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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23

    市政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和水利部依法治水管水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部署水利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宪法宣誓和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确保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取得成效。

    (二)积极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抓好水行政立法。全面修订《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建立健全了水利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十余项制度、机制,为解决水利工程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提供了法制保障。开展《重庆市河长制规定》制定前期工作,计划今年5月提交市人大审议。二是开展涉水法规修订。开展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地方性法规专项集中修订工作,修改《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条款20余处。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2019年,向市司法局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查;结合机构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9件。

    (三)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水利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统一发布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所有事项已于2019年10月在重庆市政务平台运行。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水利行业列入负面清单的12项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对14项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清单以外的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降低水利领域市场企业准入门槛和成本。三是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承接水利部明确的“互联网+监管”事项24项,依法明确区县监管事项,鼓励开展行业内联合检查,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2019年,我局开展各类行政检查40余次,相关检查数据录入国家监管行为采集系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印发《重庆市水利局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和标准。制定《重庆市河道砂石价值认定标准和河道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以河道采砂入刑为抓手,解决行刑衔接难点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和完善16项配套制度,强化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对綦江、长寿等区县施工乱倾倒弃渣违法行为进行执法调查,办结行政案件4件;现场督导区县核查项目50余个,指导调查处理违法行为30余起,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515件,罚款787.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2.3万元。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意见。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必须有局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把好事前法律关、政策关。局机关采购合同按标准分类指导、落实分级审查。2019年,完成对30余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三是完善专家审查制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坚持专家审查制度,建立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出台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工作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实行专家独立评审和评审意见公开,提高科学决策水平。2019年,共召开专家评审会150余次。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扎实抓好党风廉政“三不”承诺、水利扶贫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五不一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二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19年,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议提案、财务预算决算、行政法规、权力清单等信息30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三是开展全方位审计监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民生水利资金开展资金审计。2019年,共发现各类问题320余个,提出审计意见230余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修订《重庆市水利局应诉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标准、流程。依法履行复议机构职能,做好政策解释,加大矛盾事前化解力度。2019年,共办理复议案件4件、应诉行政案件2件,无败诉案件。二是妥善处理涉水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共办理信访600余件,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省际水事纠纷化解。加强协调沟通,促进省际和谐社会建设。2019年,全市无新增省际水事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未销号水事矛盾纠纷的沟通协调,避免矛盾激化。

    (八)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重庆市宪法宣讲团成员和局法律顾问对宪法、公共法律开展专题学习两次。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庭旁听,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经常学法。将宪法、涉水法规等纳入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帮助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最新法律法规。组织参加重庆市法治理论考试,组织观看《凤凰花开》等普法电影,组织参加司法部法律知识竞赛。三是抓好专项活动重点普法。扎实开展201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发表局党组书记吴盛海署名文章,开展节水和水资源相关专题报道、发表评论文章,向市级部门和区县发放主题宣传画、宣传挂图和水周特刊,开展手机公益短信专项推送;结合新修订《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实施,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水政执法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市局法治机构人员虽得到充实,但未设置专职执法机构,部分区县存在执法人员占编不在岗、轮换频繁等问题,执法能力建设需要加强。在行刑衔接过程中,“以航道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等钻法律空子的现象时有发生,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对于“违法”还是“违规”的认识尚未统一,部门间联合执法需加强。

    (二)“放管服”改革还有短板。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行政许可窗口场所面积偏小,休息等候区、咨询办理区、自助服务区和资料临时存放区等没有充分隔离。政务资源整合还需加大力度,市网审平台运行以来,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但是部门间的协同办件问题还未彻底解决,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普法宣传有待深入。近年开展了微信推送公益广告等活动,但是创新手段还不够多,部分区县开通了普法网页和公众号,但后期更新、推广力度不够。部分普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培训,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法务需求还有差距,普法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方案》《规定》明确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开展《重庆市河长制规定》立法调研和修改论证,力争5月提交市人大审议,修订《重庆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督导,继续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和“政策直通车”等工作;四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组织参加法治培训、考试、讲座、法庭旁听等活动。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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