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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0-00934 [ 发文字号 ] 渝水〔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要求,对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渝水〔2017〕18号),结合全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意见基础上,形成《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核准,现印发你们,请依法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达到水量和水质要求。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调整方案.doc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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