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走进水利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权责清单

    重庆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4-04-01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承担全市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重庆市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三、负责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