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水利局:
你局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永水利文〔2021〕140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2-500118-76-01-025446)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二、加快项目扫尾及验收工作推进。结合“永川区府函〔2021〕229号”意见,本工程纳入市级验收部分为大坝枢纽及附属工程、大安供水区工程、南干渠夹石坡隧洞工程,其余部分由永川区政府负责筹集建设资金,负责后续建设及验收工作。
三、投资概算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夹石坡隧洞)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审查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宋泉岑;联系电话:8907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