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2004〕19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请点击下载全文)
2004年4月29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五一”节期间安全无事故,确保广大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节日,现将《“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局基本建设处。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水利局“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广大职工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1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拟定我局“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安全工作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分工实行责任制。领导小组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的安全。各直属单位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见附件1)。
二、抓好节前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
1.单位、部门节日安全防事故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2.落实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117号)精神;
3.节日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安排和实施方案;
4.节日职工安全,特别是工作中安全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5.单位节日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情况;
6.单位防火、防盗等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时间
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方法
节日安全工作检查将采取交叉相互检查的方法进行,共分三个小组进行,其分组及任务情况如下:
局机关大楼(包括非直属的其它单位)安全检查由局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水电设计院、市水电建设公司和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由局办公室牵头开展。机关办公大楼的治安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由局办公室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署任务和提出具体要求。
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市水电设计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和水电物资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由地电中心、水文局、水资源管理站、河道管理站负责检查,由市水文局牵头。
市水电校的安全检查由本单位自行检查,由张荣平同志负责,其具体人员、方法和时间由该单位自行决定。
三、坚持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安全必须坚持单位领导与值班员同时值班的制度。局机关实行政务值班和防汛值班,按不同类型事故分别处置。局直属单位在节日期间必须有一位领导在位值班,部分单位还必须安排巡逻人员对单位进行巡查(市水利局机关“五一”节安全值班表附件2)。
联系电话:市委值班室电话:63861225 63897777(传真)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63852702 63851487(传真)
局机关值班电话:89079009
局防汛值班电话:89079111
四、安全事故处置方式
本单位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必须按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的方法步骤进行处置。如果事故发生,本单位处置不了,或不具备处置技术,应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突发洪涝灾害事故必须立即向局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根据相应情况进行科学处置。
附件:1.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2.重庆市水利局2004年“五一”值班安排表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4年4月29日印
(稿源:组织人事处,2004[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