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 :50024220240109131)和《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4年6月至2029年5月。
(三)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32.65hm2。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六)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40725.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6413.30万元,方案新增4312.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63.71万元,植物措施97.97万元,监测措施费258.45万元,临时措施费1593.46万元,独立费用290.40万元,基本预备费192.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16.330万元(已缴纳27.230万元,未缴纳889.1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尽量内部平衡。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将本许可决定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管理机构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1.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 | |||||||||||||
地理位置 |
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中和街道 |
区域范围 |
规划范围8.75km2,共4个区块,区块一面积4.34km2,四至范围:东至梅江河、南至东凤路西段、西至城市外环线、北至两江大道;区块二面积3.74km2,四至范围:东至中和街道山脚社区郭家院组、南至凤凰山游客接待中心、西至迎凤路、北至官湖社区服务中心;区块三面积0.46km2,四至范围:东至秀松高速公路、南至官潮小学、西至花灯大道、北至市储备粮直属库;区块四面积0.21km2,四至范围:东至花灯大道、南至中和街道新齐社区石桥组、西至渝怀铁路、北至城市外环线。调整后方案评价范围为732.65hm2。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21年12月 | |||||||||||
开建时间 |
2005年11月 |
完建时间 |
2029年4月 | |||||||||||
建设内容(功能分区) |
规模(hm2) |
挖方量(万m3) |
填方量(万m3) |
借方量(万m3) |
余方量(m3) | |||||||||
城市建设区 |
居住区 |
105.39 |
1443.07 |
1503.54 |
87.28 |
26.81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区 |
19.97 | |||||||||||||
商业服务业设施区 |
182.60 | |||||||||||||
工业区 |
115.62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43.24 | |||||||||||||
区域交通用地 |
21.78 | |||||||||||||
公用设施区 |
4.95 | |||||||||||||
绿地与广场区 |
29.81 | |||||||||||||
物流仓储用地 |
80.04 | |||||||||||||
非城市建设区 |
农林用地 |
24.51 | ||||||||||||
水体区 |
4.74 | |||||||||||||
合计 |
732.65 |
1443.07 |
1503.54 |
87.28 |
26.81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武陵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缓丘地形 |
气候类型 |
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 | |||||||||||
植被类型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9.58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
1234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732.6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708.14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654.52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规划功能区和公用设施区的在建区、待建区、未建区及表土堆放场和土石中转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带下划线为主体已有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 项目 |
雨水管44837.19m、透水砖1.66 hm2、排水沟205m、网格护坡0.11 hm2 |
景观绿化39.01hm2 |
|||||||||||
在建 项目 |
雨水管16355.50m透水砖1.30 hm2 |
景观绿化25.05hm2 |
临时排水沟6264m、临时沉沙池22座、土袋挡墙1827m、防雨布覆盖4.02万m2 | |||||||||||
场平 待建 |
雨水管9051.95m、透水砖0.46hm2、排水沟280m |
景观绿化10.17hm2、撒播草籽40.79hm2 |
临时排水沟5627m、临时沉沙池19座、土袋挡墙1822m、防雨布覆盖1.91万m2 | |||||||||||
近期 开发 |
雨水管43933.99m、透水砖2.14hm2、排水沟1155m、表土剥离27.11万m3 |
景观绿化51.92hm2、撒播草籽92.28hm2 |
临时排水沟27488m、临时沉沙池88座、土袋挡墙3418m、防雨布覆盖16.98万m2 | |||||||||||
道路管网区 |
已建项目 |
雨水管28765.14m、透水砖15.18hm2、排水沟778m |
景观绿化11.80hm2、树池行道树7720株 |
|||||||||||
近期开发 |
雨水管16542.54m、透水砖9.54hm2、排水沟2760.84m、表土剥离5.63万m3 |
景观绿化6.42hm2、树池行道树4959株 |
临时排水沟12840m、临时沉沙池44座、土袋挡墙11951m、防雨布覆盖3.95万m2 | |||||||||||
绿化广场区 |
已建项目 |
雨水管1013m、透水砖1.99hm2、网格护坡0.30 hm2、表土剥离1.91万m3 |
景观绿化5.83hm2 |
|||||||||||
场平待建 |
透水砖0.19hm2 |
景观绿化3.84hm2、撒播植草3.02hm2 |
防雨布覆盖0.22万m2 | |||||||||||
近期开发 |
雨水管369.56m、透水砖1.27hm2、表土剥离1.91万m3 |
景观绿化15.20hm2 |
防雨布覆盖1.41万m2 | |||||||||||
非城市建设用地防治区 |
河道水体 |
雨水管463m |
景观绿化0.84hm2 |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表土堆放场 |
/ |
撒播植草11.45hm2 |
临时排水沟3913m、临时沉沙池12座、土袋挡墙2180m、防雨布覆盖0.58万m2 | ||||||||||
土石中转场 |
挡土墙1143m、场地清理5.10hm2 |
撒播植草5.10hm2 |
临时排水沟1497m、临时沉沙池5座、防雨布覆盖0.26万m2 | |||||||||||
投资(万元) |
8061.04(新增:963.71) |
29413.94(新增:97.97) |
1593.46(新增:1593.4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0725.86(新增:4312.56) |
独立费用(万元) |
290.40 | |||||||||||
监测费(万元) |
258.45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916.33(其中未缴纳889.10) | |||||||||||
方案服务期 |
2024年6月至2029年5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罗高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娜/13***20 |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203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亚太路1号亚太商谷1栋16-17 | |||||||||||
邮政编码 |
409999 |
邮政编码 |
4000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龙璐17***33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建强13***68 | |||||||||||
传真/电子信箱 |
79***78@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27***06@qq.com |
附件2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2月2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区域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秀山县水利局、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区域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和“渝水〔2018〕314号”,专家组对《区域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2024年5月31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区域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前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园区评价范围,面积为732.65hm2。
(三)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4年6月至2029年5月。
(四)区域管理单位为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位于秀山县乌杨街道和中和街道。园区评价范围732.65hm2,包括四个区块,其中:区块一253.33hm2,区块二398.67hm2,区块三53.58hm2,区块四27.07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2.60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43.24hm2,工业用地115.62hm2,居住用地105.39hm2,物流仓储用地80.04hm2,绿地与广场用地29.81hm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1.78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97hm2,公用设施用地4.95hm2,农林用地24.51hm2,水域用地4.74hm2。
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居住与商业用房、工业厂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根据园区开发计划,园区布设表土堆放场11.45 hm2/7处,土石方中转场5.10hm2/2处,均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
(二)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基本清楚。园区功能定位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重点发展的核心区、渝东南桥头堡城市和重庆乃至西部地区面向东南沿海的对外开放前沿地,成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园区已于2005年11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建成322.57hm2,在建89.92hm2,场平待建46.23hm2,近期开发273.93hm2。园区近5年内完成全部用地开发。
(三)区域竖向布置阐述基本情况。区域挖方1443.07万m3,填方1503.54万m3,借方87.28万m3,余方26.81万m3。借方全部来源于已批复的工业园区A22-2/04、A12-4/04、A4-1/04、A9/04、A1-3/04、A14/04等地块。余方全部运至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外后续规划范围的地块场平回填利用。
三、区域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调查方法。
(二)基本同意区域现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面积及分布情况阐述。
(三)同意对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四、区域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园区表土剥离面积125.42hm2,表土剥离量34.65万m3,全部表土运至规划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
(二)同意区域占地、土石方平衡等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同意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同意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32.65hm2。
(二)基本同意区域划分为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区、绿化广场区、非建设用地区、施工临时设施区等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其中:规划功能区划分为已建项目、在建项目、场平待建、近期开发等二级防治区;道路管网区划分为已建项目、近期开发等二级防治区;绿地广场区划分为已建项目、场平待建、近期开发等二级防治区;非建设用地区划分为河道水体、农林保留区等二级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划分为土石中转场、表土堆放场等二级防治区。
(三)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规划功能区防治区
(1)已建项目
目前,该区已实施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网格植草护坡、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在建项目
根据排水需要对地块周边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3)场平待建
针对该区现状排水不畅的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裸露面采取撒播种草,确保现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后期开发过程中,对施工裸露区、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永久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4)近期开发
场平前,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场平后,根据该区排水需要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布置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或市政雨水管网;对不立即开发的地块及边坡进行撒播草籽防护。开发期,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永久排水沟、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2.道路管网区防治区
(1)已建项目
目前,已建道路布置了雨水管网、排水沟、透水砖、行道树、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近期开发
施工前,对该区可剥离的表土资源进行剥离,并将剥离表土堆放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施工中,根据施工区域排水需要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布置临时沉砂池,并顺接周边水系;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防雨布覆盖;填方路基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实施排水沟、雨水管网、行道树、景观绿化等措施。
3.绿化广场区防治区
(1)已建项目
目前,该区实施了雨水管网、透水砖及景观绿化等措施。该区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场平待建
现阶段对场平区域裸露区域撒播草籽临时防护。施工阶段,对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末期,在场地内实施雨水管网、景观绿化、铺设透水砖。
(3)近期开发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施工中,对于施工裸露面、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施工末期,实施雨水管网、透水砖和景观绿化。
4.非建设用地区防治区
(1)河道水体
河道水体涉及合作水库、杨梅水库及流秀沟。水库已建成投用,流秀沟已完成河道综合治理,实施了雨水管及景观绿化措施,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农林保留区
农林保留区主要为天然林地和耕地,总体植被覆盖度较高,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5.施工临时设施区防治区
(1)土石方中转场
中转场土石方堆放前,在其坡脚布设C20挡土墙挡拦,四周布设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中转场表面采用防雨布覆盖。中转场使用完毕后,该区采取场地清理和撒播草籽绿化。
(2)表土堆放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坡脚布置编织土袋拦挡,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接临时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表土堆放完成后,在表土堆放场表面撒播草籽,并采用防雨布覆盖。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40725.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6413.30万元,方案新增4312.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63.71万元,植物措施97.97万元,监测措施费258.45万元,临时措施费1593.46万元,独立费用290.40万元,基本预备费192.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16.330万元(已缴纳27.230万元,未缴纳889.10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组织机构及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方案跟踪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项目监管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渝府〔2021〕74 号)文件,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包括四个地块,其中区块一为秀山工业园区,区块二、三、四位属武陵山物流园。2022年2月28日,重庆秀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已取得《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秀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2〕29号)。本次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不含已批复重庆秀山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
(二)加强表土资源剥离及保护。表土资源做到应剥尽剥,加强施工组织,明确表土堆放位置,切实做好表土资源保护及利用。
(三)区域管理机构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水土保持监督指导作用,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区域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取土、石、砂等行为,严禁弃渣乱丢、乱弃、乱放;加强土石方中转场、表土堆放场等组织管理,严格控制场地堆放范围及堆放高度,加强挡拦及排水措施,控制边坡坡比,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园区地质勘察设计,确保园区排水通畅及边坡稳定;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区域开发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附件: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6月3日
附件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设计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备注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方案 新增 |
主体 已列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963.71 |
7097.33 |
8061.04 |
963.71 |
7097.33 |
8061.04 |
0.00 |
0.00 |
0.00 |
|
1 |
规划功能区 |
583.14 |
2602.92 |
3186.06 |
583.14 |
2602.92 |
3186.06 |
0.00 |
0.00 |
0.00 |
|
2 |
道路管网区 |
121.10 |
4157.98 |
4279.08 |
121.10 |
4157.98 |
4279.08 |
0.00 |
0.00 |
0.00 |
|
3 |
绿化广场区 |
41.08 |
328.44 |
369.52 |
41.08 |
328.44 |
369.52 |
0.00 |
0.00 |
0.00 |
|
4 |
非建设用地区 |
7.99 |
7.99 |
7.99 |
7.99 |
0.00 |
0.00 |
0.00 |
|||
5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218.39 |
218.39 |
218.39 |
218.39 |
0.00 |
0.00 |
0.00 |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97.97 |
29315.97 |
29413.94 |
97.97 |
29315.97 |
29413.94 |
0.00 |
0.00 |
0.00 |
|
1 |
规划功能区 |
85.41 |
21644.69 |
21730.10 |
85.41 |
21644.69 |
21730.10 |
0.00 |
0.00 |
0.00 |
|
2 |
道路管网区 |
3530.43 |
3530.43 |
3530.43 |
3530.43 |
0.00 |
0.00 |
0.00 |
|||
3 |
绿化广场区 |
1.94 |
4005.56 |
4007.5 |
1.94 |
4005.56 |
4007.5 |
0.00 |
0.00 |
0.00 |
|
4 |
非建设用地区 |
135.29 |
135.29 |
135.29 |
135.29 |
0.00 |
0.00 |
0.00 |
|||
5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10.62 |
10.62 |
10.62 |
10.62 |
0.00 |
0.00 |
0.00 |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58.45 |
258.45 |
258.45 |
258.45 |
0.00 |
0.00 |
0.00 |
|||
1 |
设备及安装 |
8.45 |
8.45 |
8.45 |
8.45 |
0.00 |
0.00 |
0.00 |
|||
2 |
观测运行费 |
250.00 |
250.00 |
250.00 |
250.00 |
0.00 |
0.00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1593.46 |
0.00 |
1593.46 |
1593.46 |
0.00 |
1593.46 |
0.00 |
0.00 |
0.00 |
|
1 |
规划功能区 |
888.78 |
888.78 |
888.78 |
888.78 |
0.00 |
0.00 |
0.00 |
|||
2 |
道路管网区 |
477.05 |
477.05 |
477.05 |
477.05 |
0.00 |
0.00 |
0.00 |
|||
3 |
绿化广场区 |
7.64 |
7.64 |
7.64 |
7.64 |
0.00 |
0.00 |
0.00 |
|||
4 |
非建设用地区 |
0 |
0 |
0.00 |
0.00 |
0.00 |
|||||
5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209.32 |
209.32 |
209.32 |
209.32 |
0.00 |
0.00 |
0.00 |
|||
6 |
其他临时工程 |
10.67 |
10.67 |
10.67 |
10.67 |
0.00 |
0.00 |
0.00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290.40 |
290.40 |
290.40 |
290.40 |
0.00 |
0.00 |
0.00 |
|||
1 |
技术咨询费 |
159.35 |
159.35 |
159.35 |
159.35 |
0.00 |
0.00 |
0.0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49.05 |
49.05 |
49.05 |
49.05 |
0.00 |
0.00 |
0.0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65.30 |
65.30 |
65.30 |
65.30 |
0.00 |
0.00 |
0.00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45.00 |
45.00 |
45.00 |
45.00 |
0.00 |
0.00 |
0.00 |
||||
2 |
工程管理费 |
131.05 |
131.05 |
131.05 |
131.05 |
0.00 |
0.00 |
0.00 |
|||
建设管理费 |
58.27 |
58.27 |
58.27 |
58.27 |
0.00 |
0.00 |
0.00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3.41 |
63.41 |
63.41 |
63.41 |
0.00 |
0.00 |
0.0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9.37 |
9.37 |
9.37 |
9.37 |
0.00 |
0.00 |
0.00 |
||||
一至五合计 |
3203.99 |
36413.30 |
39617.29 |
3203.99 |
36413.30 |
39617.29 |
0.00 |
0.00 |
0.00 |
||
基本预备费 |
192.24 |
192.24 |
192.24 |
192.24 |
0.00 |
0.00 |
0.00 |
||||
六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16.330 |
916.330 |
916.330 |
916.330 |
0.000 |
0.000 |
0.000 |
|||
已缴纳 |
27.230 |
27.230 |
27.230 |
27.230 |
0.000 |
0.000 |
0.000 |
||||
未缴纳 |
889.100 |
889.100 |
889.100 |
889.100 |
0.000 |
0.000 |
0.000 |
||||
静态总投资 |
4312.56 |
36413.30 |
40725.86 |
4312.56 |
36413.30 |
40725.86 |
0.00 |
0.00 |
0.00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