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3-500235-04-01-337155)和《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2.5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140.0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16.10万元,方案新增523.93万元(工程措施44.22万元,植物措施15.01万元,监测措施81.2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3.49万元,独立费用94.18万元,基本预备费26.2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工程已开工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
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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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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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
云阳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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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路线全长7.843km,由新建段5.075km(K921+060~K926+182段),以及改建段2.768km(K926+182~K928+950段)组成,路基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全线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设桥梁1552m/2座,长隧道2122m/1座,管理房0.62hm²/1处,改路工程436m/4处。 |
总投资 (万元) |
148155.18 |
土建投资 (万元) |
116141.76 |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8年 | |||||||||
|
工程占地(hm²) |
42.50 |
永久占地 (hm²) |
22.07 |
临时占地 (hm²) |
20.43 |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107.04 |
37.53 |
0 |
6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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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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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 低山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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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42.5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001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586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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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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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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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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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2333m,边沟4485m,截水沟878m,平台截水沟6240m,急流槽15处,表土剥离0.44万m³、表土回覆0.53万m³;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4400m² |
主体设计:TBS岩石植被护坡378m²、锚杆框架植生袋8206m²、植草护坡2539m²、三维网植草4924m²、骨架植草15004m²,桩板墙+锚索/杆+格构植生袋11722m²、行道树678株;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44hm²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58m(永临结合),临时排水沟299m,临时沉沙池12座,临时拦挡1305m,防雨布覆盖30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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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39万m³、表土回覆0.39万m³、D300mm泄水管120m,60x120mm排水管1224m,Φ125mmPVC泄水管907.4m,Φ300mmPVC集水管2098.8m;方案新增:土地整治26800m²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68hm²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92m、泥浆晾晒池4座、临时拦挡555m,防雨布覆盖5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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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截水沟324.3m、排水沟129.3m、表土剥离0.09万m³;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000m² |
主体设计:格构锚杆植草护坡46.8m²、植草护坡2233.3m²;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0hm²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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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房防治区 |
主体设计:盖板排水沟140m,雨水管网90m、表土剥离0.15万m³、表土回覆0.15万m³;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500m²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194m²;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5hm²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0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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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856m、表土剥离0.12万m³、表土回覆0.12万m³;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3hm²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5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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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34万m³,表土回覆0.34万m³;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39300m²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50hm²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538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68m、临时沉沙池5座、临时拦挡553m、防雨布覆盖5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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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24万m³,表土回覆0.24万m³;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52300m²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04hm²,栽植攀缘植物11272株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167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841m、临时沉沙池9座、临时拦挡1690m、护脚墙124m、防雨布覆盖15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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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拦渣墙125m,外围截水沟1950m(其中底宽1.0m、沟深1.0m外围截水沟1216m;底宽1.2m、沟深1.2m外围截水沟734m),坡顶排水沟1411m,平台排水沟1584m,碎石盲沟3343m³、沉沙池4座、表土剥离0.40万m³、表土回覆0.40万m³ |
主体设计:植草92605m²,种树11578株;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13hm²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2座;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0m、排水沟82m、防雨布覆盖226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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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407.04 方案新增:44.22 |
主体设计:1192.39 方案新增:15.01 |
主体设计:16.67 方案新增:20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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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140.03(主体设计2616.10,方案新增523.93) |
独立费用 (万元) |
9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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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9.09 |
监测费(万元) |
81.24 |
补偿费(万元) |
59.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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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骊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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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玉娥 |
法定代表人 |
陈明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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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创意公园22栋4单元202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 云阳汽车客运站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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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1120 |
邮编 |
40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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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玉娥/18***25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腾/1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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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3-63***75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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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
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4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云阳县水利局、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骊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6年1月7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2.5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和人和街道,工程已于2024年12月开工,根据《云阳县水利局关于补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告知书》(2025年028号),补报本方案。
项目起于双江街道陈家溪凤翔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止于人和中桥桥头。项目路线全长7.843km,其中:新建段5.075km,改扩建段2.768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0m或22m。项目设桥梁1.552km/2座,隧道2122m/1座,管理房0.62hm2/1处,改路工程436m/4处。根据建设需要,项目布设施工便道5.23hm2/3.945km;施工生产生活区3.93hm2/5处;弃渣场11.27hm2/4处;表土堆放场3处,不新增临时占地。工程占地42.50hm2,其中:永久占地22.07hm2,临时占地20.43hm2。工程挖方107.04万m3(含表土剥离2.17万m3),填方37.53万m3(含表土回覆2.17万m3),余方69.51万m3,不对外借方。余方中,5.00万m3运至云阳县汽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1#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进行回填利用;64.51万m3运至弃土场集中堆放。项目于2027年11月完工,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148155.1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6141.76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简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方案已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项目布设4级弃渣场4处,已取得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及所属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选址确认意见。项目选址避开了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含水库淹没区),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41.01hm2,损毁植被面积14.01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600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586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改移工程、管理房、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8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目前,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择地堆放或用于边坡覆土绿化;挖方边坡坡顶实施部分截水沟;项目起点实施了车辆冲洗站。后续施工中,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路基开挖前,做好边坡坡顶永久截水沟;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边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路基边坡、临时堆土区和施工裸露区域等采用临时覆盖;在路基下边坡坡脚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边坡成形后,完成永久性平台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急流槽等排水设施,并布设沉沙池与自然沟道衔接,路基边坡采用TBS岩石植被、锚杆框架植生袋、植草、三维网植草、骨架植草等护坡。施工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目前,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择地堆放。后续施工中,根据施工扰动区周边汇水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该区开挖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对施工扰动裸露区、边坡、临时堆土等区域采用临时覆盖;桥墩周边布设泥浆晾晒池,晾晒池四周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遇到降雨时采取防雨布临时覆盖,及时清理弃土石渣等,并运至规划弃渣场集中堆放。施工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3.隧道工程防治区
目前,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择地堆放;洞口顶部实施了截水沟,边坡实施了格构锚杆植草护坡。后续施工中,完善洞口坡顶截水沟和坡脚排水沟。施工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4.改移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裸露区、开挖边坡、临时堆土点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边坡成形后完成永久排水沟,并顺接下游水系。施工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绿化措施。
5.管理房防治区
目前,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择地堆放。后续施工中,根据施工扰动区汇水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施工裸露区、开挖边坡、临时堆土点等采用临时覆盖;场地成形后完成永久排水沟和雨水管网,并顺接下游水系。施工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
6.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目前,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择地堆放;3#、4#施工生产区已布设临时排水沟。后续施工中,结合场地来水情况增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布设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对该区填方边坡坡脚、临时堆土等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场地边坡采用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实施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
7.施工便道防治区
目前,部分施工便道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实施了表土剥离。后续施工中,对便道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采用撒播草籽,局部路段采用挡墙护脚;便道两侧布设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除交地方使用外,其他便道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
8.弃渣场防治区
目前,人和1#弃渣场和莲花1#弃渣场实施了挡渣墙。后续施工中,对施工扰动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至规划的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堆渣前,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在弃渣场堆渣边坡坡脚布设挡渣墙,弃渣场底部布设排水盲沟,弃渣场四周布设截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及消能措施,并顺接下游水系。堆渣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渣方式,各级间设平台,平台布设排水沟。堆渣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土地整治,弃渣坡面采取植被恢复,顶部采取植被恢复或复耕。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140.0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616.10万元,方案新增523.93万元(工程措施44.22万元,植物措施15.01万元,监测措施81.2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03.49万元,独立费用94.18万元,基本预备费26.2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0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加大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方。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二)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弃渣场详细地质勘察成果,加强弃渣场拦挡设计,完善弃渣场排水设计,复核弃渣场安全稳定性和排水过流能力,满足规范要求。加强弃渣场施工管理,严禁乱挖乱堆乱放,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严禁超高超界堆放,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6年1月7日
附件
云阳县国道G348(武汉—大理)陈家溪至万州界段公路
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备注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44.22 |
1407.04 |
1451.26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55 |
616.83 |
618.38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9.46 |
131.98 |
141.44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0.35 |
14.51 |
14.86 |
|
|
4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0.00 |
18.64 |
18.64 |
|
|
5 |
管理房防治区 |
0.53 |
8.78 |
9.31 |
|
|
6 |
弃土场防治区 |
0.00 |
605.27 |
605.27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13.87 |
6.46 |
20.33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18.46 |
4.57 |
23.03 |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15.01 |
1192.39 |
1207.40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0.32 |
1003.46 |
1003.78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1.97 |
0.00 |
1.97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0.07 |
4.38 |
4.45 |
|
|
4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0.24 |
0.00 |
0.24 |
|
|
5 |
管理房防治区 |
0.11 |
13.13 |
13.24 |
|
|
6 |
弃土场防治区 |
1.57 |
171.42 |
172.99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2.57 |
0.00 |
2.57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8.16 |
0.00 |
8.16 |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81.24 |
81.24 |
||
|
1 |
土建设施 |
0.00 |
0.00 |
||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7.79 |
7.79 |
||
|
3 |
观测运行费 |
73.45 |
73.45 |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203.49 |
16.67 |
220.16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43.09 |
1.60 |
44.69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22.92 |
22.92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0.59 |
0.59 |
||
|
4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0.30 |
0.30 |
||
|
5 |
管理房防治区 |
1.59 |
1.59 |
||
|
6 |
弃土场防治区 |
12.83 |
1.60 |
14.43 |
|
|
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25.49 |
10.28 |
35.77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95.50 |
3.19 |
98.69 |
|
|
9 |
其他临时工程 |
1.18 |
1.18 |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94.18 |
94.18 |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5.12 |
35.12 |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3.37 |
13.37 |
||
|
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 收技术评估费 |
29.72 |
29.72 |
||
|
4 |
建设管理费 |
6.88 |
6.88 |
||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9.09 |
9.09 |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00 |
|||
|
Ⅰ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438.14 |
2616.10 |
3054.24 |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26.29 |
26.29 |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9.500 |
59.500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Ⅰ+Ⅱ+Ⅲ) |
523.93 |
2616.10 |
3140.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