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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19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日期 ] 2019-08-2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

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水〔2019〕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增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审查等单位(机构)的质量意识,提高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落实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2〕109号)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渝水〔2019〕102号.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4日                        

      文字解读:关于《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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