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景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供水保障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第012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加大源头水利和河道整治的支持、加大农村水质提升的支持、加大城乡一体化智慧水网建设的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加大源头水利和河道整治支持事项
采纳情况:已采纳。2009年以来,国家持续加大中小河流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先后组织编制实施了5批次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我市落实资金共计57亿元,治理河流长度共计达1300公里,有效保护人口近400万人,保护县级以上城市23座,保护重要集镇272座,保护耕地面积约260万亩。
二、关于加大农村水质提升支持事项
采纳情况:已采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供水保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们编制了《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实施水源、水厂、管网、水质、数字能力、管理能力、应急能力7项提升行动,到2027年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惠及农村居民500万人,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放心水”,实现农村饮水保障“惠民有感”。《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和第13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论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督管理,源头防控供水水质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划定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纳入基层自治管理范围。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卫生管理,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供水管网等材料和设备必须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检测,加强水质自检、巡检、抽检。近年来,膜技术制水工艺日趋成熟,我们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在适宜的区域积极推广使用。目前,我市已在永川区、开州区、黔江区、忠县、云阳县、巫溪县等推广应用,取得一定成效。
三、关于加大城乡一体化智慧水网建设支持事项
采纳情况:已采纳。2023年以来,我们持续推进“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开发,基于IRS数据系统横向打通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利、卫生健康、应急、气象和疾控等相关部门数据通道,通过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纵向贯通市、区县、乡镇,基本实现农村饮水问题处置数字化多跨协同。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我们专门谋划了数字能力提升行动,按照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态势感知能力不足、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目前,“政务·农村供水管理”子应用已进入系统开发阶段。
此答复函已经刘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4月15日
联 系 人:肖静
联系电话:89079380
邮政编码:401147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