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山坪塘整治完成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渝水办财〔2018〕8号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2013年以来,我市集中开展了两轮山坪塘整治工作。截止2017年6月,全市累计完成12.7万口(2013—2015年7.4万口、2016—2017年5.3万口)山坪塘整治任务。为全面掌握山坪塘整治工作情况,经商市财政局,决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及2013—2017山坪塘整治任务的37个区县(自治县)和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及范围
由市水利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整治的山坪塘进行实地核查。
(一)全面核查
对各区县2016—2017年完成整治的5.3万口山坪塘,采取全覆盖、逐处现场核查。
(二)重点抽查
根据2013—2015年各区县总任务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重点抽查数量,随机抽取有山坪塘整治任务的1—2个乡镇,以整乡镇全覆盖的方式进行现场全面核查。抽查数量比例要求:总任务低于500口的区县抽查数量不少于100口,总任务500—1000口的区县抽查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20%,总任务1000口以上的区县抽查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10%。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山坪塘整治项目的完成数量。
(二)核查山坪塘整治项目完成的建设内容:“3+2”( 挡水、放水、排水设施、清淤扩容、深挖扩容)完成情况并附照片(现场拍摄工程全景、挡水、放水、排水、公示牌及存在质量问题部位照片)。
(三)核查山坪塘整治项目的质量:挡水、放水、排水设施是否有滑坡、塌陷、贯通性裂缝等问题,挡水(含坝体、坝基、接岸)、放水设施是否有较严重渗漏问题,目前的蓄水状况。
(四)核查山坪塘整治资金的分配、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情况。
三、核查任务划分与时限
根据项目数量、难易程度、区域分布等情况,合理分配5家中介机构核查任务(详见附表1),各中介机构按照核查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有序开展核查工作。
中介机构在6月4日进场(具体时间请直接与中介机构联系),整个工作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四、核查结果应用
2013—2015年度抽查山坪塘整治结果,若有数量、质量问题,市财政局、水利局视情况商议后进行处理。
2016—2017年度以实际核查结果为准兑现山坪塘整治剩余补助资金。若有未完成口数,按该区县山坪塘整治补助标准全额追减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按每口山坪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扣留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待有关区县政府向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函报整改完成情况后,再由市财政局拨付余下补助资金。
五、相关要求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衔接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乡镇政府对中介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核查内容和时限提供核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料。有关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安排工作人员跟随参与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结果签字确认。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县高度重视,落实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核查工作,负责协调与财政、乡镇(街道)及村社的配合工作。并请于6月4日下班前将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过内网邮件反馈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胡劲伟处。
联系人:财务处 晏 梅 89079033
农水处 胡劲伟 88759085
附件:1.山坪塘整治核查工作表xls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