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着力推动重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2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重庆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表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高雨;联系电话:88705896)
附件
重庆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结果公开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 |
重庆锦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2.检测指标不全。 3.未按规定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4.原始记录信息不全。 5.检验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信息不全。 |
1.对上述问题,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1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2.由政法处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七条 |
2 |
重庆陆永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2.检测指标不全。 3.个别仪器设备配备及精度不满足要求。 4.报告中判定依据引用有误。 5.报告及原始记录检测过程信息记录不全。 6.检验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 7.工地试验室设备档案中未见校准/检定确认表。 8.检测结果计算错误。 |
1.对上述问题,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1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2.由政法处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七条 |
3 |
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1.个别仪器配备不足。 2.作业指导书编制未引用水利行业标准规定。 |
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期限1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第63条、第66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第4.5.14条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