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总工会、河长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水利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渝水〔2018〕284号)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情况通报》精神,为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拟在全市开展最美河流劳动和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河长办
2020年9月15日
2020年重庆市最美河流劳动和技能竞赛方案
为激励和引导全市各级河长和参与河长工作的干部群众立足岗位、提升技能、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河长和各级干部群众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2020年重庆市最美河流劳动和技能竞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以河长制标兵单位、最美护河员、最美河流竞赛创建为抓手,助力河长制工作制度完善,助力广大基层河长、护河员及河长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助力河流的整治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组织实施
(一)竞赛活动由市总工会、市水利局、市河长办主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市水利局工会、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处承办。
(二)成立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吴盛海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
姚 红 重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王 平 重庆市总工会副主席
任丽娟 重庆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
刘家明 重庆市水利局二级巡视员、局工会主席
成 员:张伟军 重庆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廖治美 重庆市化医农林水利工会主席
殷平顺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毛 伟 重庆市水利局财务处处长
陈益兵 重庆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吴大伦 重庆市水利局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处处长
余棋林 重庆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局工会副主席、局机关工会主席
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统筹安排和组织领导,负责竞赛方案的审定,负责竞赛过程的指导监督。
(三)设立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家明 重庆市水利局二级巡视员、局工会主席
副主任:张伟军 重庆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余棋林 重庆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局工会副主席、局机关工会主席
成 员:田 勇 重庆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二级调研员
谢 斌 重庆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二级调研员
马安才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胡华萍 重庆市水利局财务处副处长
张 骏 重庆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隆雅江 重庆市水利局机关党办副主任、机关工会副主席
屈裔茂 重庆市水利局机关党办一级调研员、局工会副主席、机关工会副主席
任镜洁 重庆市水利局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竞赛计划、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竞赛考核细则,负责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具体实施,负责做好竞赛活动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参赛对象
(一)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各区县、乡镇(街道)从事河长制相关工作的单位等。
(二)最美护河员:从事河长制工作的基层河长、民间河长,从事巡河护河的一线工作人员,从事河长制工作人员。
(三)最美河流:辖区内生态景观较好,管理保护治理成效明显的河流。
四、竞赛内容
(一)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为主题,开展“六比一创”(比水资源保护、比河湖岸线水域管理保护、比水污染防治、比水环境治理、比水生态修复、比执法监管成效、创最美河流)竞赛活动。具体竞赛类别和分值见附件《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考评表》。
(二)最美护河员: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开展河长制工作履职尽责竞赛,具体情况见附件《最美护河员评比条件》。
(三)最美河流:围绕河流的水资源保护、岸线水域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效果开展竞赛。
五、竞赛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1月1日。
六、竞赛方式
此次竞赛采取自主申报、逐级评比、公众投票、专家评审(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评选不采用公众投票方式)相结合,其中专家评审占比80%(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评选专家评审占比100%)、社会公众投票占比20%。
(一)自主申报
各区县应充分发动基层参与此次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对拟申报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最美护河员对象进行评选,按照要求向市级推荐各类评比对象,并报送最美河流。
(二)申报数量
各区县可推荐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1个、最美护河员推荐个数不超过9名(基层河长不超过6名、从事河长制工作的人员不超过3名)、最美河流不超过1条。
(三)申报资料
1.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对照评分标准自评后,填报申报表,经区县级河长办审核后上报。
2.最美护河员。按照评比要求填报申报表,经各区县河长办审核后上报。参评对象个人廉政鉴定由参评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并由区县河长办负责审核,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后上报。其中,第一顺序人员需同时准备个人事迹阐述,作为公众投票评比对象(图文结合,工作图片2—3张、文字200—300字)。
3.最美河流。按照最美河流考评表要求,填写最美河流报名表,并提交一份最美河流的PPT。
(四)综合评比
1.组织评选。依托市总工会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各参赛单位将组织领导、实施方案、推荐参赛对象事迹材料等在网上及时发布,组织职工广泛参与竞赛活动,关注网上竞赛活动展示。积极参与投票,扩大竞赛活动参与面和知晓度。
2.专家评审。由市总工会、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共同组织并推选专家成立评审工作组开展评审。初评的优胜单位、个人、最美河流需进行现场述职。专家根据资料准备、现场表现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七、奖项设置和实施办法
根据《重庆市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渝工发〔2019〕54号)规定,本次竞赛活动设置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最美护河员、最美河流三个奖项。其中,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10个,最美护河员160名,最美河流5条。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八、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9月初)
联合印发竞赛方案并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逐级推荐(9月—10月)
区县组织开展初赛,制定本地的竞赛方案,按计划开展竞赛,并形成推荐名单及网上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比。同步宣传报道竞赛组织开展、推进情况及2020年度最美护河员的事迹。
(三)评审表彰(11月)
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举行颁奖活动,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宣传报道典型人物事迹;推荐优胜单位、个人参加长江经济带“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
九、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河流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把竞赛活动作为助力河长制工作抓深抓实的具体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推荐提名、审核把关、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竞赛活动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是深入宣传。各地要把竞赛活动作为激发河长制工作人员工作动力的重要手段,注重收集、总结推广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河长制。
十、其他事项
(一)参评细则及评分、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三)资料报送方式:各参赛单位登录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站(http://www.cqgh.org),在2020年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进行竞赛展示;纸质件盖章后报送至市河长办1416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qshzb@163.com。
附件:1.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考评表
2.最美护河员评比条件
3.最美河流考评表
4.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报名表
5.最美护河员报名表
6.最美河流报名表
附件1
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考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及分值 |
评分指标及分值 |
赋分内容 |
赋分说明 |
1 |
水资源保护 (15分) |
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控制 (5分) |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情况(5分) |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得5分,控制不到位的,酌情赋分。 |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5分)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情况(5分) |
根据控制情况,酌情赋分。 | ||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5分) |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情况(5分) |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情况达到要求的,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赋分。 | ||
2 |
河湖岸线水域管理保护 (15分) |
开展专项行动 (15分) |
实施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情况(10分) |
根据实施2号令开展发动宣传、排查整改情况,酌情赋分。 |
开展清四乱效果(5分) |
建立了“四乱”台账,整改进度好,得5分;其余情况,酌情赋分。 | |||
3 |
水污染防治 (20分) |
“一河一策”(10分) |
“一河一策”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分) |
“一河一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得10分;未完成的,根据情况赋分。 |
第1号市级总河长令 (10分) |
第1号市级总河长令落实情况(10分) |
第1号市级总河长令开展情况好的,得10分;开展情况存在差距的,酌情赋分。 | ||
4 |
水环境治理(10分) |
水环境目标管理(5分) |
水环境考核断面目标实现情况(5分) |
水环境目标管理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水体的比例在95%以上,得5分;没达到的不得分。 |
饮用水水源保障(5分) |
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5分) |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得5分;未达到的,酌情赋分。 | ||
5 |
水生态修复(10分) |
河库生态保护(10分) |
生态基流保持情况(5分) |
根据区县生态基流保持情况,酌情赋分。 |
水土保持情况(5分) |
根据区县水土保持情况,酌情赋分。 | |||
6 |
执法监管成效 (10分) |
河长履行巡河查河责任 (4分) |
河长履行巡河查河责任(4分) |
辖区河长巡河查河完成情况好的,得4分;完成情况未达到全市要求的,得0分。 |
联防联控(2分) |
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2分) |
相邻行政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并推动联防联控工作有成效的,得2分;联防联控效果不明显的,酌情赋分。 | ||
河道日常巡查保洁(2分) |
河道日常巡查保洁情况(2分) |
河道日常巡查保洁情况好的,得2分;其余情况酌情赋分。 | ||
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 (2分) |
对河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分) |
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的,得2分;未开展工作的得0分。 | ||
7 |
创新工作(20分) |
智能化应用(3分) |
智能化应用情况(3分) |
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巡查河流发现问题的,酌情加分。 |
宣传工作(5分) |
区县河长制工作宣传情况 (5分) |
有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宣传的(需出现区县河长制等相关词语),一条得0.5分;在重庆日报、重庆新闻联播播发的,一条得0.1分。此项总分不超过5分。 | ||
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2分) |
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情况(2分) |
根据公众参与河长制开展巡河查河护河等情况,酌情赋分。 | ||
其他创新(10分) |
在其他方面创新工作(10分) |
有其他创新情况,根据创新成果,认定一项得2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附件2
最美护河员评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熟悉河长制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自觉保护河湖,积极宣传河长制。发现破坏河湖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制止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健康。
三、坚守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第一线,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积极参加日常巡河、查河、治河、管河,保质保量完成护河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推进贯彻落实河长制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所服务的河流水质当年无重大污染事件,河畅、水清、岸洁、景美的成效初显,群众满意度高。
五、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表现优异、业绩突出,有突出贡献。
附件3
最美河流考评表
序号 |
评分指标 |
赋分内容 |
赋分说明 |
1 |
水资源保护情况 20分 |
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情况(5分) |
河流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并得到批复的,得5分;制定尚未批复的,得3分;未制定的,得0分。 |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5分) |
河流水资源按规划有序开发利用、未发生水事纠纷,未出现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水资源管理机构、机制、制度健全情况(5分) |
河流管理单位明确,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水资源监控情况(5分) |
河流设置了监控断面,且监控断面满足相关控制指标的,得5分;设置了监控断面,但存在断面不满足控制指标要求的,得2分;未设置监控断面的,得0分。 | ||
2 |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20分 |
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情况(3分) |
划定了河流管理范围的,得3分;未划定的,得0分。 |
水域岸线保护规划制定批复情况(8分) |
水域岸线保护规划制定且得到批复的,得8分;制定但未得到批复的,得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
涉河建筑物审批监管情况(5分) |
涉河建设物审批管理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侵占水域岸线情况(4分) |
未发生侵占水域岸线情况的,得4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3 |
水污染防治情况 15分 |
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批复情况(5分) |
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且得到批复的,得5分;制定但未得到批复的,得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5分) |
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面源污染防治情况(5分) |
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4 |
水环境治理情况 10分 |
水功能区划定情况(5分) |
河流水功能区划定的,得5分;未划定的,不得分。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5分) |
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5 |
水生态修复情况 15分 |
河流水系连通情况(5分) |
河流水系连通情况良好,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河道生态流量满足情况(5分) |
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明确且满足情况良好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水生态整体情况(5分) |
河流水生生境完整、水生生物多样性好的,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6 |
河流管理现状 20分 |
河流现状感观(10分) |
河流整体达到“河清、水畅、岸绿、景美”,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河流保护工作特色(5分) |
在河流治理工作中具有特色且成效显著,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
水文化情况(5分) |
独具乡土特色、水文化内涵丰富,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 |
附件4
河长制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标兵单位报名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职工人数 |
| ||
担任的工作任务 |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基层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组委会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最美护河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
籍 贯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身份证号 |
|
| ||||||
工作单位 |
| |||||||
职务 |
|
职称 |
| |||||
工作任务及参与时间 |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 |||||||
个人简历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基层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组委会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最美河流报名表
申报单位 |
|
申报河流 |
|
申报河流简况 |
| ||
河流保护治理主要成效 |
| ||
河流考评自评分数 |
(主要根据最美河流考评表,由申报单位自评打分) 例:经自查,申报河流XXX自评打分为XX分,其中,XX项扣分XX,XX项扣分XX。 | ||
申报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