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武隆水利文〔2023〕15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9-500156-76-01-103683)。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基本同意设计变更理由。
二、基本同意设计变更内容。本次设计变更内容包括:1.取消大坝坝体左侧延增表孔和上游底部补强体;2.加高大坝坝顶及防浪墙,调整取水塔顶高程;3.对大坝坝体下游补强体进行切割,加强拱形补强体;4.加强对下游岸坡的支护和排水措施。
三、基本同意变更设计方案。
四、其他
(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将本次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概算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附件
重庆市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武隆区山虎关水库位于乌江左岸二级支流郭溪沟上游河段,坝址坐落在武隆区赵家乡新华村境内,坝址控制集雨面积34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101.50m(黄海高程,下同),总库容1121万m3;大坝为浆砌条石镶边、埋石混凝土填腹双曲拱坝,最大坝高45m,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发电、防洪等综合效益的Ⅲ等中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和冲砂放空建筑物。该工程于1970年开工,1977年建成,2019年4月,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2022年01月28日,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2〕15号”批复了《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2023年2月,武隆区水利局向市水利局报送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相关资料。2023年2月13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变更报告》)专家评审会议,武隆区水利局、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会前审阅了报告,会上进行了充分讨论,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2023年3月16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变更报告》,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变更报告》基本满足现行编规要求,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初步设计批复及工程实施情况
(一)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2〕15号”批复了《武隆区山虎关水库除险加固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基本同意选取的设计洪水标准、计算方法及计算成果。
2.基本同意对水库区、坝址区和下游河道工程地质条件复核评价;基本同意工程地质主要问题评价结论和处理建议;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和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3.基本同意工程病险问题勘察复核评价分析及工程除险加固措施方案:
(1)在大坝上、下游坝基至1065.8m高程浇筑C15埋石混凝土形成拱形补强体,上、下游宽度分别为3.5m、18~20m,以补强近坝基部分坝体的拱向作用。
(2)在已有溢流表孔左侧延增9.2m宽溢洪道,溢流净宽由38.8m增加至48.0m,延建交通桥。
(3)对上游坝面采用聚脲等弹性材料进行防渗处理。
(4)对左右岸局部坝肩基础补强帷幕灌浆,帷幕总长度80m。
(5)放水塔1085.34m以上外部采用C30钢筋砼加厚,抬升放水阀操作室平台、工作桥及至坝顶公路至1105.30m高程。
(6)对左坝肩两处卸荷危岩体采用系统锚杆挂网喷护,对左坝肩岸坡岩体可能发生掉块的区域设置主动柔性防护网。
(二)工程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月,下游河道施工基本完成;上游库内已放空,放水塔闸门已拆除;大坝上游坝面防渗未实施,上游补强体未实施,下游补强体左侧浇筑至1065.50m,右侧浇筑至1064.50m;溢流表孔延增施工未实施;帷幕灌浆和坝肩防护正在实施。
二、设计变更理由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理由
基本同意取消左侧新开表孔的原因:原方案施工难度大,开孔施工对坝体影响较难控制,且开孔后将形成非对称泄流,对坝体及下游消能安全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经本阶段进一步验算,防浪墙以及坝顶加高0.3m可满足规范的要求。因此,建议通过加高大坝、防浪墙及其他相关建筑物顶部高程的方式来优化防洪能力解决方案。
基本同意对补强体结构体型进行优化的原因:结合下游补强体的布置,将水流冲击范围的混凝土切割,将补强体与水垫塘底板分离,以便进一步减小泄洪振动对大坝及补强体的影响。
基本同意对两岸拱端下游边坡防护进行加强的原因:根据两岸揭示的地形情况,对两岸拱端下游边坡防护进行加强。
(二)设计变更内容
基本同意设计变更内容,本次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1.取消左侧延增表孔和上游补强体。
2.大坝坝顶高程变更为1104.30m,防浪墙顶高程变更为1105.60m,取水塔顶高程变更为1104.80m。
3.对下游补强体进行切割,将泄洪冲击影响区域与其余部位脱离,增设拱形补强体。
4.加强对下游岸坡的支护和排水措施。
三、水文
(一)坝址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坝址设计洪水成果。
坝址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60m3/s,5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422m3/s,与初设阶段一致。
(二)调洪计算
基本同意调洪计算成果。
由于取消左侧新开表孔,调洪成果与初设阶段略有变化。
50年一遇下泄流量221m3/s,对应水位1103.47m,对应库容1093万m3;500年一遇下泄流量362m3/s,对应水位1104.23m,对应库容1146万m3;10年一遇下泄流量130m3/s。
四、变更设计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与初步设计阶段保持一致。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的相关规定确定合理使用年限。
(三)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变更设计方案。
同意将坝顶及防浪墙顶高程加高0.3m;拆除现有表孔人行桥,闸墩加高0.3m后,新建人行桥。桥面高程1104.3m。同意取水塔高程调整为1104.8m。
同意取消大坝坝体上游底部补强体。根据初步计算分析成果,上游补强体对于改善坝体应力的作用较不明显,且上游补强体施工困难,取消上游补强体是合适的。上游补强体取消后,对上游坝踵设置防渗措施,增强该部位的抗渗能力。
基本同意下游补强体的优化方案。采用从河床中间向两岸逐渐加厚、坝体中部向两岸逐渐抬高、并与消力池底板及两岸护坡作为不同的受力结构进行分割,补强体与大坝作为整体受力结构的设计方案。对下游消力池底板混凝土进行切割,切割后采用沥青填缝并做好填缝的止水措施。拱形补强体采用C20常态混凝土,与大坝平顺衔接,基础置于较好的基岩上,顶高程1068.0m~1077.0m。结合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及进一步计算分析的成果,对下游补强体结构体型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优化。
基本同意对拱端下游边坡的支护措施。左、右岸拱端至第一级消力池末端范围设贴坡混凝土,左岸贴坡顶高程1100.0m,右岸贴坡顶高程1077.0m。贴坡基面置于弱风化基岩上,应结合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优化护坡设计。
基本同意大坝下游排水设计。拱坝两岸拱端下游30m范围布置系统排水,排水孔按照间排距5m布置。下游右岸堆积体布置表面截排水系统,范围为右岸贴坡混凝土至二道坝。结合大坝帷幕的实施情况、两岸地质条件和抗滑稳定分析成果,对排水孔的布置和深度进行优化调整。
五、设计概算
(一)设计变更概算编制采用原批复概算编制规定、定额和价格水平符合有关规定。
(二)同意人工工资、主要材料价格等基础价格。
(三)基本同意建安工程费用计算。
(四)本次变更设计后总投资为3012.20万元,较初设概算总投资2830.94万元增加181.26万元,增幅为6.40%。
专家组组长: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