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警备区段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南岸农文〔2023〕44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7—500108—76—01—006554)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设计变更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基本同意取消桩号K0+993.950~K1+128.650段箱式堤体,按现状边坡进行设计;堤型由“斜坡+挡墙+箱式堤体+桩板挡墙”型式调整为“斜坡+挡墙+斜坡护岸+桩板挡墙”型式。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早日发挥工程效益;及时将本次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概算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
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附件
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
(二塘段)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专家评审意见
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位于长江右岸,上游起于蚧蚂石(南岸区与巴南区交界处),终点位于南滨西路(重庆警备区大门处),涉及岸线长1.129km,由防洪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信号台房还建工程三部分组成。2020年11月,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0〕86号”文件批复了《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初步设计报告(护岸工程部分)》;2021年2月,市发展改革委以“渝发改振兴〔2021〕249号”文件批复了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投资概算;2022年6月,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2〕60号”文件批复了《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
经原初步设计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以下简称《变更报告》)。2023年7月18日,项目法人经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向市水利局报送了相关资料。
2023年8月1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变更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展改革委,南岸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项目法人,报告编制单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及监理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见附件),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有关资料,进行了现场踏勘,会上进行了充分讨论,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2023年9月6日,项目法人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变更报告》。经专家组复核同意,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本工程位于长江南岸重庆市南岸区境内,为南岸区二塘段消落区,起点位于蚧蚂石(南岸区与巴南区交界处),终点位于南滨西路(重庆警备区大门处)。工程任务为完善防洪护岸体系、改善消落区生态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等综合利用。本工程初步设计(护岸工程部分)批复主要内容为:消落区堤防整治段长1.129km;亲水步道1.26km、下河梯步11处;延长原有排水箱涵出口的箱涵1条,长约113m。新建护岸采用“全斜坡+箱式堤体护岸”、“挡墙(已建)+斜坡+箱式堤体护岸”型式;箱式堤体为框架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承台”型式。
2022年6月,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2〕60号”文件批复了《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批复主要内容为:基本同意堤体结构型式由“箱体+桩板式挡墙”变更为“衡重式挡墙+箱体+桩板式挡墙”,箱体结构由3层减为2层,护岸起点和终点桩板式挡墙平面布置由直线布置调整为折线布置,并对桩号K0+268.76~K0+512.84段桩周土体采用钢花管注浆加固处理。
二、工程实施情况
本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截至2023年7月底,主要实施了桩板挡墙工程、箱式防洪堤工程、衡重式挡墙工程、箱涵工程、护坡工程等。
本次设计变更区域为护岸工程部分标尾段(桩号K0+993.950~K1+128.650段),桩板挡墙工程完成支护桩100%、支护桩顶冠梁100%、挡板30%;衡重式挡墙工程完成100%;箱式防洪堤工程和格宾护坡工程未施工。
三、变更缘由及变更主要内容
(一)变更缘由。
2022年8月,在进行标尾段支护桩挡板施工时,重庆警备区后勤局工作人员告知施工单位该部位占用重庆警备区用地红线,改变了原地形地貌,要求立即停止该区域施工并进行恢复。项目法人与重庆警备区后勤局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3月,项目法人组织重庆警备区后勤局和参建各方召开专题会议,就重庆警备区用地红线重叠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4月,项目法人经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向南岸区政府报送《关于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南岸农文〔2023〕25号)。5月,南岸区政府出具《关于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工作的批复》(南岸府〔2023〕28号),同意开展重大设计变更工作。
根据南岸区人民政府批复和重庆警备区后勤局要求,需取消桩号K0+993.950~K1+128.650段箱式堤体。
(二)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仅涉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
1.取消桩号K0+993.950~K1+128.650段箱式堤体,按现状边坡进行设计;
2.堤型由“斜坡+挡墙+箱式堤体+桩板挡墙”型式调整为“斜坡+挡墙+斜坡护岸+桩板挡墙”型式。
四、变更设计
(一)建筑物级别及标准。
同意本次变更后护岸工程级别、设计洪水标准、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等与初设一致。
(二)变更设计。
基本同意变更后护岸结构布置。
堤型由“斜坡+挡墙+箱式堤体+桩板挡墙”型式调整为“斜坡+挡墙+斜坡护岸+桩板挡墙”型式。护岸前缘斜坡和挡墙采用原初步设计批复的石笼镇脚和衡重式挡墙结构;衡重式挡墙与桩板挡墙间箱式堤体调整为斜坡护岸,护岸坡比为1:4,斜坡护岸与前缘衡重式挡墙间设6m宽景观平台;为平顺已成箱式堤体与斜坡护岸接触段水流条件,设锥形衔接段,坡比分别为1:2、1:4。斜坡护岸采用原状碎石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
该变更设计方案已征得重庆警备区后勤局和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同意。实施期间应加强监测并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安全可靠。
(三)变更影响。
除变更段护岸型式变化、工期缩短、景观工程需调整外,其他与初设及初设变更(护岸工程部分)一致或无不利影响。
五、投资概算
设计变更概算编制采用原批复概算编制规定、定额、价格水平,符合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概算编制要求。投资概算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
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专家评审
会专家名单
专家组组长: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护岸工程部分警备区段)专家评审会专家名单
|
时间:2023年8月1日 |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称或 执业资质 |
专业 |
职务 |
备注 |
陶秋生 |
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正高 |
全面 |
组长 |
|
肖 川 |
重庆市水利发展总公司 |
教高 |
地质 |
成员 |
|
项庆伟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 |
水工 |
成员 |
|
李良碧 |
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
正高 |
投资 |
成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