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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138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4〕2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丰都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请示》(丰都水利文〔2024〕49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结合专家组对《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飞龙水库位于丰都县董家镇境内渠溪河飞龙河段,坝址坐落于董家镇关圣场9组飞龙河下游。水库正常蓄水位378.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总库容1334万m3,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的Ⅲ等中型骨干水利工程。

二、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一)基本同意各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风浪爬高计算成果和回水计算成果。

(二)基本同意库区按正常蓄水位378.00m方案确定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库影响区的地质影响评价,基本同意受影响的实物指标纳入搬迁处理范围。

(四)基本同意枢纽工程区、输水工程区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五)基本同意临时用地处理范围。建议下阶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以减少临时用地面积。

三、实物调查

(一)基本同意实物调查的组织形式、调查内容和方法。

(二)基本同意实物调查成果:永久征收土地1210.79亩(其中:耕地306.14亩、林地570.29亩、住宅用地24.63亩,交通用地12.3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1.89亩、工矿仓储用地4.51亩,其他土地60.95亩),临时用地482.63亩。涉及搬迁人口54户201 人,拆迁房屋11661.39m2,企业5个(完全淹没塑料加工厂1个和水电站2个,蓄水影响水电站2个),农村公路1.76km,人行道0.35km,10kv电力设施2.26杆km,电信线路0.65杆/km,移动线路1.74杆/km,联通线路0.6杆/km,广电线路1.38杆/km,输水管道2.15km、天然气管线2.5km,文物古迹5处。

四、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一)同意移民安置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枢纽工程区和输水工程区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水库淹没区规划水平年为2027年。

(二)基本同意征地人员安置人口的计算方法和成果,规划水平年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506人(其中:淹没区393人、枢纽区工程区93人、输水工程区20人),全部采取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基本养老保险安置。根据水利口径政策计算生产安置人口398人(水库淹没区305人,枢纽工程区93人),其中既搬迁又生产安置人口204人、仅生产安置人口194人。

(三)基本同意搬迁安置人口的计算方法和成果,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204人,全部采取住房货币安置。

五、工业企业处理

基本同意上游淹没工业企业及下游影响水电站的处理方式。木洞一、二级电站、永峰塑料加工厂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下游飞龙三级电站、雪神滩电站采取剩余寿命周期内损失电量损失费用一次性补偿。

六、专业项目处理

基本同意淹没影响交通、电力、通讯设施按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复建的规划内容。

(一)基本同意交通设施采取一次性补偿方式处理。

(二)基本同意电力、通讯设施、管线(含供水、燃气)迁复建的处理方式及规划内容。

(三)基本同意文物采取保护的处理方式。

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估算

(一)基本同意飞龙水库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及项目构成。

(二)基本同意飞龙水库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投资估算成果,最终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审核报告

重庆市水利局

2024411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致庆;联系电话:88707121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附件下载: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审核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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