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市水利局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市级部门和专家组对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的县(区)进行了验收。
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标准、程序和要求,现对市级验收通过的涪陵区等4个区(县)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89079382,邮 箱:cqsjsb@163.com。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单位。
特此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通过单位名单
涪陵区
长寿区
梁平区
垫江县
全文下载:关于2020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通过单位名单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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