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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3-09-19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8日白天到20日夜间,我市有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东北部地区100~160毫米,局地220~260毫米,其余地区40~9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0~70毫米,万州、开州、云阳、奉节、城口、巫溪、巫山等区县暴雨灾害风险高。

    经会商研判,我市东北部、西部部分小流域发生山洪灾害风险较高,中小河流涨水风险高。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市水利局决定自91718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局属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和在建水利工程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及时为基层防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

    三是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组织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水利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

    四是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降雨和涨水情况,适时启动本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并及时上报雨、水、工、险(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9月17日


    报:水利部防御司、长江委防御局、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917日印发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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