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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市水利局工作职责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水利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重庆市水利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7条,局属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100条。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主动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信息,实时动态发布水情预警和水情信息384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媒体采访活动,多维度解读重要涉水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等,主动服务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共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印发《重庆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在局官网开设专栏并依照公开目录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指导41个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公开目录并公开相关信息,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培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值班读网制度,采用大数据自动监测与人工读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动态监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局网站建设,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首页意见征集等栏目,优化升级政策咨询问答库,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群众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巩固政务新媒体阵地,强化协同联动、共同发声,依托“重庆河长制”“重庆水文”微信公众号做精做细解读工作,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用好政务公开专区,升级自助查询区设备,强化人员定期培训,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政策咨询、窗口引导、依申请受理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部署,局党组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压实主体责任,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分工通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建立保障团队,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化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各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开展2023年度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目录及时公开水利领域政务信息;重视社会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5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15.3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我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仍需持续推进;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能力亟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督促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抓好《重庆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贯彻执行,提升我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依托信息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办理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强化内容审查,优化办理时限。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开发与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应用场景,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服务信息。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持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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