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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25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内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重庆市水利局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理解相关内容,现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存在调度不规范、统筹协调难、调度支撑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缺乏配套的市级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制定《实施细则(试行)》,对于推进全市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助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分为总则、调度方案与计划、调度实施、监督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调度原则、管理主体、管理责任、调度控制要素、协商机制。

    第二章调度方案与计划,建立了江河流域和调水工程调度名录制度,明确了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的编制要求、依据、报备程序、效力。

    第三章调度实施,明确了水资源调度实施过程中的实施主体,水资源调度计划调整、调度指令下达、水工程调度管理要求,建立生态流量、应急调度、信息共享机制。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检查主体、监督检查内容、调度考核、责任追究等。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实施细则(试行)》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用语解释、施行日期。

    四、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流域和调水工程开展水资源调度,适用本《实施细则(试行)》。若本行政区内调度影响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或对流域供水、生态、灌溉、发电、航运用水影响较大的,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同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调度名录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跨区县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名录;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水资源调度的江河流域和调水工程名录。

    五、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

    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是开展水资源调度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调度起止日期、年度水量分配、调度控制要素、调度管理职责、控制性水工程名录及其调度、年度调度目标等内容。

    为确保水资源调度工作有序开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列入名录的江河流域和调水工程,都应当编制水资源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资源调度方案。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doc

    政策原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政策原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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