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的通知》(国际函〔2024〕1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水电〔2024〕8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通知》(渝水办电〔2024〕17号),经评审和公示,同意万州区大滩口水库二级电站等31座水电站为2024年度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同意綦江区瓦窑坝电站等19座水电站为2024年度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同意綦江区羊蹄洞电站等25座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期满延续申请。
附件:重庆市2024年度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期满延续单位名单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庆市2024年度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期满延续单位名单》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2024年度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期满延续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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