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行政权力运行方面:一是严格制定行政权力“两单一图一表”。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多轮清理,在上报市政府的权力清单中,行政权力由原来的143项减少为50项,其中行政处罚3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7项,减少比例达到65%,并针对每项行政权力对应拟定责任清单、制作行政权力登记表、绘制权力流程图。结合《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新修订调整的实际情况,对清单项目及依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待市政府正式公布后将及时对外发布。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和集中报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直辖以来市水利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集中报备,并将清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公布,在“水利水务网”上设立了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库的链接,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公文进行了严格分类筛选。财政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公开。2015年9月在水利水务网上,对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决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决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二是做好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2015年3月在水利水务网上对2015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在水利水务网建立诚信建设体系平台,对项目审批、建设管理、招标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通过水利水务网对3件提案和3件建议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共服务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阳光重庆等方式向社会主动公开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情况,并在门户网站每天公开主要水文站点水文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工作责任、公开程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方面予以规范,重点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责任。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固定一名在编在岗人员为信息公开上载人员。
二是突出考核。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保障目标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每月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办事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应公开内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是突出培训。积极主动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人员对局机关处室(单位)政务公开上载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3条。
(一)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043条,主要以政府网站公开方式为主,共545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64件,其他公开信息1583条。
(二)公报公开情况
2015年市水利局制发《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公报》共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水利局2015年共计受理29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在已办答复件中,全部以网络申请方式提交,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36件,占总数的78.9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9件,占总数的9.70%;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1.00%;告知需更改补充30件,占总数的10.03%;告知需通过其它途径办理1件,占总数的0.34%。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我局制定的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维持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6件,答复水利部、市人民政府对我局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处理或参与涉诉工作3件,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正在审理中。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尚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需进一步规范。
2016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认真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四是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