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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5-00218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建〔2025〕2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公开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着力推动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2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251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重庆市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表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627

    (联系人:查永成;联系电话:89077337


    附件

    重庆市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结果公开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苏交科重庆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

    2.缺少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3.缺少资质部分参数所需仪器设备。

    4.设备和人员能力管理不规范。

    5.部分检测报告结果不准确。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2

    重庆北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

    2.部分实验室环境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3.缺少资质部分参数所需仪器设备。

    4.设备和人员能力管理不规范。

    5.部分检测报告、记录表达不准确。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缺少人员和设备的参数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3

    重庆陆永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无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原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昕悦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工厂)

    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速与我局联系并说明具体情况,若在通知发出15日后仍未联系,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公开2025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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