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012-500237-04-01-980695)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硐桥水库原设计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1〕107号),中硐桥水库工程功能变更为以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用水结构发生改变,故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中硐桥水库正常蓄水位736.00m,死水位700.00m,校核洪水位737.42m,总库容1056.0万m3,调节库容901.0万m3,死库容82.9万m3。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中硐河来水。
规划水平年2035年,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242.7万m3,其中:城镇及农村人畜供水量为1225.2万m3,灌溉供水量为17.5万m3。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水库来水量满足供水、灌溉保证率要求。
水库坝址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五、最小生态下泄量
坝址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45m³/s。运行期间应落实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以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六、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并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重庆)。
(三)鉴于本工程为已成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3—88707092)
附件
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4月8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复审会,巫山县水利局、重庆巫山水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上听取了项目业主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组复核,认为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第1部分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SL/T525.1—2023)的技术要求,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硐桥水库原设计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灌区主要分布在巫山县长江以北大宁河以西的双龙镇、巫峡镇2个乡镇,规划灌溉面积24855亩,可解决巫山县城3.2万人生活生产用水及灌区2.4万农村人口、4.0万头牲畜饮水安全问题。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1〕107号),中硐桥水库工程功能变更为以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城镇供水范围为中心城区(高唐组团、巫峡组团13万人)、摩天岭风情小镇(常住人口2.85万人、日均旅居人口2.78万人)、双龙集镇(常住人口0.21万人);农业灌溉范围为中硐河下游双龙镇境内约710亩耕地(到2035年时);农村人畜供区范围为双龙镇、巫峡镇1.90万农村人口、3.16万头牲畜。
因2021年设计变更中水库功能调整,用水结构发生改变,故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中硐桥水库正常蓄水位736.00m,死水位700.00m,校核洪水位737.42m,总库容1056.0万m3,调节库容901.0万m3,死库容82.9万m3。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论证等级确定为二级基本合适。
分析范围为巫山县全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中硐桥水库坝址以上全流域;取水影响范围为中硐桥水库库区、浸没区以及坝址以下中硐河至与大宁河汇合口之间的区域;退水影响范围为长江干流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巫山长江大桥处段、下马沟摩天岭风情小镇处理厂排污口至长江汇入口段、大宁河干流双龙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长江汇入口段、中硐桥水库坝址下游中硐河干流至大宁河汇入口段。
分析论证范围基本合适。
三、水平年及供水保证率
现状水平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城乡供水保证率95%,灌溉保证率75%,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与指标、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节水措施及效果评价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程及节水要求。
《报告》提出的2035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100L/人·d,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85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82L/人·d,管网漏损率10%,符合《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及《重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等相关要求。
原则同意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六、取用水合理性
(一)取用水量
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242.7万m3,其中:城镇及农村人畜供水量1225.2万m3,灌溉供水量17.5万m3。
据“重庆市巫山县水利局关于中硐桥水库取水与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巫山县规划水平年用水总量未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二)生态下泄流量
坝址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45m3/s,符合相关要求。
水库工程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429.9万m3,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242.7万m³,满足供水和灌溉保证率要求。
中硐桥水库坝址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工程取水口河段河岸稳定性较好,取水建筑物型式满足供水要求,取水口高程满足泥沙淤积和供水、生态取水等的要求,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水库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据“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减水河段下游用水保障情况的说明”,水库取水不会对减水河段内其他取水户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中硐桥水库巫山城区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由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3.5万m3/d)处理达标后排放长江;摩天岭风情小镇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由摩天岭风情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5万m3/d)处理达标后排放下马沟;双龙场镇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由双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1万m3/d)处理达标后排放大宁河;农村人畜污水基本通过化粪池收集用于农作物浇灌,不外排进入河道;灌溉用水进入田间,一部分被作物吸收、蒸发或下渗补给地下水,剩余部分以回归水的形式进入当地水体。
水库取退水影响分析的结论基本合适。
九、水资源保护及管理措施
施工期和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生态保护措施、水资源监测站网管理措施、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等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
2025年7月25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