm2/24处;弃渣场12.63hm2/8处;表土堆放场13.82hm2/237处。工程占地460.09hm2,其中:永久占地380.56hm2,临时占地79.53hm2。项目挖方458.87万m3(含表土剥离34.56万m3),填方387.51万m3(含表土回覆34.56万m3),余方71.36万m3,不对外借方。余方全部运至规划弃渣场集中堆放。项目计划2026年1月开工,2028年12月完工,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5134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5508万元。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较清楚。
(三)项目区自然简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方案已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项目布设4级弃渣场5处(长寿区境内4处、垫江县境内1处)、5级弃渣场3处(均在长寿区境内),分别取得长寿区和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及所属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选址确认意见。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含水库淹没区),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456.44hm2,损毁植被面积207.20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1.02万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0.04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等9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路基开挖前做好边坡坡顶永久截水沟;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边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路基边坡、临时堆土区和施工裸露区域等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在路基下边坡坡脚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边坡成形后完成永久性平台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急流槽等排水措施,并与自然沟道衔接,路基边坡采用三维植被网、喷播植草、拱形骨架植草、锚杆(索)格梁植草等护坡。施工后期,实施该区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扰动区周边汇水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桥梁施工作业区开挖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边坡采用撒播草籽+无纺布临时覆盖;对其他施工扰动裸露区采取无纺布临时覆盖;桥墩周边布设泥浆晾晒池,晾晒池四周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遇到降雨采取防雨布临时覆盖,弃土石渣等及时清理,并运至规划弃渣场集中堆放。施工后期,对该区实施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3.互通立交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在开挖边坡坡脚、临时堆土点周边等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在施工裸露区、开挖边坡、临时堆土点等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路基开挖前完成永久性截水沟,路基成形后完成永久排水沟、边沟、急流槽等排水措施,并与自然沟道衔接;路基边坡采用三维植被网、喷播植草、拱形骨架植草、锚杆(索)格梁植草等护坡。施工后期,实施该区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4.沿线设施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开挖边坡坡脚、临时堆土点周边等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对施工裸露区、开挖边坡、临时堆土点等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场地开挖前完成永久性截水沟,场地成形后完成永久排水沟、边沟、急流槽等排水设施,并顺接下游水系;场地边坡采用三维植被网、喷播植草、拱形骨架植草等护坡。施工后期,实施该区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5.改移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对开挖边坡坡脚、临时堆土点周边等区域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在施工裸露区、开挖边坡、临时堆土点等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边坡成形后完成永久排水沟,并顺接下游水系。施工后期,实施该区土地整治及绿化措施。
6.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建设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建设过程中,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场地使用期间,在堆土(料)场备置防雨布对堆土(料)场进行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该区实施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
7.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便道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采用喷播植草+三维植被网+无纺布临时覆盖;便道靠近山体一侧布设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除交地方使用外,其他便道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
8.弃渣场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堆渣前,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在弃渣场堆渣边坡坡脚布设挡渣墙,弃渣场底部布设排水盲沟;弃渣场四周布设截排水沟,排水陡坡段布设急流槽,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消能措施,并顺接下游水系。堆渣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渣方式,各级间设平台,平台布设排水沟,弃渣场渣顶面设置临时挡土埂,遇到降雨对渣体采取无纺布临时覆盖。堆渣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土地整治,弃渣坡面采取植被恢复,顶部采取植被恢复或复耕。
9.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堆放期间,遇到降雨采取无纺布临时覆盖。堆放完成后,表土堆放场表面采取撒播草籽过渡性绿化。施工结束后,对该区实施植被恢复或复耕。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0351.8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2358.52万元,方案新增7993.35万元(工程措施3884.48万元,植物措施575.10万元,监测措施239.6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361.61万元,独立费用872.36万元,基本预备费415.9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44.126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加大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方。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二)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弃渣场详细地质勘察成果,加强弃渣场拦挡设计,完善弃渣场排水设计,复核弃渣场安全稳定性和排水过流能力,满足规范要求。加强弃渣场施工管理,严禁乱挖乱堆乱放,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严禁超高超界堆放,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6年1月5日
附件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备注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3884.48 |
17459.41 |
21343.89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423.90 |
9399.38 |
9823.28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22.59 |
22.59 |
||
|
3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718.90 |
4875.75 |
5594.65 |
|
|
4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229.37 |
909.37 |
1138.74 |
|
|
5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406.27 |
768.81 |
1175.08 |
|
|
6 |
施工生活生产防治区 |
307.72 |
307.72 |
||
|
7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1531.51 |
490.69 |
2022.20 |
|
|
8 |
弃渣场防治区 |
232.42 |
1015.41 |
1247.83 |
|
|
9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1.80 |
11.80 |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575.10 |
4899.11 |
5474.21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2276.31 |
2276.31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8.23 |
8.23 |
||
|
3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1279.95 |
1279.95 |
||
|
4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2.23 |
934.43 |
936.66 |
|
|
5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204.14 |
204.14 |
||
|
6 |
施工生活生产防治区 |
77.26 |
77.26 |
||
|
7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406.78 |
85.76 |
492.54 |
|
|
8 |
弃渣场防治区 |
118.52 |
118.52 |
||
|
9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80.60 |
80.60 |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239.68 |
239.68 |
||
|
1 |
设备费 |
6.46 |
6.46 |
||
|
2 |
监测运行费 |
233.22 |
233.22 |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361.61 |
1361.61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436.75 |
436.75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43.03 |
43.03 |
||
|
3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302.11 |
302.11 |
||
|
4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58.25 |
58.25 |
||
|
5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190.49 |
190.49 |
||
|
6 |
施工生活生产防治区 |
13.13 |
13.13 |
||
|
7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100.51 |
100.51 |
||
|
8 |
弃渣场防治区 |
30.64 |
30.64 |
||
|
9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47.86 |
147.86 |
||
|
10 |
其他临时工程费 |
38.84 |
38.84 |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872.36 |
872.36 |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81.61 |
81.61 |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56.37 |
56.37 |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84.56 |
84.56 |
||
|
4 |
建设管理费 |
121.22 |
121.22 |
||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22.25 |
522.25 |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6.35 |
6.35 |
||
|
Ⅰ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6933.23 |
22358.52 |
29291.75 |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415.99 |
415.99 |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644.126 |
644.126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Ⅰ+Ⅱ+Ⅲ) |
7993.35 |
22358.52 |
30351.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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