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青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64号
万州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州区青龙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万州水利文〔2019〕11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6-500101-76-01-003868)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专家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对万州区青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青龙水库位于万州区后山镇,坝址坐落在普里河右岸一级支流关龙河上,距万州城区约80km,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50.14km2,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向甘宁水库调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本工程正常蓄水位548.00m,校核洪水位549.48m,总库容1654万m³;规划水平年2030年,本工程将解决弹子、余家两场镇3.23万场镇人口、3.89万农村居民饮水和2.515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问题,同时多年平均向甘宁水库补水1264万m³。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属Ⅲ等中型水利工程,大坝、取水、放空、消能防冲、邓家坝取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分水干渠建筑物级别为3级,其余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级别为5级。
同意青龙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邓家坝取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护岸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分水干渠及渠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其余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同意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取50年,大坝、取水、放空、消能防冲、分水干渠等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输水隧洞及管道等建筑物使用年限为3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轴线选择方案及各建筑物选型、主要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主要由水库枢纽工程、邓家坝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
1.水库枢纽工程
枢纽工程由大坝、上坝公路、管理房三部分组成。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226m,坝顶宽6.00m,坝顶高程550. 50m,最大坝高42.00m。左岸非溢流坝段共7个坝段,长102.5m,右岸非溢流坝共6个坝段,长93.5m。溢流坝段位于河床中部,共2个坝段,长30.0m;溢流堰采用实用堰表孔溢流,堰顶设闸门控制,共设3孔溢流表孔,孔口尺寸7.0m×6.0m(宽×高,下同),堰顶高程542.0m;堰顶下游侧闸墩顶设交通桥,桥面高程550.5m,宽5.0m。泄槽下游侧采用底流消能,消力池长86.7m。取水建筑物布置在左岸非溢流坝段,采用与坝身结合的取水塔,分4层取水。在坝脚设控制闸室和消能井,取水经消能后进入原河道。取水钢管出坝后兼作生态放水(管径0.3m)及水库放空。上坝公路布置在右岸,自大坝下游与已成道路连接,长430m。水库管理房布置在左坝肩下游侧,总建筑面积为1760m2。
2.邓家坝取水工程
邓家坝取水工程由拦河闸、左岸副坝、总干渠取水口、分水干渠取水口和护岸工程等部分组成。拦河闸坝由闸室段、下游消能防冲段组成,布置4孔7.5m×5m平板钢闸门。左岸副坝为土石坝结构,坝高3.5m,坝轴线长122m。分水干渠取水口位于枢纽左岸,由进水渠、闸室段及沉沙池三部分组成。总干渠取水口位于枢纽右岸,由进水渠、闸室段及沉沙池三部分组成。
护岸工程位于邓家坝取水枢纽库区内,总长2162m,其中左岸1103m,右岸1059m。
3.输水工程
输水工程包括灌区工程和分水干渠。
灌区工程布置干支渠总长18.95km,其中总干渠1条3.25km,干渠2条9.05km( 弹子台干渠、余家干渠),支渠2条6.65km(李家咀支渠、大坪支渠)。总干渠总长3.25km,渠首设计流量1.35m3/s;余家干渠、弹子台干渠分别接总干渠末端,总长分别为3.85km、5.2km,渠首设计流量分别为0.54m3/s、0.75m3/s;大坪支渠接弹子台干渠末端,总长3.05km,渠首设计流量0.40m3/s;李家咀支渠接余家干渠末端,总长3.6km,渠首设计流量0.27m3/s。
分水干渠总长9.22km(均为无压隧洞),设计流量4.3m3/s。取水闸沉沙池末端与分水干渠隧洞进口间设长115m明渠连接,并在首端设节制闸。分水干渠出口至瀼渡河段长约1.4km河道进行护岸治理利用原河道进行输水,输水流量4.3 m3/s。
四、总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74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
经审查,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617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55849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30325万元。详见万州区青龙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投资审定表。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及以上补助,万州区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向你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局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