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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0-011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根据《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流域规划范围为小江及其支流共26条河,分别为:小江干流(东里河)、满月河、大沙坝河、巴渠河、盐井坝河、大河坝河、东坝溪、牛蹄寺河、后河、南河、破石沟、南雅河、映阳河、青竹溪、桃溪河、紫水河、齐力河、水磨溪、头道河、普里河、关龙河、岳溪河、清江河、肖家沟、渠马河和洞溪河。其中较大支流有小江正源东里河、南河、普里河。流域面积5213平方千米,涉及开州区、云阳县、万州区和梁平区,主要分布在开州区、万州区、云阳三区县境内。

    流域已建电站120座,在建电站3座,总装机规模131.155MW。除已建、在建电站外,小江流域规划新增15座电站,对已建8座电站进行技改,通过本次规划环评优化调整后,取消了新增的15座电站和技改电站的规划内容,与修编前相比流域共减少装机容量67.091MW。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水文情势

    通过保证脱水和减水断面生态流量、调节水库运行方式、水库集水区域内搞好植被保护,加强植被种植、防止水土流失及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库泥沙淤积等措施可保证该河流水生生物的原来生存状态,河流水文情势变化产生的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2)水资源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取水坝或水库下泄足够的生态流量,维持水生生物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河流水环境质量的稀释净化功能,就能满足河流的水资源承载力。

    (3)水环境

    规划的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水温、水质的影响,对区域现有重要饮用水源区水环境的影响,对区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影响,对水库富营养化的影响。通过采取对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水质的保护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对水生生态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措施,河流的水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

    (4)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规划的实施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分为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对区域生态承载力的影响。通过采取对陆生植物的预防保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对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对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的预防措施和保护措施、对鱼类的保护措施、防止水库富营养化的措施、水库泥沙淤积的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生态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

    (5)环境敏感区影响及措施

    规划的实施将主要对鱼三场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在实施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提出完善生态下泄流量、植被恢复和补偿等措施,不得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渣场等临时占地,不得破坏自然景观。

    (6)社会影响及措施

    规划的实施将为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为当地提供能源、 增加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也会给区域社会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社会经济保障、交通设施保障、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保障、人群健康保障、用水保障措施,实施专业设施项目功能恢复方案,设置预警系统等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总体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与国家和重庆市相关各项规划、政策法规基本符合,与相关区县各项规划基本相协调;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区域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规划的实施也将对流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可通过各种规划调整、工程措施和相应的管理手段予以减缓。对已建在建电站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和监控监测等补救措施,对流域生态环境改善起积极作用,规划电站实施对环境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发生重大变化。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优化调整后的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是可行的。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3)联系人:曾老师

    (4)联系电话:023-89079137

    (5)电子邮箱:737835785@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

    (3)联系人:解工

    (4)联系电话:023-63252101

    (5)电子邮箱:58857910@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阅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或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流域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规划的公民、专家、政府职员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见附件。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要求填写与本规划实施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名称

    重庆市小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市XX县(区)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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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号码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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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市XX县(区)XX乡(镇、街道)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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