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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6-00129 [ 发文字号 ] 渝水议函〔2026〕12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2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江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的提案》(第063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梁平区、彭水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您提出的三项事项已采纳将有关提案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水源保障,破解季节性缺水难题”的事项

    采纳情况:采纳一是切实强化稳定水源保障水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采取优质水源置换、多水源互济、管网延伸等措施,稳步提升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2025年,续建重点水源工程160座,新开工10座、下闸蓄水5座、竣工验收9座,新增蓄水能力4336万立方米。藻渡水库实现大坝封顶,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具备全线通水条件,新增年供水能力7亿立方米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89.2%2026年计划建成投用13座中小型水源工程,加快10座重点水源工程续建,推进水源连通和优质水源置换15处,推动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90%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农村供水三级预案体系,我局印发《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及规模化供水工程相应制定工作预案加快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2025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71处,实施易旱区域水源保障工程165农村干旱临时性缺水人口4.4万人,为近15年来最低

    二、关于“聚焦水质提升,筑牢安全防护防线”的事项

    采纳情况:采纳一是夯实供水保障基础设施2024年,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202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投资150亿元、实施供水工程2100处、惠及500万农村居民的总体目标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其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高位推动。2025年,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48处,改扩建144处,规模化水厂覆盖率提升至71.1%,分散式供水人口从2024年的143万人减少至106万人。实施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30处,延伸或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5384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6%,较2024年提升3.8个百分点。2026年计划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23处、改扩建81处,配水管网7900公里。二是加强水质源头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规范划分、调整和撤销程序,明确编制方案、专家评审、政府审议、请示上报、印发公布等流程要求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将已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分级分类开展水质常规监测及全指标分析,每年按比例推进水源地水质抽测,“十四五”以来,全市近700个水源地完成水质质控。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监管平台,汇集多维度监测数据,建立“上游污染溯源、下游水质预警”工作模式,推动饮用水监管向主动预警转变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件20项,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300余个2026年,编制《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的技术指导。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养殖排污、垃圾堆放等问题。是健全三级水质检测体系严格落实从源头到龙头的规模化供水单位检、区县检测机构抽检、市级检测机构巡三级水质检测制度。2025年,市水质监测中心共监测农村供水工程67处,发布水质监测月报12期。市疾控局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开展农村供水卫生监督检测,共监测水样5020个,全市农村供水在国家提高农村供水检测标准、调增评价项目的情况下,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十三五”末提升29.9%

    三、关于“深化节水赋能,健全长效运维机制”的事项

    采纳情况:采纳。一是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技术推广充分利用“节水中国行”重庆分会场活动、节水宣传“五进”等平台载体,创新宣传形式,覆盖群众超100万人次。指导各区县通过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农村群众普及有偿用水理念,引导逐步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习惯。积极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在保障群众基本用水需求的前提下,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减排。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灌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大中型灌区科学制定灌溉供水计划,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引导农民科学灌溉、节水灌溉,不断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二是完善农村供水水费收缴机制2016年,我市颁布《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明确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定价,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指导定价或者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2019年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方案》,提出“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2025年在《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明确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供水长效机制以县域统管为抓手,健全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2025年,水利、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等7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推进县域统管33个有农村供水保障任务的区县全部制定了县域统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县域统管承接主体,集中供水工程统管率达66%2026年,深入贯彻落实《供水条例》水利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全面强化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建设供水经营和服务供水设施管理和保护供水应急管理与处置,同时,积极推动将农村供水保障纳入党建统领141基层智治体系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此复函已经刘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

    2026519

    人:祝杰龙

    联系电话:89079137

    邮政编码:401147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37号提案答复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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