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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04-003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04-07-21 [ 发布日期 ] 2004-07-21

    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关于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渝汛电〔2004〕6号      急缓:急         签发领导:朱宪生

    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关于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

    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4年7月21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现将国家防总《关于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国汛电〔2004〕5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将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传达给主要党政领导,并结合7月19日市政府紧急会议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切实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汛电〔2004〕5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将贯彻落实情况一并于7月底前报市防办。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国家防总,长江防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救灾办,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部委号:国汛电〔2004〕5号     

    关于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

    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防汛指挥部,水利部各流域机构:

      7月20日,温家宝总理就当前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区必须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和救灾,特别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调度,落实责任制;二、始终把保护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特别要防范山洪和突发地质灾害;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做到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四、搞好卫生防疫工作,派医疗组下乡,给群众看病,防止疾病传播;五、加强气象、水文测报,重视堤防、水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密切关注大江大河的汛情。向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民警表示衷心的问候。向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回良玉副总理批示:“速将家宝同志重要指示向各级防总传达贯彻。我们务必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的指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精心抓好防汛抗洪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抗灾减灾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

      各地要迅速传达贯彻温总理和回副总理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监测预报,密切掌握汛情的发展变化,加强会商和分析,科学调度,统一指挥,正确决策。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汛预案,提早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及时解决抗洪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稿源:市防办,2004[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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