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走进水利
  • 问:如何办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日期:2024-09-06


    答: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办理对象:项目法人

    2.市级验收范围:市水利局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大型水源工程(含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

    3.区县(自治县)验收范围

    1)除水利部、市水利局验收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2)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在直接管理范围内具有市级办理权限。

        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纸质/电子

    纸质/电子份数

    备注

    1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电子

    1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

    电子

    1


    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

    三、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间)

    、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

    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

    审查: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予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五、咨询电话

    023—638585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