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水办〔2019〕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高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18〕43号)各项任务,经局党组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盛海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正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殷平顺 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周 懿 市水利局规计处处长
高显强 市水利局政法处处长
陈益兵 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刘运华 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处长
丁 扬 市水利局建设处处长
罗 凤 市水利局河道处处长
熊 奎 市水利局水保处处长
毛 伟 市水利局财务处处长
向荣兵 市水利局农水水电处处长
吴 盾 市水利局安置处处长
宋刚勇 市水利局水文与防御处处长
胡 江 市水利局调水处处长
黄明忠 市水利局勘察设计处处长
陈 路 市水利信息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指导各区县做好有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勘察设计处,由黄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静、谢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处室相关人员组成。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