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10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农水〔2021〕28号)要求,市水利局采用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审查的方式,对已通过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节水型灌区初审的中型灌区开展了市级复核,根据复核结果,荣昌区黄桷滩水库中型灌区等3处中型灌区通过市级复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现对通过市级复核的3处中型灌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重庆市水利局反映。
联系人:徐保坤;联系电话023-89079286;邮箱sljnssd@163.com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通过市级复核节水型灌区名单
1、荣昌区黄桷滩水库中型灌区
2、永川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
3、涪陵区卫东水库中型灌区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市级节水型灌区复核结果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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