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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日期:2015-12-31

    重庆市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2015年12月31日


           我市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划定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以渝府办发〔2015〕197号文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巴南区等30个区县(自治县)及万盛经开区的199个乡镇(街道),重点预防面积7466.85平方公里,占重庆市土地总面积的9.06%。该区域植被生态条件较好,水土流失轻微,但潜在危险较大,要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万州区等21个区县(自治县)的412个乡镇(街道),重点治理面积18723.7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73%,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9.63 %。该区域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需求迫切,要加大治理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稿源:水保处、市水保站)

    编辑:ya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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