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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市级初验通过的区(县)名单公示

    日期:2021-12-10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市水利局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和专家组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的区(县)进行了市级初验。

    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标准、程序和要求,现对市级初验通过的黔江区、江津区等6个区(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89079382,邮 箱:cqsjsb@163.com。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单位。

    特此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

    市级初验通过的区(县)名单

    黔江区

    江津区

    綦江区

    秀山土家族苗族县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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