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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02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发布日期 ] 2019-06-25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彭水县黑洞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彭水县黑洞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41号


    彭水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彭水县黑洞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彭水水利文〔2019〕80号)及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8-500243-76-01-026935)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详见附件1)和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黑洞河水库工程位于彭水县桐楼乡境内,坝址所在河流属诸佛江右岸支流大沟河,坝址距彭水县城公路里程81km,距离桐楼乡2 km。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6.92km2,是一座具有农业灌溉、场镇和农村人畜供水等综合效益的Ⅳ等小(1)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618.50m;死水位591.00m,死库容18.40万 m3;校核洪水位为619.73m,水库总库容为180.8万m3;设计水平年2030年,该工程将解决桐楼乡和诸佛乡场镇及农村人口0.69万人的生活用水、8000亩农田灌溉、30150头大小牲畜饮水问题;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271.9万m3。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消能防冲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供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灌区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3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灌区工程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供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水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大坝、消能防冲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取水建筑物、提水泵站、供水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灌区渠系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

      (三)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主要建筑物选型和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

      1.枢纽工程

      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等。

      大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轴线长171.30m,坝顶宽6.00m,坝顶高程620.10m,最大坝高52.40m;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1.4。溢洪道位于左坝肩,全长313.08m,为开敞式无闸控制侧堰溢洪道,溢流净宽55.00 m,堰顶高程618.50m,采用底流消能方式。取(放)水建筑物利用导流洞布置于左岸,在隧洞进口设置分层取水塔,塔高44.00 m,采用矩形钢筋砼结构;引水管敷设于隧洞底板。

      水库管理房布置于溢洪道左岸,建筑面积639m2。

      2. 灌区工程

      灌区工程包括黑洞河干渠、桐楼乡支渠及谢家湾支渠,总长为5.62 km。干渠首端接取水塔,长0.34km,渠首设计流量0.47m3/s。干渠末端分桐楼乡支渠和谢家湾支渠,长度分别为1.16km、4.12km,渠首设计流量分别为0.048 m3/s、0.422 m3/s,在桐楼乡支渠0+335.21处设提水泵站,桐楼乡支渠末端接桐楼乡水厂。

      四、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26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来源

      (一)工程投资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291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19369万元,移民环境部分3542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水保、环保投资按专题报告批复投资计列。详见附件2。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由彭水县政府和项目法人筹措,可通过争取市及以上补助、项目法人市场化融资等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要求

      (一)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并督促项目法人完善手续,及时开工。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报件审批,并向你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 彭水县黑洞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doc

          2. 彭水县黑洞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定表.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张春才; 联系电话:887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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