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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4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按照有关要求,该规划已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市水利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至目前,累计收到修改意见91条(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已采纳49条,部分采纳37条,未采纳5条,无原则性分歧。现将该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重庆市水利局

     20231220

    (联系人:王梓屹;联系电话:89079345


    附件

    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

    情况

    备注

    1

    建议重新复核测算用水需求数据。规划应根据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方面的新形势新情况,重新测算未来人口总量。

    部分

    采纳

    经复核,《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2035年全市人口规模约3653万人,本次水网规划预测人口约为3618万人,与其基本保持一致。

    2

    建议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增强规划的“水网”属性,可按照“水网骨干—区县水网—节点水源—末端农村水网”的体系结构,论述水网体系和布置重大项目。同时,规划缺乏区县水网项目的策划,建议增补。

    部分

    采纳

    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水网体系,水利部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市县水网。本规划属于省级水网规划,重点聚焦水网骨干项目的谋划,对区县水网建设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建设重点,但相关区县项目重点在区县水网建设规划中体现。

    3

    建议加强资金保障测算。同时,将P198“加大资金投入”中“紧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机遇”修改为:抢抓国家水网建设的战略机遇期。

    采纳


    4

    建议精简文本篇幅。如第三章中的水资源供需分析、第四章中的科学确定防洪标准等属于过程性内容,可作为研究成果内容,但不写入规划。

    采纳

    本规划为详稿,供需分析作为配置和工程建设依据,另编制简稿公开发布。

    5

    建议删除P11“工程性缺水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中“预计到2035年渝西八区缺水将达9亿立方米,渝东北地区、中心城区缺水将分别约为6亿立方米、5亿立方米”的表述。

    采纳


    6

    建议删除P12“工程性缺水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中“供水水源结构有待完善,主要以长江、嘉陵江引提水为主,江河引提水工程供水约占供水总量的51%,其中中心城区占比高达83%”的表述。

    采纳


    7

    建议将P15我市正处于“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攻坚期,解决“一区两群”水利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关键期,优化水网布局、结构、功能与组网方式的窗口期”修改为: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优化水网布局、结构、功能与组网方式的战略机遇期。

    部分

    采纳

    目前“两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主城区明显滞后,短板和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仍保留攻坚期和关键期,将“窗口期”改为“机遇期”。

    8

    建议对重大工程作进一步论证协商,目前的重大工程仍类似于传统规划,像是区县需求的汇总,部分已经否定的项目仍列在名单中,如长征渠引水工程等远期谋划项目,列入C类更符合实际情况。

    部分

    采纳

    考虑到重庆作为全国大后方的战略地位,对水安全保障需求,需要抓紧做好长征渠等工程前期论证,仍作为B类项目。

    9

    P197“十、保障措施(三)加大资金投入”部分,建议在充分考虑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市级和区县财政筹资能力、债务负担水平、融资能力等情况下,详细测算纳入水网建设规划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量力而行,尽可能将规划编制工作做实落地,规划项目资金投入方面做到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

    部分

    采纳

    已将“加大资金投入”修改为“加强要素保障”,突出在资金、土地、立法等方面的要素保障。

    10

    建议对接《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修改理由:《规划》文本中“2035年规划人口”等涉及引用《总规》部分内容应与最新《总规》方案一致。

    部分

    采纳

    经复核,最新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2035年全市人口规模约3653万人,本次水网规划预测人口约为3618万人,与其基本保持一致。

    11

    建议对接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编制的《中心城区给水系统规划》。修改理由:《规划》文本提出:“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保留16座骨干水厂,总规模741万m3/d”,其规划水厂数量与水厂规模均高于《中心城区给水系统规划》方案,建议协调一致。

    采纳

    经复核,中心城区规划保留15座骨干水厂,总规模721万m3/d”。

    12

    建议增加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分析篇章。修改理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部分

    采纳

    在环境影响评价章节的规划协调性分析中,提出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不作为单独章节体现。

    13

    建议进一步加强长征渠引水工程的相关论证工作,并与我局加强沟通对接。

    采纳

    在长征渠引水工程的相关论证重要节点过程中,加强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

    14

    建议在“提升生态修复区生态功能”章节(P113),增加“根据不同地段的淹没梯度和物种耐淹能力构建植物群落”的有关表述,体现消落区是按照不同水位情况有针对性地配置植物。

    采纳


    15

    建议在“3. 推进河湖岸线与重要生境保护修复”章节(P119)关于提升“两江四岸”生态功能中,增加优化消落区滩涂空间治理相关内容。

    部分

    采纳

    增加“加强河滩地和滨岸带空间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管控”相关内容。

    16

    在规划编制期间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审查。

    部分

    采纳

    本次规划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本规划属于水利战略规划,根据环保部、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号),水利发展规划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不需编写环评报告书。根据水利部审核通过的其他省级水网规划,均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建议将“动态消除391个城市易涝积水点”(P100)修改为“动态消除城市易涝积水点”;将“实施中心城区城市水体‘清水绿岸’工程,巩固提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P119)修改为“巩固提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采纳


    18

    规划文本核算城市供水原水需求时,应当按照城市供水高峰期进行配套满足,而不采用平均值进行核算。

    部分

    采纳

    在水利规划需水预测中,城市需水一般按照人口规模和用水定额标准进行计算,为各行政区的年需水总量,采用平均值进行核算。城市管理在实际供水时需进一步考虑城市需水高峰期,来确定水厂供水规模和能力,从而满足高峰供给。

    19

    规划调整整体思路,明确城市供水原水优先使用江河水,不具备取水条件的使用工程原水,工程原水做城市供水备用水源考虑。

    部分

    采纳

    通过比选论证江河提水和引调水工程的经济性,中心城区以江河提水为主,工程原水做城市供水备用水源,高海拔地区以工程原水供水为主。

    20

    P33根据《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已有规划成果,中心城区规划人口按照1300万人控制,基础设施的规模按照1500万人控制,本规划涉及中心城区用水量预测,人口基数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

    部分

    采纳

    本次中心城区规划人口13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0万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一致。

    21

    核实P38中2035年全市城镇综合生活用水毛定额为248L/人·d的科学合理性。(《中心城区给水规划(2020-2035)》,中心城区2035年居民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取值为220L/人·d,考虑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水器具普及,定额取值应当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将文本中的“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左右”调整为“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至8.5%左右”,与相关政策保持一致。

    部分

    采纳

    表3—6中城镇综合生活用水毛定额248L/人·d是考虑了输水损失等因素,扣除后中心城区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净定额约为220L/人·d,与《中心城区给水规划》基本一致。

    22

    P52中心城区现状供水格局部分调整为:“……区内现有水厂23座,总供水规模 484万m3/d,其中以长江水源213万m3/d、占比44.1%;嘉陵江水源231万m3t/d、占比47.7%;水库水源40万m3/d、占比8.3%。已建跨片区调水管道15条,已运行或具备能力的11条,包括中部—南部1条跨长江互联互通管道,3条跨嘉陵江互联互通管道,以及7条穿山隧洞互联互通供水管道。”

    采纳


    23

    P53中心城区供水主要问题部分表述建议调整为:“中心城区供水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体系可靠性和韧性还需提高,应急备用能力还需提升。西部片区的西彭组团以及东部北片区,仅有长江单一水源,西部片区的北碚组团、蔡家组团和水土片区仅有嘉陵江单一水源,水源结构单一,两江互济未完全实现;北部片区作为常备结合的观音洞水库至水厂的原水管道配套不足,仅修建至两路水厂、牛头岩水厂,现有的12万m3/d的水厂处理规模无法实现“江库联动”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现有供水任务的7座蓄水工程中,仅有观景口1座大型水库,其余均为中小型水库,兴利库容仅 2.06亿m³,水资源储备量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已建的跨片区应急调水管道中,实际可调水规模约36万m3/d,仅占中心城区总供水能力的7.4%,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还需提升。”

    采纳


    24

    P54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方案表述建议调整为:“按照建设以长江为主的‘两江互济、江库联动’供水保障体系的原则,优化调整水厂布局,持续实施水厂“扩大关小”,形成以长江、嘉陵江两江提水为主,以周边水库为补充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与周边水源连通,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和管网互联互通体系。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保留15座骨干水厂,总规模721万m3/d;其中,以长江为水源7座,总规模425万m3/d,占比59%;以嘉陵江为水源6座,总规模256万m3/d,占比35.5%;以观景口、藻渡、观音洞等水库为水源2座,总规模40万m3/d,占比5.5%。中心城区西部片区供水规模110万m3/d,近期以两江互为备用,并依托桥梁、隧道建设,与中部片区形成互联互通,远期承接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征渠等外调水源作为应急备用。中部片区供水规模为175万m3/d,以长江、嘉陵江两江互为备用水源,远期可通过互联互通管道与西部实现互备。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的北部、东部北片区供水规模296万m3/d,近期以两江以及渝北区观音洞、苟溪桥、碑口等水库互为应急备用,远期进一步研究大洪河水库作为片区应急备用水源的可行性。长江以南的南部、东部南片区供水规模140万m3/d,近期以长江和观景口水库互为备用,远期承接藻渡水库、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外调水源。”

    采纳


    25

    P64中“到2035年,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10%”的表述,建议调整为“至2035年,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8.5%以内”。

    采纳


    26

    P80中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相关表述建议调整为:“……具备条件区域将城市供水管网向镇村延伸覆盖,逐步形成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城乡供水新格局……建设规模化水厂,逐步将城市供水管网向镇村延伸……”

    采纳


    27

    P153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中关于“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水价形成机制,统筹协调原水价格和工程成本关系,合理确定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建议调整为“完善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定期开展成本监审,按照程序合理确定城乡供水终端水价。”

    采纳


    28

    建议删除文本第26页、56页“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相关提法。

    采纳


    29

    建议文本第130页、131页“国家级水文博物馆”修改为“中国水文博物馆”。第130页“加强以白鹤梁为代表的水文题刻、桥涵码头、巴渝古镇等水文化遗产和遗迹的修复与保护”修改为“加大白鹤梁题刻保护利用力度,推进桥涵码头、巴渝古镇等其他水利遗产和水文化遗址遗迹的修复与保护”。

    部分

    采纳

    冠“中国”两字博物馆批复困难,故采用国家级代替。

    30

    建议将第105页和第109页中的“自然保护区”修改为“自然保护地”。

    采纳


    31

    建议将第108页,第7—8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修改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其余重要水源涵养区要限制或禁止……”。

    采纳


    32

    建议将第112页倒数第2行和第113页第一行,“保护保留区”修改为“保留保护区”。

    采纳


    33

    建议将第113页第二段中,“结合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建设”修改为“结合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

    采纳


    34

    建议将第119页倒数第2行,“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开始,修改为“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嘉陵江合川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采纳


    35

    建议将第180页,将第7行中的“国家自然保护区”修改为“自然保护地”。

    采纳


    36

    建议将第190页中,将“森林自然公园”修改为“森林公园”,删除“香山水库涉及忠县三汇河……”。

    采纳


    37

    建议将第194页,在“规划工程布局”段第3—5行中,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修改为“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布局方案应按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调整”。

    采纳


    38

    建议将第195页,“严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第5行,将“国家湿地公园”修改为“湿地公园”。

    采纳


    39

    P47“通过新建……水库等8座大型水库,獐狮坝水库、银河桥水库等 41 座中型水库”中着重点出百岛湖中型水库。P57“带动万开云、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三峡库心、巫巫奉等区域水网建设,完善支撑川渝融合发展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中的“巫巫奉”改为“奉巫巫”。

    部分

    采纳

    百岛湖中型水库已在建,已有较充分的规划依据,已在中型水库附表中体现。根据渝三峡后续办〔2023〕33号文,批复为“巫巫奉”。

    40

    P84表4—2中增加“梅溪河消落区段、朱衣半岛段”。

    采纳

    已在表4—2增加,朱衣半岛段为半岛片区段,梅溪河消落区段为长江北岸鱼复街道段。

    41

    P112“大力实施库区坡耕地、坡园地水土流失整治……。推广梁平甘井河“以奖代补”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将水土保持……,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修改为“大力实施库区坡耕地、坡园地(柑橘等经果林)水土流失整治……。推广梁平甘井河“以奖代补”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探索三峡库区长江柑橘带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将水土保持……,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部分

    采纳

    坡园地包含柑橘等经果林。

    42

    附表4—6,修改为奉节县治理山洪沟条数为4条,治理河长为10.1km,保护人口为2.8万人。

    采纳

    在附表4—6、附表8—1中修改。

    43

    附表4—7,修改为奉节县主要防洪河流为长江、朱衣河,防洪体系为堤防、甘溪沟防洪水库。

    采纳


    44

    附表8—4,奉节县小(1)型水库项目库修改为“大水田水库、蓼叶溪水库、黄龙水库、晓阳水库、兰天水库、三块田水库、落水坝水库、铁桥河水库、塘坊水库、流料河水库、黄土坎水库、红椿坝水库、倒洞子水库、常家沟水库、曹家水库、甘溪沟防洪水库、三岔河防洪水库、白马寨防洪水库”;小(2)型水库项目库修改为“奉节县朱衣镇康坪乡移民安置区水源工程、佛贵水库、塘坊水库、招峰水库、林政水库、水竹槽水库”

    采纳


    45

    附表8—6中新增奉节脐橙产业带大型灌区,所在区县奉节县,建设性质拟建,设计灌溉面积34万亩,新增灌面17.8万亩,改善灌面16.2万亩,总投资25.8亿元。附表8—7中新增康乐—草堂片区中型灌区,所在区县奉节县,建设性质拟建,设计灌溉面积11.3万亩,新增灌面10.5万亩,改善灌面0.8万亩,总投资5.7亿元。

    部分

    采纳

    脐橙产业带大型灌区未列入《重庆市灌溉发展规划》,且缺乏前期研究成果。已新增康乐-草堂片区中型灌区。

    46

    将七星水库建设优先等级从B类调整为A类。附表4—3中巴南鱼洞段治理河长3.31km,改建护岸长度仅1.22km,复核是否满足《防洪标准》、《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以达到“防洪治理”的目标任务。附表4—7主城区防洪体系中增加小南海水利枢纽工程。将规划的二圣水厂、惠民水厂、南湖水厂扩建工程(四期)纳入市级水网规划。

    未采纳

    经论证七星水库近期实施紧迫性不强,经济效益指标相对较差。治理河长与长江干流重庆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一致。小南海水利枢纽工程存在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本规划中水厂均不明确具体清单,可在区县一级水网规划中明确。

    47

    拟建春龙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其水量及灌溉面积能否达到中型灌区规模,建议设计单位进行复核

    采纳

    已复核,春龙灌区为中型灌区。

    48

    附表8—7删除璧北河万亩田园灌区。

    采纳


    49

    附表3—1,供水能力中型水库为0.49亿立方米、小型水库为0.40亿立方米。

    部分

    采纳

    本次规划为考虑了退还生态水量后的可供水量,经复核后计算。

    50

    策划了大渡口区水利建设项目库,共14个项目,涉及总投资估算93.75亿元,建议将其中合适的项目纳入此次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西灵寺山坪塘蓄水工程、拱桥村提水灌溉工程、李家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金鳌田园综合治理工程、跳磴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跳磴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伏牛溪下游综合整治工程、陈家湾综合整治工程、长江左岸防洪护岸工程、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大渡口段、山坪塘整治工程、节约用水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部分

    采纳

    本次规划对象为市级水网工程,部分工程规划可纳入区级水网,有些工程打捆含在长江干流、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中。

    51

    附表3—1,大足区的供水能力合计4.93亿立方米改为5.0亿立方米,引提调水工程供水能力小计2.94亿立方米改为3.21亿立方米,将其中的大型水库供水能力的1.45亿立方米改为1.65亿立方米,提水工程1.49亿立方米改为1.56亿立方米;其他水源的0.26亿立方米改为0.06亿立方米。

    部分

    采纳

    本次考虑了退还生态水量,根据调节计算的供水能力。

    52

    附表3—2,大足区的用水量和供水量合计3.72亿立方米均修改为4.08亿立方米,将工业用水0.71亿立方米改为0.91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06亿立方米改为0.22亿立方米;将地表供水3.46亿立方米改为4.02亿立方米、将其他水源供水0.26亿立方米改为0.06亿立方米。

    部分

    采纳

    按照最新经济指标计算成果修改。

    53

    表8—7,将平滩河、窟窿河、龙水湖、化龙水库、响水滩水库5个中型灌区的建设优先等级由“B”修改为“A”。附表4—6,山洪沟治理任务修改为治理条数32条,治理河长128.54km,保护人口1.85万人。附表8—3,防洪水库中增加“胜天湖扩建工程”,通过挖库清淤增加500万立方米防洪库容。

    部分

    采纳

    已将龙水湖水库、化龙水库、响水滩水库灌区建设等级由B修改为A,山洪沟治理无相关支撑材料,胜天湖水库为在建工程。

    54

    P11,建议在“尤其是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多属喀斯特地貌,水资源丰沛但留不住水”后增加“渝东北丘陵地区高台部分农田抽灌能力不足,看天吃饭”。

    采纳


    55

    附表8—4,小1型水库项目库删除董家桥和龙凤水库,岩屋咀水库改为岩屋咀水库扩建

    采纳


    56

    附表8—8,龙溪河需治理河段名称建议增加普顺镇段、高安镇段。

    采纳


    57

    P85,加强重要支流治理中渠江的“对合川区……形成封闭的防洪体系。”修改为“对合川区小沔镇、双槐镇实施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长7.1km,形成封闭的防洪体系。”

    采纳


    58

    将合川区纳入涪琼大灌区实施覆盖范围。增加合川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部分

    采纳

    涪琼大灌区实施覆盖范围已增加合川区。用水总量指标由市级统筹调整,本规划不涉及调整。

    59

    附表8-4小型项目库表中无铜梁项目,建议增加“双寨、桥亭、大元3座扩建水库工程及三叉口水库工程”。穆家河、久远河、白杨河、破桥河4条山洪沟纳入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

    部分

    采纳

    附表8-4中已增加大元水库扩建、三叉口水库,双寨、桥亭水库由小(1)型扩建为中型,附表8-3中已增加,山洪沟治理无相关支撑材料。

    60

    附表8—7,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增加光辉灌区、瓦漩沱灌区、坛罐窑灌区3个中型灌区。附表8—6,新建大型灌区增加“北引大灌区”。附表4—7,潼南城区防洪规划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对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涪琼两江连通工程,建议本次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取消“研究论证”。如P78,“研究琼涪连通等河系间分洪工程,分担区城防洪压力”;P86,“进一步研究琼涪连通工程的可行性及分洪规模、路线,进一步提升琼江防洪能力”。

    部分

    采纳

    光辉、瓦漩沱、坛罐窑已纳入涪琼灌区。北引大灌区未列入《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缺乏前期研究成果,且潼南区已规划涪琼大灌区,潼南城区暂无有效的防洪工程措施提标,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涪琼两江连通工程目前尚处研究阶段,需求、配置方案与渝西等其他工程的关系需进一步论证。

    61

    建议在规划文本中的防洪现状及项目规划,明确潼南琼江。如P4 “渝西地区受长江、嘉陵江、涪江等过境洪水威胁”建议增加琼江;P12“嘉陵江、涪江、濑溪河等河流重点河段防洪能力不足”建议增加琼江”;P78“包括中心城区及涪陵区、江津区、永川区等12个区县,主要受到长江及嘉陵江、渠江、涪江等过境洪水威胁”建议增加琼江。

    采纳


    62

    建议在规划文本中的供水现状及项目规划,明确潼南。如P5,“万盛、南川、武隆等8个区县部分地区出现中度干旱”建议增加潼南。

    采纳


    63

    P128,“依托秀山区山水资源”,修改为“依托秀山县山水资源”。

    采纳


    64

    P147,“推进已在建水网工程智能化改造,秀山县钟灵水库中型灌区”,建议修改为“秀山县孝溪水库中型灌区”。附表4—6,山洪沟治理任务,建议修改为“山洪沟治理条数12条,治理河长30km,保护人口约3万人”。

    部分

    采纳

    山洪沟治理无相关支撑材料。

    65

    P173. 174. 176、177、244,“平邑灌区”建议修改为“平邑大灌区;P177、244平邑大灌区投资建议由33.03亿元修改为60亿元。

    部分

    采纳

    《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平邑大灌区投资为33.03亿元。

    66

    P227,“(二)数字孪生流域”建议增加“秀山县梅江河”。

    采纳

    已增加梅江河。

    67

    附表8—7,新建中型灌区中“帅家水库灌区”建议取消。

    采纳

    已删除帅家水库灌区。

    68

    防洪水库建议增加冷水河水库(名称待定)、白鹿水库(名称待定)、大杉水库。

    部分

    采纳

    大杉水库已列在中库项目表中,已补充防洪任务。

    69

    附表8—4,小(1)型水库增加大水坝水库,小(2)型水库增加双溪、梨子堡、茶溪、白平、荆竹、猴力湾、肖家湾等水库。

    采纳


    70

    将戏沙湖大型水库纳入市级水网规划。复核酉阳县山洪沟治理任务,报告中酉阳县仅有一条山洪沟,与实际不符。建议合并龙潭河、酉水流域中小灌区,并挖掘新增灌面,组成酉龙大型灌区(名称待定)。

    部分

    采纳

    戏沙湖大型水库已列在大型水库项目表中。山洪沟治理无相关支撑材料。酉龙大型灌区未列入《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且缺乏前期研究成果。

    71

    附表4—5. 附表8—3,规划防洪水库建议增加清崖溪中型水库,并将福泰水库归入防洪水库。

    部分

    采纳

    福泰水库增加防洪功能,清崖溪中型水库未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72

    附表8—1,建议在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中增加云阳县。

    采纳

    已增加云阳县。

    73

    附表8—4,小型水库项目库表中小1型水库建议增加荷花水库、耀灵水库、同德水库、山湾水库、千慈水库、庙沟水库,小2型水库建议增加天鹅湖水库、石院子水库、一碗水水库。附表8—8,小江需治理河道名称列新增渠马镇段、高阳镇段、黄石镇段,规划治理长度列更改为28.3km,新建堤防长度列更改为29.24km,工程总投资列更改为8.83亿元;磨刀溪需治理河道名称列新增外郎乡段、龙角镇段,规划治理长度列更改为9.81km,新建堤防长度列更改为9.29km,工程总投资列更改为2.39亿元。

    部分

    采纳

    山洪沟治理无相关支撑材料。

    74

    P84—85,嘉陵江治理中“北碚区东阳街道、北温泉街道、澄江镇实施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建议改为“北碚区东阳街道、北温泉街道、澄江镇、水土街道、童家溪镇、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实施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附表8—7,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议增加“北碚区澄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08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58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81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405万亩,总投资0.11亿元。

    未采纳

    嘉陵江治理工程未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北碚区澄阳灌区未列入《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75

    P91,“改扩建金刀峡水库、胜天水库,着力提升北碚区麻柳、金刀峡等重要乡镇防洪能力。”建议改为“改扩建金刀峡水库、胜天水库,着力提升北碚区金刀峡镇、柳荫镇、三圣镇等重要乡镇防洪能力。”

    部分

    采纳

    已修改为“改扩建金刀峡水库、刘家沟水库,提升下游区域防洪能力”。

    76

    建议将南川打造为重庆市水利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写入《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报告。

    部分

    采纳

    在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县水网小节中增加“推进一批区县级水网先导区建设”。

    77

    附表8—3,建议将两岔河水库的建设优先等级由C调整为B。

    采纳


    78

    附表8—5,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所在区县增加南川区

    采纳

    已增加南川区。

    79

    图2—1,主城都市区水网格局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中增加涉及南川部分(楼岭、石梁河、两岔河、广福桥等)水库的连通线路走向。附表8—1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补水工程为区域供水规划的石梁河、两岔河、楼岭3座中型水库,总库容0.42亿m3”修改为“补水工程为区域供水规划的石梁河、两岔河、楼岭、广福桥4座中型水库,总库容0.62亿m3”。

    部分

    采纳

    图中配置工程反应主要线路,广福桥成库存在地质问题处理难度大 。

    80

    附表8—4,小2型水库项目库中增加龙岩水库、独树子水库、横石梁水库、福寿水库、乐水源水库等5座水库。

    采纳


    81

    附表3—2,将渝中区2035年水资源配置成果调整为8000万立方米。

    未采纳

    按照最新经济指标计算成果。

    82

    城口县谋划了丹江口库区上游水利领域治理项目9个,建议纳入重庆市水网规划。建议增加蓼子大型水库作为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建议增加高望大型水库作为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并新增防洪功能。附表8—7,新建“城口县重点灌区”建议修改为巴山灌区和双河灌区,巴山灌区5.3万亩,双河灌区3.12万亩。

    部分

    采纳

    相关工程已打捆含在水生态保护治理工程中。蓼子水库集雨面积较小,暂无法支撑大型水库工程。目前任河流域外调水涉及的制约因素较大,暂不考虑。巴山灌区和双河灌区未列入《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且缺乏前期研究成果。

    83

    P111,“以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等坡耕地集中区域、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县为重点……”中加入城口县。

    采纳


    84

    附表4—3,长江干流重庆段近期(永川—涪陵)防洪治理任务中加上南滨路海棠溪段,治理长度7.6公里。

    未采纳

    南滨路海棠溪段现状防洪标准已达20年一遇,如采取防洪工程措施降低洪水风险,会与城市管理和景观建设不协调,未来将随着城市改造,进一步加强防洪治理,落实防洪工程措施。

    85

    附表4—1,荣昌区防御洪水类型”由“本地洪水”调整为“过境洪水、本地洪水”。

    采纳


    86

    附表8—1,小2型水库项目库中增加“天星桥水库、白庙子水库、窑山沟水库、穿岩洞水库、团结水库、龙潭水库、姚家冲水库、狮子岩水库、卢家湾水库、三县桥水库、高滩子河水库、烂泥湾水库”。

    采纳


    87

    附表8—7新建中型灌区中新增“广富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9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3万亩,总投资0.7亿元,建设优先等级为A。将龙石灌区的建设优先等级调整为A。

    部分

    采纳

    已将龙石灌区优先等级调整为A,新增广富灌区,优先等级为B。

    88

    建议将九龙坡区涉及高新区部分内容予以单列,尤其是附表中的基础数据、预期指标、拟建项目等内容,确保该项《规划》所列事项在实施中权责清晰、落地落实。

    未采纳

    人口及经济指标等基础数据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均按区县统计成果计算。

    89

    第27页图2—2渝东北水网格局中“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路线示意图把输水路线延伸至香山水库,作为重要节点工程予以布局。第158页中“其中2027年前力争开工建设福寿岩、甘泉、大滩口扩建3座大型水库”修改为“其中2027年前力争开工建设福寿岩、甘泉、大滩口扩建、香山4座大型水库”。

    部分

    采纳

    将在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研究中论证将输水路线延伸至香山水库的可行性,根据香山水库前期工作进展,很难在2027年前开工。

    90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发布的《2023年重庆市森林公园名录》显示忠县仅有重庆天池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和重庆市巴营森林公园(市级),建议将第190页中“香山水库涉及忠县三汇河市级森林自然公园、忠县石黄市级森林自然公园”删除。

    采纳


    91

    将第232页中两河水库所在河流“乌杨溪”修改为“水杨溪”。

    采纳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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