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着力推动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2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25〕1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重庆市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表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查永成;联系电话:89077337)

附件
重庆市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结果公开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 |
苏交科重庆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 2.缺少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3.缺少资质部分参数所需仪器设备。 4.设备和人员能力管理不规范。 5.部分检测报告结果不准确。 |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2 |
重庆北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 2.部分实验室环境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3.缺少资质部分参数所需仪器设备。 4.设备和人员能力管理不规范。 5.部分检测报告、记录表达不准确。 |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
3 |
重庆陆永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无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原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昕悦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工厂) |
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速与我局联系并说明具体情况,若在通知发出15日后仍未联系,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公开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